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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革的責任,首先應該由當年的成年人來擔當
道歉是反思的結果,沒有反思就沒有道歉,我就從反思開始談。
道歉的主體是誰?文革這個事,首先要把大的脈絡搞清楚。文革是中國一個全局性的動亂,可我們現在搞清楚它的根源了嗎?搞清楚誰應當首先為它負責了嗎? 按照一般的邏輯,誰的責任越大,誰就應當首先道歉。在文革中,誰應當首先負責任、誰應當負多少責任,都還沒有定論。
我始終認為,有一點應當是毋庸置疑的,文革首先是要由當時的成年人站出來擔當的,而不是推到當年主要成分還是未成年人的群體身上。
但是目前,還沒有見到文革中真正整人的造反派、支左中的壞人站出來懺悔道歉。
人民出版社的一位老社長,曾這樣憤憤不平地說:“有些人把自己的苦寫成小說,如梁曉聲、阿城、張抗抗、史鐵生、葉辛……現在已經成名。但是,他們的小說裏,都隻寫了自己如何受苦,卻沒見一個老實寫出當年自己十六七歲時,……自己的思想是究竟怎樣變成反對一切、仇恨文化、以打砸搶為光榮的,一代青年是怎樣自願變作無知的。”
如果反問一句:他們十六七歲就走上無知的道路,難道不是控製這個社會的上一代給他們安排的?五六十年代那些從事宣傳工作、從事文化教育工作的上一代人,向未成年人灌輸的是什麽?難道不更應當反思、承擔責任嗎?今天怎麽能這樣輕鬆地把責任推到下一代身上,怪十六七歲的他們“仇恨文化、以打砸搶為光榮”。如果這是事實,那首先是整個社會教育的失敗!
我認為文革的責任,首先應該由當年的成年人來擔當,不要把這種東西放到未成年人的肩上,這不合乎邏輯、不合乎曆史真實。十五六歲的孩子在打人,你們那些大人在幹嘛?把責任推到孩子們身上?那這個民族就太悲哀了。
二、北京紅衛兵文革打死千人 ,“群眾專政”折磨死160萬人
根據有關部門1984年的統計,曆時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導致420餘萬人被關押和隔離審查;而其中曾被公安機關拘留、逮捕的隻有130餘萬人。172.8萬餘人“非正常死亡”;而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死刑的卻隻有13.5萬餘人。
這二者之間的差就是“群眾專政”的結果,這等於說有近300萬人的被關押、被隔離審查;有近160萬人的“非正常死亡”,是與法律(且不說文革中它的合理性)無關的。也就是說,群眾專政打死、折磨死的人數為160萬人。
所謂“群眾專政”的實質就是一種私刑。一部分“群眾”認為你是走資派或者反動老師,或者認為你有特務嫌疑、曆史反革命等問題,就可以把你抓起來、關起來,就打你、逼你交代問題。而這些迫害人的所謂“群眾”,基本都不是學生,更不是當時的中學生。
紅衛兵們在北京“破四舊”中,應該是打死了一千人左右。他們在文革中開創了暴力的先河,開創了法外私刑,因此紅八月的血腥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某種意義上它成了文革的代名詞,因此社會對這批青少年予以了更多的關注。
社會對他們關注的另一個原因,是他們大多出身於紅二代,也是當時的官二代。而且他們大肆鼓吹“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血統論,極大傷害了他們身邊和社會上相當多數的群眾。
盡管有著這些因素,但是我們研究曆史還是需要回到事實上來。上述這兩個數字,160多萬和1000餘人的比較,不是說打死1000人就不殘暴、不夠壞、不該追究,相反,少男少女就這麽凶殘,折射出了他們心靈的殘缺和病態超過了成年人。
但是另一方麵,幾百人和一百多萬人相比,實在是小巫見大巫。為什麽社會上對於一百多萬被迫害死去的人,現在沒有多少人向那些幹壞事的成年人、那些債主去追索懺悔、道歉,社會的主要注意力反而更多地關注著未成年人這個群體的道歉和懺悔?
紅衛兵、特別是中學紅衛兵實際很早就解體了,1967年到1970年是各地的造反派在執政。大量迫害人致死、更殘酷的事都是這一時期由成年人幹的。
清理三種人是把表麵那些打砸搶的、還有造反派頭子抓了,但是依然有一些漏網之魚,還有大量具有文革思想體係的人留在台上。
現在有一個誤區,就是文革這十年的既得利益者究竟是誰,是哪一批人,是不是搞清楚了?
