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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釗是在張作霖查抄北平蘇聯大使館時就擒

(2024-04-07 12:27:03) 下一個

一九二七年張作霖搜查蘇聯使館的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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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十六北京搜查俄使館之經過》

·沈雲龍·

提示和簡介

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北伐軍攻入南京。二十四日,南京發生大規模排外搶劫,英、美領館成員及其家屬被殺戮和強奸。英美軍艦向北伐軍開炮,北伐軍還擊。事態平息後,當時的國民政府將“排外搶劫”的罪責,推脫到北京政府的直魯聯軍身上。但是,這一指控當時就被在南京的領館人員和幸存外僑否認,因為根據他們的指認,當時搶劫者身穿國民革命軍製服,他們的口音來自湖南、廣東和江西,並不是北洋士兵。

是年三月,張作霖派遣安國軍總司令部外交處處長吳晉為特使,和列強駐華公使接洽,要求北京政府軍警可以進入東交民巷使館區進行搜查,因為“俄國人正在濫用使館區的庇護,組織叛亂”。四月四日,公使團的首席公使歐登科召開秘密會議,列強公使依據《辛醜條約》一致同意了北洋政府的請求。兩天以後,京師警察廳總監陳興亞在公使團的簽字批準下,率領軍警對蘇俄使館、遠東銀行和中東路辦事處,進行了九個小時的搜捕,逮捕了藏匿在舊俄衛隊兵營的李大釗等六十餘名中國人以及十五名蘇聯人,截獲了一大批來不及被蘇俄武官焚毀的秘密文件,以及槍支彈藥和旗幟印信。

那些秘密文件卻引起了英、美等列強及世界各國的震恐。四月十八日,京師警察廳公布了根據這些文件──由精通俄語的察哈爾外交特派員張國忱編譯的《蘇聯陰謀文證》。其中的一份〈致駐華武官訓令〉,尤其激發世界矚目:這份文件指示,蘇俄下屬組織可以“為引起外國幹涉,不惜搶掠和殺人,組織反歐暴亂”。當時的政界和媒體一致認為,這個訓令就是不久之前發生的南京事件的直接原因和最終動機。

搜查之動機及其實況

民國十六年春,北京政府形式上以顧維鈞任國務總理兼攝大總統職務,實際上則為駐節天津、自稱安國軍總司令之奉軍首腦張作霖所掌握。時國民革命軍北伐已底定東南,克複滬寧。蘇浙皖贛閩聯軍總司令孫傳芳暨直魯聯軍總司令張宗昌所部,均已敗退蘇北。而奉軍十萬人則進入河南,會合吳佩孚殘部,謀窺武漢。此時張作霖仍奄有直、魯、奉、吉、黑、察、熱數省地盤,足與國民革命軍相抗衡。惟顧慮及京津一帶國民黨(包含共產黨)人之活動甚烈,後方安全堪虞,乃於三月間大肆逮捕北京各大學學生百餘人,以為防微杜漸之計。無如事實上自先一年春,馮玉祥之國民軍第一軍受奉軍及直魯聯軍之逼,退出北京開往南口以後,國民黨北京執行部(即翠花胡同之左派)及其負責人亦即中共創始人之一李大釗,俱已遷避東交民巷中的蘇俄大使館,藉外交庇護,作為華北黨務發號施令之根據地,亦久為公開之秘密。迨大捕學生案發生,凡平素從事學運之活躍分子,多已遷入俄館居住,益促安國軍方麵之密切注意,於是而有搜查蘇俄大使館之決定。

此項決定辦理之初,由安國軍方麵派員密商駐京各國公使,諸使雖皆無異議,但以中國軍警進入使館區城東交民巷,宜由外交部出麵協商,較為鄭重。安國軍總部遂通告兼外長顧維鈞。顧不敢負此重責,下其事於次長王蔭泰及條約司長錢泰,鹹推諉延宕,久無定議。適京津謠言大熾,外人紛紛撤退,中外群目俄館為陰謀策源地。安國軍總部乃決意自負責任為斷然之處置,更派人商之英、法兩使。兩使初有難色。安國軍代表謂吾人前方正與敵人對壘,今總司令部所在地,即有敵人之一大本營在,危險孰甚,無論如何,非辦不可。兩使乃謂事涉變更條約,容約辛醜條約國各使會議。迨會議結果,允以相當條件,許可中國軍警前來,至具體方法,委托使團領袖荷蘭公使歐登科主持。由是乃成安國軍總部與荷使之交涉,其事均極秘密,除關係國公使本人而外,參讚武官間有知者,其他館員殆無一人與聞。

安國軍方麵與荷使商定辦法後,於四月五日晚,總部乃召京師警察總監陳興亞(字介卿,奉天海城人),授以方略,定翌日早晨準備軍督三百餘人,赴東交民巷備用。便衣人等,則以帶紅線為記。同時令其備一正式公文,聲稱使館界內遠東銀行、中東路辦事處、庚款委員會等處,有黨人陰謀暴動機關,事機迫切,立須搜查,請予許可等情。六日清晨,安國軍總部外交處長吳晉(字少佑,江蘇武進人)赴荷蘭使館指揮。十時以前,軍警及憲兵齊集,十時二十分,由荷使就警廳公文簽字,隨即著手搜查,以路徑不熟,事前請某國人為之畫圖。入門以後,軍警按圖把守。搜查結果,拘獲共產黨人李大釗等六十餘人及俄人十餘人,檢出槍械、子彈,及關係蘇俄赤化中國之重要文件多起。當是日下午二時,軍警正在搜查時,俄使館武官室突然起火,蓋欲毀滅文件證據,經消防隊馳往救滅,然已由俄人縱火焚燒重要文件不少矣!(參考《國聞周報》四卷十五期:懶泉著〈俄使館黨案始末記〉及同期〈大事述評〉;《革命文獻》第九輯:田鵬著〈從俄使館案至國民黨清共〉)

