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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類繁殖的一點思考

(2023-05-04 00:51:15) 下一個

生育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權利,這個聽上去沒什麽問題,但是如果一個人有嚴重的遺傳性疾病,或者是一個有精神問題的酒鬼,孩子出生後會麵臨可以預見的危險,這種情況ta還有資格生育嗎?如果這種人不夠自律的話,那麽旁人是否有權力、義務阻止ta生育呢?

人類是否就應該,或者說需要和原罪和痛苦並行?當一個惡棍的孩子長大後成為了一個新的惡棍,受到這個新惡棍迫害的人是否應該反思允許這個惡棍繁殖的問題?如果說後天的作惡要被製止和懲罰,那麽先天的惡要怎麽對待?後天的教育能否改變一個人先天的不足?如何來確保這個教育的實施?

人類是雙性生殖,是天然的一種篩選機製,如果一個人向上麵說的有著上麵的問題,那麽很可能不會有人願意和ta繁育後代,就像動物發情也要找到更加美麗強壯勇敢的配偶來交配,但是人類社會真的是這樣嗎?

掌權者不去控製底層的生育,而且不管甚至鼓勵生育,真的是出於一種積極正麵的目的嗎?(這裏的講的控製並不是像中共那種簡單的一刀切隻能生一個,而且更加複雜的根據個體差異的實際情況來提供信息和物質協助,比如通過產前檢查告訴一個人生理上不適合生育,通過細胞篩查減少畸嬰和死嬰的概率,對於精神不健康的有生育意願的人給與心理輔導和藥物治療等等)

這個話題比較敏感,聽上去不那麽”政治正確“,但是對於理性的人來說,至少可以思考一下——君子論跡不論心——想想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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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x 回複 悄悄話 補充一下
雖然雙性繁殖算是一種約束,但是在人類社會,當原罪蓋過本能的時候,兩個人反而會出現推卸養育責任的局麵,一些孩童從小被迫和祖輩生活的情況並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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