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這或許是這一事件中最令人遺憾和痛心的一環:
我們的新聞媒體,本應作為值得信任、給民眾帶來公允與真實的宣傳喉舌,卻有一部分在張的事件中,表現出令人失望的職業素養和低劣的職業道德,甚至有一小部分更有意或無意地淪為某些資本勢力手中的槍,“指哪打哪”。
普通人與真相的距離有多遠?
或許就是民眾與一名有良心,有職業操守、有正義感,願意調查和展示真相的新聞記者或媒體編輯的距離。
我國無疑有許多這樣令人敬佩的新聞工作者和媒體人。然而在張哲瀚的相關事件中,卻也遠不乏擯棄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和“觀點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而奉行“事實可以沒有,觀點必須先行”原則的新聞媒體。
他們的信息來源不少是由營銷號和水軍所擴散的“網絡信息”,以及“中演協”和(自稱的)“中網工委”這樣毫無資質定奪他人名譽和網絡生死權的組織;而在完全沒有驗證其信息來源、內容真實度的情況下,部分記者和”媒體人“已經出於種種目的,急不可耐地加入引用這類信息並將其推廣的泱泱大軍之中。
從11月23日李學政在微博上發出第一條對“中演協”的質疑開始至今已經近兩周,除了人民日報社民生周刊轉發過其觀點外,麵對其微博兩大話題總計共60多億的話題討論量,眾多“主流”媒體對此齊齊緘口不言。
與此同時,隨著網友的好奇心被激發,關於“中演協”的負麵信息卻被持續不斷被“扒出”:
該協會不僅是一個毫無行政執法權的社會團體,而且涉嫌違規培訓和收費,其“紅頭文件”上所蓋印章為違規私章;其直播分會副會長瞿濤是多次涉黃被處罰的“六間房”的副總裁,其副會長之一彭家攀因嚴重違紀被判刑,另一副會長韓建鷗被法院列入多次失信人員名單,而會長朱克寧本人的百度百科在李學政首次對該協會行為發出質疑的當日被緊急編輯(該編輯者在同一天“碰巧”也編輯了張哲瀚詞條),刪光了其履曆信息;此外網友還發現曾有被央視點名的劣跡主播被禁兩個月後,曬出了與協會秘書長潘燕的飯局照,並在同一時期成功複出。而麵對網友的詢問,潘燕和中演協的各位領導不約而同地刪除了微博內容並銷號……
就是這樣一個“中演協” ,在避不回應李學政質疑、醞釀足一周後,終於於12月1日晚發出“聲明”,宣稱自己之前發布的文件內容(包含“要求”從業抵製和會員單位“不得”提供直播等用語)隻是“自律懲戒”、並不包含“強製性”。
然而“中演協”此聲明一出, 大有“號令天下,莫敢不從”的威風架勢:包括“中國新聞網”,“財經網”,“頭條新聞”等在內的50多家微博“藍V”媒體賬號(以及大量微博營銷號)幾乎立刻在同一時間齊齊發布新聞通稿,為其背書之意明顯;其中微博該話題的主持人“中國新聞網”及其它數家媒體,更是早在“中演協”官方正式發布聲明之前近20分鍾就已發出相關新聞通稿,可謂時效性驚人。
但這些媒體的“跟風”發布或許是有原因的:
因為12月1日下午,新華社發表了一篇對“中演協”的“獨家采訪”文章 —— 文中某身份不明的“中演協負責人”麵對記者問題,以答非所問的方式一再強調了其協會對張等藝人懲戒的“自律”和“非強製”性質,以及協會行為的正義性 —— 這篇由大眾公認的國家權威新聞機構所發布的采訪稿,或許被無數人視作代表了“官方”對此事的看法和定論:即“官方”在為“中演協”所發“紅頭文件”的正義性背書!
巧合的是,該新聞稿的作者之一,新華社主任記者白瀛,從該協會2012年7月24日的創立揭牌儀式開始,已經多次撰寫與“中演協”相關的新聞報道。
而在11月23日“中演協”在其微信公眾號首次公開發布《第九批網絡主播警示名單》後不到三分鍾內,白瀛和另一記者已經在微博建立並主持了“#違法失德藝人首次納入網絡主播警示名單#”和“#吳亦凡鄭爽張哲瀚被封禁#”兩個話題;兩小時後,新華社微信公眾號以頭條發布了中演協的《名單》,引發海量轉載。
這位新華社的白瀛記者是如何、又為什麽總會在第一時間獲取來自“中演協”的信息並發出?
他的履曆信息中“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即‘中演協’)道德自律委員會委員”的身份或許能給讀者一些啟發 —— 因為他可以自問自答、自說自話、自己“采訪”自己、自己“背書”自己!