惟據陶菊隱著《六君子傳》,謂搜查俄使館之先,與英、美,日三國公使交涉者,為前外交總長汪大爕與某某三人。時洪憲帝製派籌安會首領楊度,適旅居北京,思想轉變為左傾,對共黨表同情,於無意中從汪口中探得消息,亟告國民黨北京特別市支部書記胡鄂公(湖北江陵人,舊國會議員,在台逝世)。於搜查俄使館前夕,胡馳赴該館,促匿居俄兵營中之李大釗等速謀走避。李則以為:“消息也許不盡可靠,張作霖無此大膽,即使可靠,隻怕便衣偵探早在東交民巷布下天羅地網,要走是走不了,一走反去送死。但是同誌中有人願離開的,不妨離開。”當晚便有數人逃走,而李大釗死守不去,亦可見其篤信共產邪說,而具有殉道精神者。迨次日搜捕時,李即在俄兵營第二十八號房間,與其妻趙氏、女興華、豔華同時被捕。

搜查後之中俄交涉與全麵清黨

俄使館搜查後,北京外交部根據所獲各種證物,於七日向俄代使赤爾尼提出抗議,謂收容共產黨,謀紊亂治安,為國際公法所不許,且違反民國十三年五月締結之《中俄協議》。俄代使亦於同日向顧兼外長抗議,謂軍警侵入使館房屋,事出非常,違反國際公例,侵犯使館尊嚴。荷蘭公使則以使館領袖名義,表示搜查使館界內房屋之不當,作形式的抗議。惟南京某當局曾於八日致電俄代使慰問,為安國軍所扣留,原文謂:

“六日軍警於貴館所施空前駭聞之大暴舉,顯受帝國主義者之間接指揮。彼帝國主義者,最近目賭我國民革命軍已奄有滬寧全線,且更將義旗北指,直搗燕雲,深知其在華利益及封建勢力之行將根本動搖,於是造謠中傷挑撥離間之不足。竟無所不用其極,明目張膽,運用其最凶險之方法,冀圖破壞革命團結,分散革命力量,以遂其苟延殘喘之謀。在彼為虎作倀者,際茲途窮日暮,甘冒不韙,求榮賣國,原不足齒。第設因此導火線,致引起國際間之糾紛,則其破壞世界和平之一切重大責任,已有所屬。今正值我國民革命勢力高漲之際,貴館適以處於帝國主義及許多封建遺毒反革命分子之惡魔區域範圍之內,首遭蹂躪。聞警之餘,至深馳係,茲敬以最誠懇之友誼,專電奉慰貴代大使曁全體館負,至希詧照。”(引自懶泉著《俄使館黨案始末記》)

此電發於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吳敬恒等檢舉共黨謀叛證據請查辦函之後六日,距宣布實行全麵清黨前亦僅四日,仍對共黨幕後製作機構之俄使館表示慰問,蓋其時對“聯俄”政策尚無何變更,而武漢之“容共”,猶在鮑羅廷操縱之中。

嗣蘇俄代理外交委員長利瓦伊諾夫,於九日向北京政府駐莫斯科代辦鄭延禧致嚴重之抗議,謂此舉侵犯俄使館人員之治外法權,提出四項要求:①立即撤退監視之軍警;②立即釋放所拘俄使館館員;③交還使館武官室抄去之文件;④軍警劫去之錢物簿籍,即交還原主。在未得滿意答複前,擬撤回駐北京之代使及職員。最後謂此事由於帝國主義者之挑撥,以促成戰爭。北京內閣,已成帝國主義之工具,惟蘇俄政府決不屈服任何人之挑釁,擬以種種方法維持民間之和平。北京外交部對上項抗議,經於十六日駁覆,電致鄭延禧,轉達蘇俄政府,謂公使館之治外法權,不能容許組織助長所駐國內亂機關。此次未搜查使館,僅於其附屬房屋內,查出軍火、宣傳物品,並捕獲重要黨人,足證俄人有意擾亂中國治安,破壞中國秩序,所提四項要求,與事實不符,礙難照辦。並聲明俟所獲宣傳共產文件翻譯告竣,再提嚴重抗議。(參閱《東方雜誌》二十四卷十二號:〈時事日誌〉)

蘇俄政府以要求未有結果,遂召回駐京代表赤爾尼率領館員二十餘人,請外交部發給護照,於十九日乘車出京,取道奉天、哈爾濱回國。至是北京政府與蘇俄外交關係中絕。及至七月十五日,武漢政權亦決定取締共黨,並遣送俄顧問鮑羅廷返國,而反共與親共之寧、漢兩方遂由分而合,共黨則相繼於南昌、湘東、海陸豐、廣州實行暴動,南京國民政府經先後查封長沙、上海俄領事館,終且於十二月十四日正式宣布對俄絕交。蘇俄亦聲明從未承認國民政府為報複,並令上海俄領事下旗歸國。中俄關係乃告全麵斷絕,而所謂“聯俄”者遂一變而為“絕俄”矣!