所以我說文革的反思非常不徹底,幾乎沒什麽真正的惡人出來承擔了曆史的責任。進入人們法眼和被追究的隻是文革初期紅衛兵的破四舊、打人,而在事實上放過了那些躲在後麵真正作惡的人和那些文化革命的既得利益者。
三、某些有命案罪錯的紅衛兵,至今仍缺乏反思意識
對於打人、迫害人甚至有命案的紅衛兵或者未成年人來說,我接觸過的很多人確實仍缺乏反思意識,而且總體的反思深度不夠。一些人認為當時就是那個大勢,就是共產黨搞的運動,是毛主席怎麽說的,我們就怎麽幹,所以要曆史地看待問題,沒有什麽錯。
另外一種認為,當年打過老師同學,確實做得有些過分,但這是聽黨的號召,自己又年幼無知,談不上什麽責任,也談不上需要道歉。雖大同小異,但程度有所不同。
我不主張將文革的責任首先推到當年多數還是孩子的群體身上,那是對文革緣木求魚式的反思。但另一方麵,對那些有命案、罪錯的個體當事人來說,即使未成年、即使不再負有法律責任,則不能籍此逃避反思。
他們的反思不僅是對受迫害人的一個交代,完成一種社會義務,更重要的是對自己靈魂的救贖和淨化。
四、道歉的形式是次要的,關鍵是心裏要懺悔
我覺得道歉的形式是次要的,關鍵是心裏要有反思、懺悔,這才能真正找到自己的良知。
有一部分文革的親曆者是比較勇敢地站出來了,對站出來的人而言,我個人覺得沒有什麽出不出風頭的問題。特別是那些做過壞事、傷害過別人的人,他能從內心去懺悔、反思,而且能勇敢地站出來承認自己當年打人打錯了,傷害了人,違反了人性、違反了法律,我覺得都是可敬的。
如果形成了風氣,大家都對自己的事情來進行反思,不一定是麵對麵的道歉,我們才能真正從文革的陰影中走出來。
陳小魯並不是紅衛兵中第一個說道歉的人,但是為什麽造成那麽大的效應呢?一個原因是陳小魯的家庭、背景以及他個人的影響力造成的。
更關鍵的原因在於,這是北京八中當年的紅衛兵們醞釀中的一次集體行動,這一點是突破性的。不是一個個人的行為,而是集體的、有組織的行為。讚同陳小魯觀點的八中同學會加入到其中,一起參與了這個活動。
五、“個人不必為文革道歉”的意見值得商榷
真正參與了文化革命初期那些活動,甚至有過傷害老師同學行為的紅衛兵們,包括陳小魯這樣有領導責任的,站出來向老師道歉或者懺悔,這是非常正當的。我覺得是應該得到社會廣泛支持的。因為隻有這樣,才能尋求社會和解。
當然支持的人是相當多了,但我也聽到有兩種不同的反對意見。一種是說當年是跟著毛主席幹革命,跟著黨做的事,即使犯了錯誤,那也是黨的錯誤,我們個人沒必要去道歉。而且這樣道歉好不好,會不會造成什麽樣的後果等等,也未可知。
還有一些人認為,道歉的前提是追求真相,比如南非的社會和解。真相不清楚,道什麽歉?現在文革的很多真相都不知道,我們首先要求得真相,然後才涉及到道歉的問題。
前一種意見,我覺得不能把自己犯的錯誤歸結於時代、形勢或者哪個領袖。還是應當從自身來看待自身的事,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這跟法律上應該怎麽界定完全是兩回事。法律上沒有責任,道德上就沒有責任?公開道歉的確是衡量人們麵對曆史的勇氣和決心的一個門檻。
後一種意見,我覺得應當值得重視。所以我們必須在研究文革的過程中,不斷地去追求真相、接近曆史。但是我們現在連曆史的輪廓都沒畫清楚,因此可以做、且必須做的工作是非常多的,這需要全社會的努力。而且這是一個民族的災難,全民族都需要反思,包括當年被迫害的人在內。隻是大家需要反思的問題不一樣、角度不一樣、深度不一樣而已。
另外,不爭論並不等同於不反思,隻有反思才能前進。我們不能一談到文革,就把責任推到毛主席個人身上,難道其他人,包括眾多老幹部、甚至未成年人沒有責任嗎?不搞清這一點,弄不好曆史的悲劇還會再來一次,因為其產生的土壤沒有改變。
我還有一個觀點,文革是中國近代社會各種弊病的一個總爆發,這當中既包含著意識形態方麵的問題、政治體製和經濟體製方麵的問題,還包括中國文化和外來文化、傳統文化和現代文化的碰撞、排斥、融合、吸納等問題,甚至還有人們靈魂深處的人性和異化等,都在文革中得到一次充分的暴露和展示。因此,對文革的反思絕不僅僅是就事論事那樣簡單,它一定是和我們民族的偉大複興和崛起密不可分的。
我一直在強調對文革的反思。我在自己的書中寫了兩句話。第一句是:一個不能正視自己過去的民族,是永遠無法真正崛起的。第二句是:對文革的反思有多深,未來的路走得就有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