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的教授在哈佛校報上 (Harvard Crimson)公開爭論是否應該去掉招教授的條文中的“DEI”。 這個題目以前寫過短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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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雙方的爭論中,有個焦點讓人看起來真的無可奈何。 這個論點是,招聘章程的DEI條款違反了第一修正案,也違反了人生來人人平等的原則。 如果是這樣的話,民權運動算什麽呢,算暴民運動?婦女的投票權的爭取算什麽,算無理取鬧? 哈佛的intellectuals 用這個論點來爭論,那麽就不要歎息普通老百姓投票川普了。令人驚詫的是,持有這個觀點的,正是民權運動的擁護者。
雖然雙反辯論的焦點實際上是矯枉過正。然而, 不通過不矯枉過正的進步,一步步的改良從曆史書上我們讀到過多少?
對是否要公開宣講DEI?兩種極端的觀點就如左右兩端的兩點, 圍城一個圓形,就是同一點。
公開講的好處 - 承認現實的不平等。
不公開講的壞處 – 承認現實的不平等。
它們是同一個觀點。然而前者讓聰明人反思這個現實的缺陷是曆史,社會和族群分割的原因, 因而能夠講反思帶到自己日常的行為和思考中; 後者是讓現實中不聰明的不善良的不在乎的人更加歧視分割因為DEI而招收的教授和學生。
所以事實雖然是一樣的, 人心仍是二分法: 聰明和愚昧,善良和陰暗。
論壇上的狂歡莫不是如此,不是一派的狂歡,就是另一派的狂歡。 這鄙劣者的盛宴,從不缺少無知的跑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