蘇俄赤化中國陰謀大暴露

按:此次搜查俄使館之最大收獲,厥為發現蘇俄赤化中國之軍事、政治秘密文件,達百數十箱之多,經北京當局於四月十二日起,陸續公布,擇其要者譯為中文,次要者舉其目錄,都百萬言,其後輯為《蘇俄陰謀文證匯編》一書行世(此書在南港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圖書館藏有一部),於是世人始了然第三國際、俄共與俄國政府、鮑羅廷與其政治、軍事顧問團以及中國共產黨,均一脈相通,而實以享有治外法權之俄國使領館為行使陰謀之策源地,其赤化計劃之周密狠毒、對華政局之分析精到、購買密探之遍布全國、使用經費之龐大,雖時隔半世紀以上,情異勢遷,然從曆史觀點言,猶足資國人警惕。茲略舉如次:

(一)蘇俄政府寄駐華武官訓令:據北京警察廳公布,此件係莫斯科致駐華武官隨員訓令,內容關係國際甚大,業已被火,原文上端左角及下部均已焚毀,僅餘全文二分之一,其譯文為:

“茲特附送國際共產黨執行委員會全體大會通過之關於中國問題議決案,並將根據該項議決案所擬定之訓令寄發,仰即遵照辦理可也。①現時應全力注意增長中國革命運動之國民性質,為達到此種目的起見,必須以國民黨為中國國民獨立黨,而為有利國民黨之宣傳,應擴大利用漢口各種事件,及英國對於各該事件之態度,資為證據。第一可以證明國民黨國民工作之進步。第二可以證明歐洲各國對於中國革命戰鬥力之顯然的薄弱。②必須於張作霖軍隊所占領之地域內,造成排歐之混亂。③破壞張作霖之威信,宣傳張氏為國際間各資本主義及帝國主義妨害中國國民黨自由工作之受雇者。④激動反抗歐洲暴行之風潮及英國計劃(以下被焚)。⑤必須設定一切方法,激動國民群眾,排斥外國人。為達到此種目的起見,必須設法獲得各國對於國民群眾之適用武力戰鬥。為引起各國之幹涉,應貫徹到底,不惜任何方法,甚至搶掠及多數慘殺,亦可實行。遇有與歐洲軍隊衝突事件發生時,更應利用此種機會,實行激動。⑥現時應暫緩實行共產黨綱,因此時實行可使張作霖之地位鞏固,並加重國民黨之分裂。吾人已向鮑羅廷嚴重訓令,暫時停止對於資本階級之過激手段。張作霖失敗以前,應抱定自己之宗旨,即在國民黨內,暫行保留國民之各種階級,資本階級亦應保留。⑦實行此種排斥歐人之運動時,保存各國間之不協調,非常重要。日本能於最短期間派多數軍隊來華,故令日本與各國隔離,尤為特別重要。為達到此種目的起見,於一切運動之中,必須嚴加監視,務使日本僑民無被害之人。但於激動排外風潮之時,將日本除外,殊足以引起不愉快之觀感。故實行激動排外風潮時,必須假托反對不列顛(英國)運動之名義也。本件抄本,迅速分送各分部及指導人員……(以下被焚)”(轉引自懶泉著《俄使館黨案始末記》)

(二)蘇俄在華密探之組織:其有關文件載於《蘇俄陰謀文證匯編》者凡七件,由是可知蘇俄當時在華設有軍事及政治兩種密探係統,而均直接受莫斯科指揮,在華亦通過使館互相協助。軍事密探組織隻有縱的關係,而無橫的聯係。各地共產國際機構,在國民革命軍中蘇俄顧問人員,均須協助軍事密探工作。中共中央執委會、軍委會代表,且接受蘇俄訓令,參加其北京軍事總機關部,以從事研究及計劃蘇俄在中國之軍事行動等項工作。其密探機關部之組織,則規定:“各分機關部,彼此均不得知其機關部之所在地及工作人員。各分機關部除得消息後,各自報告北京總機關部,由北京轉達莫斯科。在中國之各分機關部,得藏設於使領館等機關內,以托庇護,有時亦得暗設於市上飯店商號之中。現為節省經費工作便利起見,宜正式藏匿於大使館或商務代表處等機關,因吾俄人頗不易與華人發生關係故也。又如廣東俄國技師、顧問能與該司令部有直接關係者,分機關部即可藏彼處,以資保障。惟在此種保護之下,無論如何,須以能保全秘密,及隨時探寄消息為要。”至密探分機關設立之地點,按照中國疆城及外國人在中國之勢力,區分為:①奉係方麵,為東三省,設哈爾濱、奉天兩分機關部:前者管轄吉、黑兩省分團,如海拉爾、齊齊哈爾及吉林之處是;後者管轄遼東、四平街、安東、大連、營口、錦州等分團。②直係方麵,為揚子江流城,設上海、漢口兩分機關部:前者管轄南京、杭州、上海等分團;後者管轄漢口、長沙、宜昌、重慶等分團。③國民軍力麵,為西北各省,京兆區域,亦在其內,設北京中央機關部,管轄天津、煙台、濟南、正定、張家口、鄭州、北京等分團。④國民黨方麵,設廣州分機關部,管轄廣州、汕頭、梧州、雲南等分團。分團之下,於重要地點,設密探員及遞信員,而核編各分機關之報告文件,則為北京中央密探總部。以上係就外勤而言,複於北京、上海、漢口等處,設有內勤密探部,遣派密探員滲透於軍政憲警各機關及兵工廠暨各使領館,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運作自如,消息迅捷,其謀略之深遠,決非它國所能及。(參閱〈蘇俄在華密探局組織法〉及〈蘇俄在華特務組織係統表〉,均載於《蘇俄陰謀文證匯編》或《共匪禍國史料匯編》)

(三)蘇俄在華使用之經費:據北京警察廳公布搜獲文件中,有關一九二五年十月一日至一九二六年四月一日蘇俄在華軍政費半年度之預算,計(甲)對於中國全國之普通經費共美金93,853元,其中中國共產黨中央黨部軍事指導人員經費50,000元;(乙)馮玉祥軍隊經費共美金148,830元;(丙)國民二、三軍(按即胡景翼、孫嶽所部)經費共美金140,240元;(丁)廣東經費,因缺乏相當報告,未擬定預算。總計除廣東外,半年即需耗美金383,933元,約合中國大洋100萬元。以民國十四、五年間物價之低,蘇俄所用在華軍政及培植共黨經費如此之巨,其用心叵測,不難窺知。