白瀛的行為無疑違反了國家《關於新聞采編人員從業管理的規定》第五條規定:“新聞采編人員從事新聞報道活動時如遇以下情形應實行回避,並不得對稿件的采集、編發、刊播進行幹預或施加影響:… 4、新聞采編人員與報道對象存在具體的經濟、名譽等利益關係。”
因此在其行為曝光後,他迅速注銷微博賬號,銷聲匿跡。
但他所帶來的巨大後果卻是持久性、無法消弭的:
白瀛以“新華社記者”的官方身份就“中演協”《名單》事件為其站台而發表的報道,引發多達330餘家官方媒體的跟風發布,更有無數營銷號和自媒體爭相轉發,作為將無權發布行政處罰文件的“中演協”行為合理、合法化的依據;而他曾經參與建立並主持的兩個微博話題閱讀量已近14.5億。
無獨有偶,11月23日下午16:59分“中演協”首次公開發布 《名單》之後不到兩分鍾,一位同樣多次撰寫過中演協相關報道的人民日報記者鄭海鷗即發表了一篇就該名單對該協會直播分會“某負責人”進行采訪的文字稿(長1300字)。
這種高效或許有些令人感覺似曾相識:
在短短兩分鍾時間裏,鄭看完了剛剛發布的 《名單》 、擬定好采訪內容、聯係到采訪對象、給予采訪對象充足的時間思考和組織語言,讓對方詳細地回答了“《名單》如何產生、標準為何”,“為什麽(網絡主播警示)《名單》裏有演藝人員”和“違規主播有哪些特點”等問題,然後腦速與手速齊飆敲出這篇采訪稿並第一時間發出。
不僅如此,這位鄭海鷗記者也和白瀛記者一樣,致力於光速在全網最大限度地推廣“中演協”的《名單》的效力:僅僅半小時後,該記者又已神速製作完成了相關視頻,通過人民日報官方賬號在b站發布。
如果說這位鄭海鷗記者是出於心中的公義和優秀新聞工作者的極高素養而能如此迅速進行采訪報道,那麽和他(她)同樣“優秀”的記者可謂大有人在:
比如央視新聞客戶端11月24日發布了由記者“溫天越 俞悅”撰寫的對“中演協”表演(直播)分會秘書長瞿濤(那位“六間房”副總裁)的采訪:“第九批網絡主播警示名單是如何產生的?解讀來了”。
撇開為何一個社會團體發布的名單竟需要央視記者來“解讀”、以確保民眾正確領會其文件精神不談,該“采訪稿”雖然和鄭海鷗的“采訪稿”發布時間不同、對采訪對象的說明和前言部分略有不同,但采訪內容、采訪與被訪雙方的問題和回答卻幾乎一字不差!
這兩篇雷同的“采訪稿”莫非是出自這幾位“優秀”新聞工作者的心有靈犀?我們不得而知。但作為“央視記者”的溫的這片文章自然也和鄭、白等人的作品一樣,被包括“中青在線”在內的官方媒體大量轉載,進一步起到了有效幫”中演協“站台、立威的作用。
此外,前文提到過的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的雷萌記者,雖然沒有鄭、白、溫這樣的“第一手采訪資料”,但也絕不甘落後。
在“中演協”《名單》發布後,她立刻為其搖旗呐喊,發表了題為“豈能容忍‘飯圈’控製輿論走向”的署名文章。文中直接引用 “中演協”表演(直播)分會秘書長瞿濤的原話來表達觀點,盛讚民間協會“中演協”的無證執法行為是“麵對畸形‘飯圈’,行業主管部門 連出重拳”,並號召“各界攜手發力”,“將主管部門 的動作傳播到位”。從標題到內容,其因自己之前以官方賬號傳謠而受到“畸形飯圈”質疑的憤懣之情與助“中演協”立威之心可謂溢於言表了。
更加微妙的是,這位雷萌記者的文章在發出後,再次迅速被中國知網收錄了。
Update 3:
12月30日,《法治日報》發表記者韓丹東的文章“監管風暴席卷文娛圈”。
文章中,這位韓記者不僅將張與因偷稅受到懲處的鄭爽、涉嫌強奸受到批捕的吳亦凡、因涉嫌性侵解約的錢楓、因嫖娼被刑拘的李雲迪並列,而且提到錢楓、李雲迪等人時均一句話帶過,涉及張時卻繪聲繪色,畫風突變:不僅詳細描述張是“借 耽改劇”“躥紅”而短暫“躋身‘頂流’”的,而且將其三年前在個人社交媒體發表的旅遊照稱為其“兩年前 高調曝出 的照片”,並且用詞十分技巧地定義了令張與文中其他“違法失德”藝人並列的罪行:“參觀靖國神社,會見疑似日本右翼人士,觸及民族大義之底線” ———— 一位雖然完全沒確認過事實,但必須要先扣上一個令人敬畏的帽子、然而又不把話說太死以避免被追責的老練法製新聞工作者的形象躍然紙上。
更有意思的是,韓記者這篇文中提到“監管辦法”時不但不厭其煩地把“中演協”的每次自律公約、自律管理辦法、警示名單、發起道德申訴等“事跡”逐一列出,令其與中央網信辦、國家稅務總局、中宣部、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正式文件和懲罰舉措“平起平坐”,甚至言“監管”必首先提“中演協”再提這些重磅國家部門,為樹立該協會作為行業監管“領頭羊”的大佬形象而做出的努力可以說是舉重若輕,相當不露痕跡了。
或許是又一次巧合,這位韓記者也曾多次撰寫“中演協”相關新聞:從法治網(《法治日報》官網)全文檢索結果來看,從去年10月21日第一次出現至今,韓記者在該網站關於“中演協”發布各類新公告的相關文章有11條;
巧上加巧的是,韓記者的長期合作者,中國傳媒大學鄭寧副教授(檢索結果顯示,兩人在法治網上共同署名、或韓引用鄭的“專家觀點”的新聞和評論文共483條,其中關於中演協的共9條,從去年10月21日開始)剛好在去年的10月20日成為了“中演協網絡表演(直播)分會內容評議委員會”成員。
尤為諷刺的是,今年8月28日,韓丹東記者還發表了一篇題為“如何讓網絡謠言失去生存的土壤”的文章,文中引用了鄭寧的話:“謠言=事件的重要性x事件的模糊性/公眾批判能力”(見下圖)。
結合韓記者本人12月30日文章中定性張的“罪行”時的措辭用語,令人不知該做如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