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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二代之家
成 為 一 道 光 照 耀 更 多 人
文革中北大發生的大規模的暴力性迫害,不是突然從天而降、憑空發生,而是由文革前發生的一係列的迫害發展而來的。回溯北大1949年以後的曆史,人身迫害和人權喪失的由來和發展軌跡,清晰可見。
文革前在北大發生的規模最大的迫害是1957年的“反右派”運動。在1957年“反右派運動”和延續到1958年1月底的3個月的“反右補課”中,北京大學有589名學生和110名教職員,一共699人,被劃成了“右派份子”;後來又再“補劃”,一共劃了716個右派份子。另外,據1979年《人民日報》上的一篇文章:北大劃了715名“右派分子”,還有842人受到各種處分。因為沒有公布被“劃”者的名單,現在不清楚這一人之差是如何產生的。當時北京大學全校學生人數是8983人,教職員人數是1399人。北大總人數的7%被劃成了“右派分子”。教職員中的“右派分子”比例高於學生,接近10%。教授中的比例則更高。
北大黨委把700多名教師學生劃為“階級敵人”加以懲罰,這是人類學校史上和政黨史上從來沒有過的大權力。
“反右”在北大雖然不像文革那樣普遍使用暴力對人進行毆打和侮辱甚至活活打死,但是已經相當野蠻。物理係學生劉奇弟貼大字報提出“胡風絕不是反革命”,要求政府釋放胡風。他因此被定為“右派分子”。一名受訪者說,1957年他12歲,家住北大旁邊海澱鎮,有一天到北大來看電影,在北大看到被捆在樹上的劉奇弟——因為聽到人喊“打倒劉奇弟”,他知道了被綁在樹上的人的名字。劉奇弟要說話,有人大喊“把他的嘴堵起來”。這名受訪者不記得那天是幾月幾號,但是記得那天去看的是蘇聯電影《綠色的鎖鏈》。應該是在6月上旬開始“反右”之後。劉奇弟後來被判刑15年,1961年死於獄中。
在北大的716名“右派分子”中7人(可能還會發現)被以“反革命罪”判處死刑。7人中有6人是在文革期間被判處死刑的。7個人占全部716人的1%。
被判處死刑的7人中,6人在被劃為“右派分子”時都是北大學生。其中隻有一人是教師,在兩年前從北大畢業留校任教。也就是說,他們被劃為“右派分子”和後來被判處死刑時,都很年輕。
黃中奇1957年時是哲學係學生,被劃成“右派分子”後,在宿舍中他與看管他的學生發生身體衝突,1958年1月被公安局逮捕,同年夏天被以“反革命殺人罪”判處死刑。文革後得到“平反”。關於他,校史《北京大學紀事1898-1998》寫道:
(1958年)1月30日,被劃為右派分子的黃中奇(哲學係心理專業學生)於29日晚持刀行凶,刺傷了心理專業四年級班會主席張博源和前去阻攔的楊恩寰同學。今日上午8時,學生會召開批鬥黃中奇的大會,會上,大學辦公室主任蔣蔭恩代表學校接受同學們的要求,宣布開除黃中奇的學籍並交送司法機關懲處。市公安機關當場將黃逮捕。
黃中奇被公安機關逮捕後,不久就被判處死刑(日期待考)。當時讓北大各班派學生代表參加了“公審大會”。曆史係的一個學生代表回來後告訴班裏同學,在“公審大會”上,黃中奇被抓出來的時候,身上穿的是汗衫,臉色蒼白,白得像白報紙一樣,大聲地哭,說:“我有罪,我有罪,饒了我吧。”判決以後,立即執行。那是1958年的夏天。
文革結束兩年後,重新審理“右派分子”案件。北京大學有關辦公室向黃中奇的同學了解情況。當時黃中奇住在36齋(北大學生宿舍當時都稱為“齋”,文革中改稱“樓”至今)5層。黃中奇被劃成“右派分子”後受到批判鬥爭和看管,精神崩潰,爬上窗台要跳樓自殺,看管他的同學進行阻攔,發生了身體衝突。黃中奇情緒失控,揮動一把削鉛筆的小刀,劃破了一個同學的臉。傷情並不嚴重。被鉛筆刀劃傷的同學並無傷疤留下。但是黃中奇被作為“右派分子蓄意殺人”判處了死刑,還通報全國。隻因為他是“右派分子”,劃破皮就和“殺人”等同了。1979年北大給“右派分子”“改正”時,也給黃中奇“平反”。其時他已經被處死20年了。
