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全省人口3879.3萬,2023年GDP2.09萬億,經濟力量相對薄弱,排名全國省級區域22名,但揪出的貪官貪汙金額,卻是嚇人。 2024年8月14日,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貴州省委原書記孫誌剛受賄一案。 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孫誌剛利用擔任湖北省委常委、秘書長,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貴州省委副書記、省長,貴州省委書記,貴州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8.13億餘元。第二名,受賄6.09億,貴州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被判死緩2024年12月23日,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受賄、行賄、洗錢、非法攜帶管製刀具危及公共安全一案,對被告人劉文新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非法攜帶管製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其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第三名:貴州省政協原主席王富玉,4.5億元。
2022年1月17日,王富玉因犯受賄罪,被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法院認定: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利用擔任中共海南省瓊山市委書記、市長,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中共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口市委書記,中共貴州省委副書記,貴州省政協副主席、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他人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4.34億餘元。
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離職後還利用影響力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735萬餘元。
2024年8月13日,李再勇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法院認定:1998年至2023年,李再勇利用擔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4.32億餘元。 2014年至2017年,李再勇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濫用職權造成生態破壞損失人民幣8645萬餘元。 2019年4月23日,王曉光因犯受賄、貪汙、內幕交易罪,被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1.73億元人民幣。 法院認定:1998年至2017年,王曉光利用擔任貴陽市烏當區區長、區委書記,貴陽市副市長,中共貴陽市委常委、秘書長,中共遵義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中共六盤水市委書記,中共遵義市委書記,以及中共貴州省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4870.435萬元。 1999年至2000年,王曉光利用擔任貴陽市烏當區區長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烏當區政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人民幣480萬餘元。 2009年8月至2016年2月,王曉光利用其職務便利、工作關係知悉或從他人處非法獲取的內幕信息,直接或指使其親屬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相關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人民幣4.9億元,盈利共計人民幣1.6億元。 2024年3月26日,周建琨因犯受賄罪,被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認定:1999年至2022年,周建琨利用擔任貴州省都勻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貴州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貴州省政府副秘書長,貴州省安順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貴州省畢節市委書記,貴州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08億餘元。 2021年9月23日,袁仁國因犯受賄罪,被貴陽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認定:1994年至2018年,袁仁國利用擔任貴州省茅台酒廠副廠長,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129億餘元。 第八名:貴州省煤田地質局原局長高衛東,1.1億元。 2024年2月2日,高衛東因犯受賄罪,被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認定:1999年至2022年,高衛東利用擔任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建設環保局局長,貴陽市小河區副區長,金陽新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金陽建設投資(集團)公司董事長,貴陽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貴陽市副市長,貴州雙龍臨空經濟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貴州省交通運輸廳黨委書記、副廳長、廳長,中國貴州茅台酒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貴州省煤田地質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通過相關人員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1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