捕獲共黨首領李大釗等之處刑

當搜查蘇俄使館捕獲共黨李大釗等之初,北京軍事當局即有嚴懲首要之表示,嗣經楊度、胡鄂公、章士釗多方為李營救,均未獲許,惟謂當組織軍法會審,俾循法律程序,以期毋枉毋縱。李等羈押三周後,至四月二十七日北京警察廳始正式公表,謂:

“黨案發生以來,關於審判機關與審理手續,各主管官署業行送次會商,現時當局為謀裁判之公平起見,決定由享有法權之各機關,組織聯席會議之審判機關。審理之時,采取證據主義,其無相當證據者,概將從寬免究,並予被告人以充分之自由辯護。參與會審之機關如下:(一)安國軍總司令部軍法處;(二)京畿衛戍總司令部;(三)京師高等審判廳;(四)京師警察廳。此外凡無法權之機關均不參與。外交部派定二員,係充任臨時迻譯之職,外間所傳加入法官,實係誤會。”

公表後次日,即組織特別法庭,於上午在警廳正式開審,惟審判仍取秘密,不準旁聽,亦無辯護人之設置。到庭擔任審判者,為審判長何豐林(曾任鬆滬護軍使)、主任法官顏文海(安國軍總司令部執法處長)、法官朱同善、傅祖舞(均為安國軍總司令部執法官)、王振南(京師高等審判廳推事)、周啟曾(京畿衛戍司令部執法官)、楊耀曾(京師高等檢察廳檢察官)等七人。法庭除軍警外,閑散人等,一概禁止入內,由東北憲兵營長高繼五親自照料。至下午一時許,始審理完畢,經法官合議結果,遂判定情節最重者二十名一律予以絞刑,其名單如次:

一、李大釗,字守常。直隸樂亭人。天津北洋法政學堂及留日早稻田大學政經學部畢業,曾任北京大學圖書館主任及教授,中共創始人,國民黨一屆中委。

二、路友於,原名汝悌,以字行,山東諸城人,留日早稻田大學,曾任北京各校教員,國民黨一屆候補中委,北京政治分會委員,北京特別市黨部監察委員。

三、譚祖堯,廣東人,北京美術專門學校畢業。

四、鄧文輝,四川人,北京大學學生。

五、謝伯俞,北京師大畢業。

六、姚彥,湖南人,北京中國大學學生。

七、範鴻劼,湖北顎城人,北京大學畢業。

八、    莫同榮,廣東人,北京某私立大學學生。

九、李昆,北京大學學生。

十、方伯務,湖南人,北京藝術專門學校學生。

十一、鄭培明,山東人,北京中國大學學生。

十二、吳平地,四川人,北京師大學生。

十三、張挹蘭,女,湖南人,北京大學教育係學生。

十四、李銀蓮,女,餘不詳。

十五、張伯華,不詳。

十六、閻振三,不詳。

十七、楊景山,不詳。

十八、謝承常,不詳。

十九、英華,不詳。

二十、陶永立,不詳。

判決確定後,立即通知警廳隨時執行,其執行地點,亦經商定在司法部後街之地方審判廳看守所執行,由警察雇汽車四輛,將李大釗等押送至行刑地點,自一時五十分起,至四時十分止,執行完畢。警廳備棺木二十具,李棺代價為六十元,餘均為二十元。入殮之前,由廳派人將屍身一一拍照,殮後暫厝於定武門外下斜街長樁寺。李之妻女則於當晚釋放。越日,李等罪狀連同照片公布。其餘未經判決之黨人,仍押警廳候訊。(參閱《國聞周報》四卷十六期〈大事述評〉及陶菊隱著《六君子傳》)

二十九日,特別法庭續判舒啟昌、謝光沛、孟祥、郭林一等四名,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韓子明、趙玉發、呂玉如、張之旺、李雲貴、張全印等六名,各處四等有期徒刑二年,即日通知移送第一監獄執行。其餘三十九名,由警廳辦理,與案情無關者,即予釋放。(見《國聞周報》四卷十七期〈大事述評〉)另在使館捕獲待審之俄人,原擬交特別法庭軍法會審,而五月二日駐俄代辦鄭延禧致電外部,謂蘇俄政府向彼聲明,聞被捕俄員有受軍法會審之訊,結果或難免與李大釗等陷於同一命運,如有此等情事,蘇俄政府將認為重大之事情等語。駐京外使,如荷、法、美、日各使,均勸告希望依照通常法律手續,公開審理。六日,北京政府會議決定,交由京師高等檢察廳依法辦理。十日下午二時,警廳派大汽車一輛,開始押解至高檢廳,先經檢察官略為預審,然後送至司法部後街看守所羈押,計在俄使館逮捕者十五名,為依裏雅申闊、瓦心,法門遲思克、葛利國利夫、豆兒可秋夫、光思覃諾夫、克司樂夫、甘布克、維拉克爾丁、薩木薩可夫,薩阿特清、馬勒索夫、奧鈕夫、莫洛作夫、圖基喝等,以及三月一日在浦口俄輪為張宗昌部查獲之國民政府顧問鮑羅廷之妻發年、及外交信差閻克哩勒、格雷依布斯、謝列喀拉等四名,經解赴濟南,複於五月二日自濟南押往北京,遂與前述十五名同受預審及羈押。(見《國聞周報》四卷十八期〈大事述評〉)迨六月十六日,張作霖自稱大元帥於北京設軍政府,曾於七月二日宣布大赦。十二日,北京高等審判廳推事何雋,遂利用大赦令,擅將鮑羅廷妻及外交信差三各釋放(見《民國大事日誌》上冊),後棄職潛逃;廳長沈家彛於十六日引咎辭職未獲準,僅奉命將何雋先行褫職,務速緝獲依法嚴懲而已。(見《政府公報》)至於其他十五名俄人最後如何發落,缺乏數據可考,尚待查證。

李大釗供詞全份
來源: MengHua2008 於 2013-01-18 19:44:56

  北京市檔案館藏有李大釗1927年4月被捕後的口供筆錄材料二件,是在京師高等檢察廳檔案中發現的。供詞為抄件,是京師警察廳抄送給高等檢察 廳的,被警察廳稱為“李大釗供詞全份”。現予公布,供研究李大釗與國共合作的北方組織和活動情況參考。??