黃中奇是“調幹生”(即不是從高中畢業後升入大學,而是在上大學前已經是工作的幹部),在北大上學時已經結婚生子。他的兒子當時在唐山當架子工。給了他的兒子兩千元錢。這是北大為“反右”給予“右派分子”或其家屬的最大的一筆“賠償金”——實際上官方從來沒有承認過需要“賠償”,也沒有用過這個詞。當時用的詞叫“困難補助”。
上述校史記錄中提到的代表學校宣布開除黃中奇的辦公室主任蔣蔭恩,後來調往中國人民大學新聞係,文革中受到殘酷“鬥爭”,在1968年4月6日上吊身亡。當然,這完全不是10年前被懲罰的“右派分子”報複的結果。相反,“右派分子”在文革中都受到了進一層的更加殘酷的迫害。而一批領導了“反右”的幹部們,也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6名在文革中被判處死刑的北大“右派分子”是:
林昭,中文係學生,1954年入學,1968年被處死;
任大熊,數學力學係教師,1955年在北大畢業留校任助教,1970被處死;
顧文選,西語係學生,1956年入學,1970年被處死;
沈元,曆史係學生,1955年入學,1970年被處死;
吳思慧,物理係研究生,1970年被處死。
張錫錕,化學係學生,1954年入學,1975年被處死。
6人中林昭為女性。她生於1932年。她因站出來為被劃成“右派分子”的同學辯護而自己也被劃成“右派分子”。她所在的中文係新聞專業58級(1954年入學),全班34人,劃了7名“右派分子”,占全班人數23%。7個“右派分子”的名字是林昭(女)、何其慧(女)、楊吉林、孫文爍、王國鄉、劉秉彝、趙雷。7人中兩個“勞動教養”,兩個“勞動考察”,3個“留校察看”。此外,還有7人被劃為“中右”,雖未戴上“右派分子”“帽子”,也遭到開除共青團團籍等處分。
被劃為“右派分子”後,在1960年代初,林昭和蘭州大學的“右派分子”學生來往,她寫的兩首詩《海鷗之歌》和《普魯米修斯受難的一日》印入他們的油印刊物《星火》。參與《星火》的人很快被逮捕。1962年林昭被以“反革命罪”判刑20年。在監獄裏,她寫了14萬字文章,用“極權主義”這樣的詞語分析和譴責權力當局如何欺騙和壓迫了青年一代,包括她自己。
1968年4月29日,林昭在上海被處死刑。那是“五一節”前,“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把一批“反革命分子”“宣判死刑立即執行”(《解放日報》當時報道語)。這是文革期間“慶祝”節日的特殊方式。特別要在節日之前殺人,顯然是為了給普通人民更加鮮明的印象和更加強烈的威懾。
一名受訪者講述了他在上海提籃橋監獄中見到林昭。監獄中召開大會宣判林昭死刑。在押犯人們在台下,林昭被押到台上。受訪者當時是台下的在押犯之一,在大學當學生時被劃成“右派分子”,後來判刑10年,和林昭同被關在上海提籃橋監獄。受訪者說,他看到林昭的臉脹得通紅,但是一句話都說不出來,肯定是“被做了手腳”。他的意思是,監獄方麵用什麽特別的方法使得林昭不能說話。他聽說,宣判會後林昭在監獄大院中的一角被殺害。
顧文選是英語係學生,1956年從杭州考入北大。1957年5月25日下午,在北大辦公樓禮堂控訴“三害”(指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宗派主義,當時共產黨號召人們“幫助黨整風”以克服這“三害”)的會上,顧文選講述了他在1955年的肅反中的遭遇。
顧文選的講話以一首詩開始,說明他的心跡。
本來我不計較我的不幸,
我以為時間,
這浩蕩長流會把它衝洗幹淨,
那時我將和過去沒有創傷時一樣,
在生活中享受著愉快和平靜,
可是我沒有力量擺脫那慘痛的記憶,
時常在寂靜的黑夜中被噩夢驚醒,
受了創傷的自尊心得不到片刻的安寧,
腦海裏不時纏著鐐銬的聲音。
我們的時代是個明朗的春天,
但也停留著片片黑雲,
就是這些黑暗的東西,
毀掉了多少人寶貴的青春,
我不能再沉默下去了!
