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可以忘,但幽默難以忘懷。回想當年在法學院的課堂上,不乏有段子手那樣的老師。而那些風趣的老師,會心一笑的片段,
一,某法科考研學生給某同學的留言:
最近背了幾天《刑法》分則,頗得意,見誰都想判他幾年。
路上,一隻大黑狗撞了我之後揚長而去,我下意識就對自己說:交通肇事後逃逸,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絲毫不管它還有沒有7年的活頭。
走了幾步又補充:估計不滿16周歲,不予追究。
後來又仔細一想,當時判得太草率了,它喝酒了嗎?吸毒了嗎?戶口是國內的?不是國內的,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嗎?有同夥嗎?有同夥的話,是否是起主要作用?是累犯嗎?在假釋期間嗎?是否是初犯?精神正常嗎?是軍犬嗎?
此外還有一些沒有寫在書上的潛規則,比方說是高幹寵物嗎?動物保護協會是否有幹涉司法的電話打來?是否有某領導的批示?
最高檢和最高法有沒有新的司法解釋出台?目前的刑事政策已經是寬嚴相濟了,是否還得給予重判?要是它把狂犬病毒蹭在我身上,那是不是要數罪並罰呢?
有太多、太多的因素還沒有考慮到,所以說不要小瞧學法律的,說他們就是背了幾本書而已,其實不比造原子彈輕鬆。
二,法學院學生的腦筋急轉彎
老師問:“樹上有10隻鳥,獵人開槍打死了1隻,還剩幾隻?”
法學院學生:“是無聲手槍,還是其它沒有聲音的槍?”
師:不是無聲手槍,也不是其它沒有聲音的槍。”
生:“槍聲有多大?”
師:“80-100分貝”
生:“那就是說,會震得耳朵疼?”
師:“是的”
生:“在那個地方,打鳥不犯法?”
師:“不犯”
生:“您確定那隻鳥真的被打死啦?”
師:“確定”
老師有些不耐煩了:“拜托,你隻需要告訴我還剩幾隻鳥就行了,OK?”
生:“OK!鳥裏有沒有聾子?”
師:“沒有”
生:“其中有沒有智力有問題的?就是呆傻到聽到槍響都不知道要飛的?”
師:“沒有,智商都在200以上!”
生:“有沒有關在籠子裏?”
師:“沒有”
生:“有沒有殘疾或餓得飛不動的鳥?”
師:“沒有,身體都倍棒!”
生:“算不算懷孕肚子裏的小鳥?”
師:“都是公的。”
生:“都不可能懷孕?”
師:“我暈!絕對不可能!”
生:“打鳥的人有沒有眼花?保證是10隻?”
師:“10隻”
生仍追問:“有沒有傻到不怕死的?”
師:“都怕死”
生:“有沒有是情侶的,一方被打中另一個主動要陪著殉情的?”
師:笨蛋!之前不是告訴你都是公的嗎!”
生:“同性不可以相愛啊?”
師憤怒了:“…10隻鳥的性取向都很正常!”
生:“會不會一射二鳥?”
師:“不會”
生:“一槍打仨呢?”
師:“不會”
生:“4呢?”
師:“更不會”
生:“5呢?”
師徹底崩潰:“再說一遍,一槍隻能打死1隻!”
生:“…好吧,就是所有鳥都可以自由活動的?它們受到驚嚇起飛,會不會驚慌失措而互相碰撞?”
師:“不會,每隻鳥都自由飛行”
生:“如果您的回答沒有騙人話,”
滿懷信心的說:“打死的鳥要是掛在樹上沒掉下來,那麽就剩1隻;如果掉下來,就1隻不剩!”
三,法學院男生的告白模式
1、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說的每一句話,都將被我當成呈堂證供,在我腦海裏反複琢磨。
2、你是我的終審法院,我接受你的終局裁判,你決定的一切我都履行。
3、你的一笑一顰,都作為量刑情節,被我銘記於心。
4、請問,你願意和我一起研究婚姻法嗎?
5、是誰偷走了我的魂,是你,你的眼神是直接證據。
6、我願以愛之名 ,判你無期徒刑 ,在我心裏執行。
7、 我想要通過你的承認規則,成為你家法律體係的一個規則。
8、你問我為何行為無價值論著,因為行為無價值論的信仰是規範,我的規範就是你
9、亦專於業亦專情,不負法學不負卿。
10、如果愛情是件奢侈品,我多麽希望能繳上這消費稅啊!
11、如果感情裏有欺詐,有瑕疵,請你對我罰款性賠償吧,賠一份真心罰一輩子。
12、愛的追求不是永久無期,你要表白,請趁早,趕在時效屆滿的前期,因為我欠的情債也有保質期。
13、有一天你悄然離去,別人說你已然逝去,我不同意,殊不知配偶才是宣告死亡順位的第一人。
14、我對你的愛立即生效,絕不複議,絕不上訴。
15、我的心由你產生,對你負責,受你監督。
16、我心中的故事,隻為你而講述,誰說你侵犯我的隱私權?
17、我附了期限的邀約,你的承諾姍姍來遲,可否視它,為新的告白?
18、無需你的言語,與回眸的嫣然一笑,你翩翩的背影,我足以識別!
19、你要約,我承諾,這份合同附終止期限到世界終結!
20、你先占了我的心,我成為你的領土,請對我行使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