李大釗供詞之一

  李大釗供:籍貫、年歲同前述。我在北方區擔任特別市黨部政治執行委員,我的職任就是關於政治軍事對中央黨部報告,其市黨部的組織另有部長管 理,我不過代管黨務。武漢有中央政治委員會,在北京是分會。從先政治委員李石曾、顧孟餘等人,他們已先後離京,北京隻有我一人。

  問:特別市黨部共有幾處及其組織內容?

  答:特別市黨部共有四個:廣州、上海、漢口、北京共四處。特別市黨部有事直接報告中央。在市黨部以下分組織部、宣傳部、工人部、農民部、青年 部。各部以下分設之組織部是專管介紹黨員,宣傳部專管宣傳、各種印刷品類,如對於民眾方麵、學校內學生、工人、農民均有宣傳的職任。各部以下有會 務部,專管開會之事。黨人對於各地宣傳有調查軍隊及軍械的任務,政治委員有訓練黨員知識及黨內主義的責任,對中央黨部有介紹、傳達、接洽各項責 任。

  問:現在你北方區共設市黨部若幹處?

  答:各省設立之市黨部表麵上有九十處,實際隻有十三處。奉天省黨部現已劃歸中央,該省黨部執行委員原係朱紀清,係國會議員。後改王有仁,彼因 逮捕,先逃至北京,現已逃赴漢口。如天津、太原、唐山、蘭州,均有普通市黨部。如陝北及三特別區均有縣黨部。在各處設立之宣傳部,均含有調查的情 形。政治委員會在北方的任務就是專門發展黨務。

  因為北方與南方情形不同。至由俄使館內檢出的各項文件我不甚詳細,因為從先有國民軍在內住過遺存的,亦有俄國人存留的。我對於區黨部、區分部 情形,我亦說不清。我知道區黨部共分九區,學校內有區分部,人數不一定。市黨部出席,在區黨部召集區分部執行委員開聯席會議。如黨務有糾紛的事 情,我可以解決。

  今蒙訊問,所供是實。

李大釗供詞之二

  問:你的姓名、年歲及何處人?現住何處?是何職業?

  答:我名叫李大釗,現年三十九歲,直隸樂亭縣人,現住俄兵營內三十號房內。

  問:你有親屬幾人?

  答:我妻李趙氏、我長女李新華、次女李宴華,與我同在俄兵營內居住,現已同時被捕。

  問:你是何職業?

  答:我前充北大教員。因黨員資格,被舉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現在俄兵營內進行黨務工作。

  問:你是國民黨何派?是何主義?

  答:我是國民黨左派。主張打倒帝國主義,取消不平等條約,最主要的是希望民族在世界上得一平等地位。

  問:你們黨中派別及分合情形?

  答:國民黨是完全信仰三民主義,共X產X黨是共同生產主義。民國十三年,孫中山在廣州開第一次國民代表大會,正式議決民黨與共黨聯合。至民國 十四年孫中山死後,民黨分有左右兩派。左右不同之點:右派不甚注重擁護工農利益,左派是擁護民眾利益之外更兼擁護工農利益。當時京內設有兩個機 關:右派京黨部設在南花園,左派京黨部設在翠花胡同。現在右派京黨部取消,左派因受壓迫,遷入俄使館進行一切工作,完成中國國民革命。所謂國民革 命,即是打倒帝國主義,恢複平等地位。現在進行最要工作是發展黨員,訓練黨員。訓練之法是要使京內黨員均有政治知識、外交知識。俟政局改變可以公 開。我們左派與共產派是混合的,並非分立的。

  問:你所抱之目的及近年經過情形?

  答:我的目的在建設良好政府、恢複國權、定出新經濟政策,用國家的力量發展財力,使國民貧富階級不至懸殊。我們黨部中央政治委員會現在漢口, 委員長先是譚延?,現在是汪精衛。當國民軍在北京時代,因政治關係允許公開宣傳黨義,那時我與李石曾、吳稚暉、徐謙、於右任、顧孟餘諸人均是委 員,丁維汾是執行主任。我們宣傳主義,使民眾了解本黨宗旨,改造軍閥,與民眾結合,以便一致對外抵抗。因俄國不是帝國主義者,故主張聯俄。因軍閥 中國民軍與本黨接近,故主張聯馮。前年群眾示威運動,如天an門前、執政府門前、警察廳門前及晨報館等役,皆由北京市黨員諸人及民眾團體代表會議 決定,臨時委員召集並親臨指揮,一麵與馮軍隨時接洽請其勿加幹涉。當時黨中隻議決參加遊街示威運動,至於中途發生意外事故非始料所及。至馮軍離京 後,吳稚暉已先期赴滬,李石曾等與我避入俄使館後,李石曾等亦相繼離京,北方左派首領隻我一人。因國民黨之主腦為中央執行委員會,擁護工農利益之 主腦亦為中央執行委員會。

  問:你是左派首領,左派與共產混合,當然你就是北方共產首領?