我要呼出這人間的不平。
請人們看清“三害”的麵貌,
共同燃起真理的火炬把它燒個幹淨。
顧文選自述,1949年時他15歲,在杭州“參加了革命”:他參加了共青團,以後一直在杭州公安局工作。顧文選認為他的不幸在於“過分心直口快”,“太單純,太忠厚”,所以被領導和品德不好的同事忌恨。至於他的“反動文藝思想”,隻是他練習寫作,寫了兩篇小說,其中一篇寫了農村出身的共產黨幹部進城後遺棄原妻。僅僅為他的“反動文藝思想”,就鬥爭了他一整天。
顧文選被連續鬥爭幾天以後,因為他不認罪,一天晚上遭到一群鬥爭他的同事的毆打。打得非常厲害。他還手保護自己。結果,他的同事指控他“打人”,用手銬把他反銬,又用麻繩把他捆綁起來。這些人打電話報告了“五人小組”之一的一個副局長後,就把顧文選送到杭州市監獄。在那裏把他上了腳鐐手銬關起來。他被關在監獄裏4個月。
顧文選說,逮捕他是違法的。沒有逮捕證,以後也未補發,逮捕後36小時內一直沒有提審,完全破壞了逮捕條例。他還給出了種種細節,包括打他的人的名字、時間、地點。
刊登了顧文選講話記錄的刊物《廣場》,實際上僅僅油印了一期。參與編輯《廣場》的學生,陳奉孝(數學係)被判處15年徒刑,張元勳(中文係)被判處8年徒刑,賀永增(西語係,他組織了顧文選講話的會議)被判處5年徒刑。
“肅反”沒有能把顧文選定罪,第二年他考進了北京大學。他在北大講述“肅反”遭遇的講話使他被定為“右派分子”。那天和他一起發言的西語係學生周鐸也被劃為“右派分子”,後來在文革中受到長期的關押折磨和摧殘。主持了那天會議的西語係學生會主席汪士賢也被定為“右派分子”,1958年被送北京玻璃總廠“監督勞動”,每月隻發18元生活費。
顧文選被劃為“右派分子”後,又被判處8年徒刑。刑滿後仍然留在勞改農場“就業”。文革中他越境逃到蘇聯,被蘇聯方麵遣送回國,在1970年的“打擊反革命”運動中被判處死刑。
《中央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中發[1970]3號,1970年1月31日)寫道:“殺、判時要召開群眾大會,公開宣判,立即執行。這樣才令人心大快,敵人震懾。”顧文選的處死經過就是按照這一指示操作的。1970年2月2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製委員會”發出一份材料,把“顧文選等55名罪犯的材料發給各單位”,要“革命群眾”“提出處理意見”。當然,不會有人膽敢發表任何不同意見。據一名受訪者說,還有“革命群眾”大喊“槍斃槍斃”,然後大家散會回家吃晚飯去了。這種做法的功能之一是在普通人中製造更大恐怖,起殺一儆百的效果。同時,也是對普通人道德的深重的腐蝕。
這份材料寫道:
現行反革命叛國犯顧文選,男,三十六歲,浙江省人,係反革命份子,北京市清河農場勞改就業人員,因反革命罪被判過刑。
現行反革命犯周鴻東,男,三十七歲,遼寧省人,資本家出身,係反革命份子,北京市清河勞改就業人員,因反革命罪被判過刑。
顧、周二犯頑固堅持反動立場,經常散布反動言論,惡毒攻擊我黨和社會主義製度;刑滿就業後多次策劃叛國投敵,於一九六六年七月十九日,偷越國境,叛國投敵,並出賣了我國重要情報,後被引渡回國。
