在移民政策更新中,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拋出了一條讓人耳目一新的規定:申請在美合法居留與工作的外國人,將接受所謂“反美主義”篩查。簡而言之,你要是心裏懷著對美國的憎惡,還整天在社交媒體上抒發對美國的敵意,那不好意思,綠卡、工卡、簽證,就不一定是你的了。
有人立刻跳腳,指責這項政策含糊不清,擔心官員會憑主觀臆斷“亂打分”;也有人開始扣上“侵犯言論自由”的帽子。問題是,移民身份和綠卡,真的是你的“權利”嗎?並不是。它從來都是美國給的“特權”。既然是特權,誰能拿,怎麽拿,自然得聽發證方的。一句大白話總結:你既然討厭美國,仇恨美國,那就別來美國。來了還罵,想占便宜又想罵娘,這邏輯是不是有點滑稽?
很多人喜歡混淆概念,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當成護身符,覺得隻要搬來,就能一邊享受美國的公共資源,一邊肆意發表敵視美國的言論。可現實是,第一修正案的保護範圍主要是公民與合法居民。對外國人,尤其是還在申請階段的外國人,美國政府完全有權衡量你的言行,再決定是否把這張通往美國生活的門票交給你。
美國移民局發言人說得直白:“移民福利不是權利,而是特權。”這句話夠狠,也夠真實。美國政府並沒有義務給任何一個外國人提供永久居留權。假如你一邊遞交綠卡申請,一邊社交媒體上天天喊“美國亡了吧”“中國必將取代美國”,那請問,美國憑什麽給你開門?這就像一家企業招人,如果麵試的時候你滿嘴是“我討厭這家公司,我寧願為競爭對手拚命”,老板還要雇你?難道“解雇”你就是侵犯了你的“就業自由”?換位思考一下,邏輯是不是就很清楚了?
有人批評說,這個標準模糊,“反美”三字界定不清,會導致濫用。這話聽起來冠冕堂皇,但其實是避重就輕。試問,什麽叫“反美”?你要是發表暴力威脅,號召攻擊美國政府機構,那當然是反美;你要是公然支持恐怖組織,讚揚9·11那樣的襲擊,那當然是反美;你要是整天高唱“美國必亡,中國必勝”,這還能說不是反美?
標準其實並不複雜:是否把美國當作敵人,是否積極傳播仇美言論與行動。那些指責“模糊”的人,多半是擔心自己或身邊人踩雷。再說了,美國有的是資源要分配給真正願意融入的人。你既然選擇來美國,那最起碼應該接受、尊重這裏的製度與文化。你可以批評美國的某些問題,但若骨子裏壓根不認同美國,視之為敵對對象,那請原路返回。
說到這裏,就不得不提到一類頗具代表性的群體:他們生活在美國,享受著美國的教育、福利、治安、醫療,卻一心一意歌頌中國,動輒在網絡上罵美國、貶美國。這種人就像飯桌上的極品客人:吃的是主人家的飯,喝的是主人家的酒,最後卻一邊打嗝一邊罵,“這飯難吃,這主人不行,還得我們中國飯好”。真要是那麽愛中國,飛機每天都有航班,請收拾行李回去,參加你魂牽夢繞的祖國建設。
更有甚者,孩子在美國讀書、享受優質資源,父母在朋友圈卻轉發“美國完了”“美國槍擊遍地,根本不安全”。既然你覺得美國完蛋,那就別在這裏占坑。可偏偏這種人最舍不得走,因為他們嘴上罵美國,手裏卻死死攥著美國綠卡。嘴巴向東,腳步卻死命往西。要說這不是“雙標表演藝術”,我還真想不到更好的詞來形容。
很多美國人對這項新規表示支持。他們的邏輯很簡單:如果你憎恨我們,那請別來。美國不缺人,更不缺對美國有敵意的人。與其冒著風險放任“爛蘋果”混進來,還不如在入口處攔截。反倒是某些在美華人,姿態讓人啼笑皆非。他們把中國式的“占便宜心態”帶到美國,以為移民政策就是做買賣:我來,你得無條件接納我,還要容忍我罵你。這在美國主流社會看來,就是極度荒唐的邏輯。美國人或許有很多問題,但至少他們夠直接,夠誠實。相比之下,這些“人在美國、心在中國”的人,顯得油滑、功利,既想吃紅利,又想保持“精神祖國”的道德優越感。
移民,本質上就是一次“認同選擇”。你要麽選擇接受新的製度、文化,要麽選擇留在原地。不存在“我人在美國,心在中國”的完美雙保險。尤其在當今中美關係緊張的背景下,那些一邊享受美國資源、一邊唱衰美國的人,遲早會成為重點審查對象。
有人或許會說,“那我隻是批評美國,不代表反美”。沒錯,批評和反美是兩回事。美國社會曆來容許批評,但不等於容忍仇恨。批評是希望改進,仇恨是希望毀滅。前者是善意的監督,後者是敵對的姿態。分界線,其實很清楚。那些口口聲聲“美國爛透了”的人,如果真心這麽想,那就別再折騰簽證和綠卡了。趕緊打包回國吧,你的祖國正等著你去發光發熱。
美國這項新規的合理性,就在於它戳穿了一種虛偽:想要美國的好處,卻拒絕美國的價值。既然如此,美國就該亮明態度——討厭美國的,請出門左轉。
對於那些身在美國、心在中國的中國人,我隻有一句忠告:你若真覺得美國不好,就請用腳投票。回到你深愛的祖國,加入你歌頌的體製,去體驗你所認為的“優越感”。別一邊喝著美國的牛奶,一邊對著奶牛破口大罵。這種行為,既不光彩,也不高明。移民是一種選擇,更是一種責任。既然選擇了美國,就請尊重它;如果無法尊重,就請別來。
Right, those IDs talk the talk but don't walk the walk ;-)
博主,您的博文描述形象生動,好幽默,讓我這個加拿大人笑壞了 ~~~~
謝謝,讚!
有個叫長劍的,應當馬上送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