  答:我是左派首領。惟我所主張共產主義與一般人所主張不同。例如英國礦山事業極為發達,應用合法手續轉移為國家管理,以免為一二人所壟斷。並 不是如外間所說,他人之產業即強為我之產業,我之產業他人強作自己產業。蓋共產意義,原為共同生產。在手工業時代是個人生產,機器業時代即是共同 生產,在機器工作之人即是無產階級。我是擁護農工利益,要完成中國國民革命。

  問:你的革命步驟?

  答:中國是世界上很大的一部分,世界上帝國主義認中國為半殖民地,把中國作為很大的市場,銷售他們資本製度下所生產之物。其銷售之法,恃有關 稅特權及領事裁判權。如中國國民革命完成,即將此項特權取消,他們國內資本製度受重大的打擊,他們的社會上有發生革命之可能性。所以中國革命緊接 著就是世界革命,中國革命完成即促進世界革命。例如英國,在中國他的經濟勢力最大,他從中國得去利益安穩他的國內工人,將來中國革命成功,他失卻 所得利益,使英國工人革命加快。此種結果,資本製度與工人發生衝突,在帝國主義國家即行〔形〕成無產階級革命。

  問:你對現政府是反對的了?

  答:當然是反對的。

  問:你黨與蘇俄如何接洽妥協?

  答:蘇聯為反帝國主義同盟幫,替我們訓練黨軍,軍中用俄教員。

  問:你們黨部第一號通告簿所粘貼之十一月八日三十一號通告一紙,所載使館方麵特別戒嚴,由黨部與使館接洽,黨員出入名單交與門房憑照查驗放 行,通知各黨員知照,並附記此通告閱轉後即應焚毀勿存等字樣。此項證據是俄使館包庇你們黨人,當時是誰與俄館商協?

  答:十一月八日三十一號緊急通告,係用黨部名義與俄代使方麵接洽允可的。

  問:你被捕時,由你屋內撿出之手槍是何處得來?

  答:是俄國兵送給我自衛的,遇有必要時,俄館亦可借給我們武器自衛。

  問:這搜出之共產印刷品及宣傳等項物件是誰製成的?

  答:是我黨中之物件。

  問:你們黨的組織?

  答:北京市黨部與政委會是兩個組織。市黨部委員是鄧文輝、譚祖堯、楊景山、路友於、吳可、劉清揚等諸同誌,分任部務。市黨部與區黨部、區分部 皆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之分體,為一貫之組織。

  問:你黨經費若幹?你的薪金若幹及經費之來源?

  答:我的月薪是一百五十元。我黨經費是舒啟昌管理。經費議決案月支二千元,向由遠東銀行、中國銀行自南方匯來,請查搜出帳簿便知。

  問:你受俄人津貼若幹?

  答:我黨中自有經費,不須俄人津貼。

  問:這中蘇福龍氏俱樂部部員證書,該部是何組織?

  答:福龍氏是蘇聯已故之陸軍總長,現在使館內仍用他的名字組織一個俱樂部,部員是中俄兩國之人。內中有中國舊戲,如打大鼓之類。亦有新戲,所 演者如“三一八慘案”之類。我非部員,我亦曾去看過戲,所扮演不甚良好。內中並有圖書館任部員閱覽。這借書字單上所書的花木蘭壹本字樣是個小說, 書下署文光社李具是個部員,並非是我。

  問:這秘密稿簿上所教致馮煥章函稿報告軍政情形,內有“本黨接濟西北革命軍之六十萬已經陸續匯上,聞本月尚可籌出百萬並以附聞”等語。此款你 如何過付?

  答:上年九月、十月間,廣州議決接濟西北革命軍費後,黨軍入湘順利之時,李石曾等介紹馮玉祥代表劉驥、李鳴鍾二人與廣州方麵接洽,當付接濟洋 十萬元。最近該代表等兩次得接濟費洋二十萬元,前後三次共三十萬元。上年所議之六十萬、百萬之數實際上未能照數供給。又,馮玉祥由俄回國後,始由 於右任等介紹正式入黨,因而黨政府議決予以財政上之援助。上年北京政委員會傳遞消息於馮同誌玉祥,將本黨在北方最近之工作及北方軍閥相互之關係作 成書麵,一並報與馮同誌。函稿尾署名李大釗,是我自己寫的。

  問:南北軍政各情如何傳達?

  答:南方軍政各情由各黨員報告,由南方送至北京黨部,分轉國民軍及各方麵。北方軍政各情由北方黨員報告,分轉各方。

  問:這件稿簿上載有致顧孟餘函,所述用牛乳寫密信法?

  答:信的正麵寫些不相幹的話,背麵用牛乳書寫,接到後用火烘烤,字跡即顯。

  問:據鄭鏡秋、舒啟昌供言,他們在委員會隻經管庶務及零星帳目,至於特別收入支出係你自己經管,這話不錯麽?

  答:不錯。

  問:現有中央執行委員會帳一冊,你看是你自己登記的不是?

  答:不是。但是我確知道其中收支情形。

  問:該帳冊一月份、三月份均有收外友洋貳千元,又,三月份有收外友補助洋貳百五十元。“外友”二字名義太覺寬泛,究何所指?

  答:此款想是李石曾在外間張羅來的。

  問:你素來光明磊落,不必說這不負責任的話,況此款係最近收入,你那有不知道呢?

  答:我細看帳冊上所登一月份收借外友洋貳千元,三月份收借外友洋貳千元,又,外友補助費洋二百五十元,此三項均係由俄使館借來的,經俄使館管 理財務之俄國人米尼闊夫與我負責交付及接收。至補助費也是借貸性質,將來由會開帳寄到武漢黨部與俄人鮑羅廷清結。在去年,我會也常向俄使館挪用款 項,但隻是零用數,不過一二百元,係由俄使館前管財務之俄國人沙士闊與我交接。

  問:據抄出會議錄所記曆次開會及預會人名所議之事皆甚詳,直至四月五號止,當然是按期開會?

  答:此是政治委員之談話會,無定期舉行,即在政治委員會內所有政治委員、市黨部人員、俄代使及其他俄人同誌均可列席,惟俄人隻列席過三四次。

  問:會議錄內車爾尼克、龍瓜、羅克確夫均有提議報告,此三人是何人?

  答:車爾尼克是俄代使,龍瓜是俄讚參,羅克確夫是俄同誌從廣州來的。惟車爾尼克、龍瓜等,須與黨會有互商或接洽的事方列席會議,不是每次列 席。如第二十一次會議,車爾尼克、龍瓜參加發表意見,謂“軍隊宜集中、軍需宜獨立,國民政府應注意國民軍、紅槍會二大勢力”;第二十五次會議是要 請龍瓜、羅克確夫作一篇“關於廣州事變”的論文;第三十一次會議車爾尼克借給我們黨會經費問題;第三十八次會議車爾尼克發表“畢庶澄投降消息”; 第四十二次會議車爾尼克批評“上海暴動時中央所持態度幫助資產階級革命是不對的”皆是。

  問:列席的常、吉力、喬、莊、南、謝、季、達都是何人?

  答:常即是我自己,吉力是範鴻吉力,喬是史喬年,莊是楊伯莊, 南是劉耀南,謝是謝承常。

  問:列席的於方舟、胡茂公、粟澤皆是何人?

  答:三人都是天津市黨部的人。

  問:你黨在天津有何機關?

  答:有直隸省黨部、天津市黨部。

  問:所有派赴各縣運動工人農人、調查、宣傳、報告等工作,當然都是你政治委員會派出去的?

  答:都是天津省黨部派出去的,也有各縣分部黨員報告的,因為黨章凡是黨員皆負有宣傳、調查、報告種種工作義務。

  問:各文據中所雲,軍委、地委、北區、國委、工委等名,都是何解?

  答:軍委是軍委代表大會,設在武漢,各處黨部皆派員列席;地委、北區皆是指北京政治委員會;國委、工委是由黨部指定同誌分往各處運動國民及工 人。

  問:派人赴各縣運動農人、工人,組織工會、農民協會及聯絡紅槍會,如何辦理?

  答:是省黨部及漢口經辦的。

  問:俄代使借給你黨會辦公費是如何情形?共數若幹?

  答:因為黨會辦公費不足,向俄代使借二千多元。

  問:cp是何符號?

  答:cp是我們共產派的符號。共產派即無產階級主義,對於政治要達到無產階級居於領導地位。

  問:延秉昊與你信,請你向俄人設法助軍火在東北起事,你如何辦的?

  答:延秉昊是高麗人,我與他在俄款委員會見過一兩次。十三年間他寄我信說此事,我未替他辦。

  問:國民軍退卻出京之時,有一〓電稿後署一常字,是寄張之江、鹿鍾麟的,說聯絡各軍隊在後方起事請國民軍不可退卻的話,當然是你發的?

  答:〓電是寄張、鹿的,我向來與張、鹿不通信電。且此電中所言皆係軍事,與吾黨無關,故事證明此電非我所發,似係國民軍中人所發。又,當是時 李石曾、易寅村、柏烈武皆在京,如我們發電,必共同署名不能由一人署名,且我發電向來不署常字。

  問:北京左聯會是何情形?

  答:左聯會是市黨部此次改選以前成立的,係聯合在京的左派各團體,如cp派、實踐社、新軍社、青年社、革新社、瓊島魂、協進會、中山學社、新 中學會等,皆在其中。惟新右派不在內。

  問:市黨部是何時改選?

  答:舊曆年前。

  問:文件內有分電上海、九江、漢口、寧夏、廣州電稿二紙,大意是“勸告山西奉攻五原,即可以威脅山西,請晉閻與我軍一致動作。晉閻回電曆述困 難情形,我方須統籌全局軍事計劃應如何準備,使晉閻與我軍相策應。”雲雲。此電內幕如何?

  答:此是馮玉祥自俄回國後,國民軍已經退出包頭尚未退出五原。北京黨方不願國民軍再退,遂想托由晉閻設法與奉方交涉,請其不進兵五原。乃交涉 無效,晉閻遂令其在京代表與李石曾及我商量。我們於往返電商後,將交涉情形電報中央黨部,並未實行分電各處。惟實際上此時國民軍業經退出五原,吾 黨中央亦主張馮暫行退出五原,馮玉祥此後即開往寧夏等處矣。此是過去之事,雖有計劃並未實現。

  問:文件內往來通信有署李瑞祥、白永泰、白芳渠、羅耿迪、柏桂等名者,均係何人?在黨各任何務?現在各在何處?

  答:以上各名全是北方區之代名,為與各地方黨部通信之符號,因如此可以避免通信時之阻礙,實無其人。北方區即是北京政治委員會,前已述明。

  問:文件中有於永滋,是何人?現在何處?

  答:於永滋名於樹德,以前是北京執行部委員,現在武漢充當中央執行委員,他係左派。

  問: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內幕如何?

  答:中國共產青年團是我們黨員中之青年所組織之團體,其性質略如青年會,其中亦有不入共X產X黨者。團體中以學生為多數,工農人少。此團對於 政治上之理想自然與黨部相同,所異者,黨部為實行種種政治上之工作,青年團僅在文化上為理論之傳導。至其團體之組織及在京出版物我不接頭。

  問:既是同黨當然知其詳細。

  答:實在不了然。

  問:北京政治委員會之組織?

  答:北京政治委員會分文書股、庶務股、宣傳股,惟現在北京政治委員止〔隻〕我一人,組織已不完備。辦事之人大略分為英文、日文、法文、俄文、 宣傳、庶務等部分。舒啟昌管庶務,陳喬年管俄文,楊景山、陶永立均管抄寫,陶永立並充當俄人教讀,範鴻吉力管搜集材料及研究理論,陳喬年管俄文, 楊善南管宣傳,劉伯莊管國民運動,李一鴻即鴻一無一定責任,惟舒啟昌是新近接手的。

  問:你介紹高桂滋入黨是何情形?

  答:高桂滋原來是國民二軍軍人。當中山靈柩在西山停放之時,高之軍隊在彼照料,因此與我黨感情甚好,自願投入本黨。經其同鄉人於右任介紹入 黨,填寫證書時,填入我的名作為介紹人。

  問:每月支領款項及發給各員津貼總流水帳二本內,載有入款均由李、鄧、顧三人經手。每月領取津貼最多者為彭、道、達三人,月各三百五十元。鮑 姓百元、舒啟昌等月六十元、五十元不等。以上所載入款經手及領取津貼均係何人?望逐一詳答。

  答:李姓即是我。鄧即鄧飛黃,他是湖南人,現在西安,他是黨人,曾辦國民新報。顧即顧孟餘,他是本京人,現在武漢中央宣傳部長及國民政府教育 部長。彭即彭太太(彭若門夫人),美國人,當國民新報英文部編輯,此人現在武漢,應廣州陳友仁之約,去辦廣州英文報去了。道即美國人,因國民報停 版現亦到武漢去。道爾遜係接彭太太手,是以薪水與彭太太同。達即道之變名也。鮑姓係彭太太約同辦報副手,我不知其名號。舒啟昌原由顧孟餘約在該報 社辦理庶務,現在政委會辦庶務,他是接鄭鏡秋手。

  問:黨部常務處帳項收據內載所領生活費、津貼、交通、辦公等費,望分晰言之。

  答:我之生活費月一百五十元,由中央黨部發給。譚祖堯、吳可、姚彥、張挹蘭等,每人均不能超過三十元。至津貼、交通等費,係各個人赴各分部往 來車費之類。辦公費即各部辦公費用。

  問:延秉昊函內有公舉史可軒為總司令,朱紫青為總指揮,公請先生為顧問,雲雲。所稱朱、史究係何人?

  答:史可軒想係國民二軍將官,朱紫青或亦是河南方麵軍人。當時因這高麗人延秉昊很是無聊,故所來函皆置之不理。

  問:七月份會議記錄冊內與會者有於樹德,是何人?現在何處?

  答:於樹德即於永滋,直隸人,現在武漢任中央執行委員。

  問:選定路友於、範鴻吉力、郭春濤、李國王宣等為代表及劉清揚等為候補,所稱代表是何代表?及郭、李等現在何處?

  答:去年一月間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選定路友於等充代表,所議事項是改選中央委員,有第二次宣言書可證。黨員郭春濤,湖南人,現奉中央黨部 命令赴西安。李國王宣現在武漢。劉清揚現亦在武漢。

  問:共X產X黨會計帳冊內多係範鴻吉力、施英二人經手,施英係何人?現在何處?

  答:施英湖南人,現在武漢,此人離京已一年有餘。

  問:楊景山、劉巨全是何職務?

  答:他二人是前任市黨部委員,所有領款證據自是前任時領據。現在楊景山在政委員〔會〕辦事。劉巨全係女子,無事欲回家,前次被捕。

  問:cp與國民黨關係議決案,所議何事?

  答:cp即共產派,所議之事即共產與民黨連結。

  問:共X產X黨北方區執行委員會秘密通告第一號、第十四號所載運動方略,有發〔雙〕十節運動大綱、北方區農村工作計劃、聯俄反奉等通告,農村 工作計劃,篇中有勾結哥老會,使其勢力集中之計劃,雲雲。此等計劃是何人違議?如何實行?

  答:此等報告原由翠花胡同黨部移至使館,內中所存之物甚為複雜,實記憶不清此項報告是何人違議。至勾結哥老會一節,我個人甚不讚同。

  問:你黨在北方工作應取的態度之宣言,是何人違議?

  答:此種宣言是共產一部份所為。

  問:青年團所宣傳之五一勞動節一種,該團如何組織?分子多係何姓名?

  答:青年團由學生結會,無定址,所出之印刷物是共X產X黨人一部分之所為。

  問:入黨團登記簿所載之已入大學或民校等字樣,是否係共產與民黨之代名詞?

  答:大學即是共產之代名詞,民校即國民黨之代名詞,亦均是共X產X黨人所分晰。

  問:報告中央文電稿內有鄧文輝、劉巨全、楊景山、莫同榮等分擔部務,雲雲。所擔任何事?

  答:此是上屆市黨部執行委員擔任執行職務名單。

  問:第三國際第二次大會之議事日程一本內,有共X產X黨與各黃色的工團等問題,雲雲。是何解釋?

  答:第三國際是共X產X黨全世界之組織,在中國有中國部,在英國有英國部。從曆史上分晰,有第一國際、第二國際。所謂第一國際,是第一次全世 界共X產X黨人之結合,由馬克斯創起,十餘年間歸於消滅。後,又發起第二次全世界共X產X黨人之組織,存在期至歐洲大戰。蓋共X產X黨人之原則在 反對戰爭,毆戰時各國共黨人有因本國之關係加入戰爭,違反黨義,故俄人列寧發起第三國際共黨之組織。所謂黃色者,即指第二國際黨人不純正也。工團 即工會,如英國工會,多涉於第二國際以下,故謂黃色工團。

  問:這陝西人李銀連是否你的同黨?

  答:他在範鴻吉力等屋內住,是在陝西某中學充當教員,此次來京係代表於右任。因於右任軍中連鞋襪都沒有穿,他來京,於右任令他亦〔與〕我商量 請國民政府接濟款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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