就憑這不到100個字的指控,“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製委員會”以“反革命罪行”判處顧文選和周鴻東死刑。判罪根據隻是兩條:“反動言論”和“投敵叛國”。
這份材料發出僅僅兩個星期後,1970年3月5日,顧文選被處死,時年36歲。
與顧文選在同一份材料上還有沈元。
沈元是上海人,1938年生,1955年從上海位育中學畢業。沈元在高考中以文史哲類全國總分第一名的成績考入北京大學曆史係。同年,位育中學另一名學生以全國理工科總分第一名的成績考入清華大學。這兩名學生在1957年開始的“反右派運動”中,都被劃為“右派分子”。位育中學中學1955年的92名畢業生中,有44人被定成了“右派分子”,包括兩個考了全國第一名的人。
沈元被定為“右派分子”開除學籍遣送北京郊區勞動。1961年“摘帽”後,他得到地位很高的共產黨人曆史學者黎澍等人的幫助,到中國科學院現代史研究所工作。在1962年時相對寬鬆了一點的條件下,他在《曆史研究》和《人民日報》上多次發表了論文。與其他被劃為“右派分子”的同學相比,他算是“幸運”的。但到了1965年初,他發表的文章就遭到了批判。文革開始後,他遭到批判鬥爭。發表他的文章和把他調入曆史研究所工作,成為幫助過他的領導幹部的“反革命修正主義罪行”。他用黑色鞋油把自己的身體塗黑,裝扮成黑人而進入馬裏大使館,請求他們幫助自己離開中國。沈元也被判處死刑。想要離開中國,在文革時代就是死罪。沈元在1970年4月18日在北京被殺害。
在1970年他被槍殺時,權力當局的說法是:
“十九、現行反革命分子沈元,男,32歲,浙江省人,偽官吏出身,係右派分子。其母係右派分子,其兄因反革命罪被判過刑。
“沈犯頑固堅持反動立場,書寫大量反動文章,大造反革命輿論,並企圖叛國投敵,於一九六八年九月一日,化裝成黑人,闖入了外國駐華使館,散布大量反動言論,惡毒攻擊我黨和社會主義製度,汙蔑攻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沈元的母親和哥哥,也成為判處沈元死刑的理由,這種設立罪名的方式,需要北大曆史係或者法律係的學生作專題論文來從學理方麵做出分析和解釋。
任大熊1970年3月28日在山西省大同市被判處死刑。他1956年從北大數學係畢業留校任助教。1957年5月,他把北大圖書館英文《工人日報》上刊載的蘇聯共產黨領導人赫魯曉夫在蘇共第二十次代表大會上作的題為《關於斯大林個人崇拜及其後果》的報告(1956年2月25日)翻譯了一些段落,貼在學校閱報欄上。一名受訪者說,當時有很多人站在閱報欄前看報紙,同時也看了任大熊陸續貼出的翻譯稿,每次一頁兩頁,手抄在普通稿紙上。這名受訪者後來也被劃成了“右派分子”。
赫魯曉夫的報告揭露了斯大林實行大規模迫害、監禁和殺戮的部分事實,譴責了斯大林的“個人迷信”。這在當時是很大的震動。赫魯曉夫的報告在蘇聯內部發到共產黨的各層組織,在蘇聯人人皆知。蘇聯共產黨也把這份報告給了中國共產黨和其他國家的共產黨。但是報告文本從來沒有在蘇聯報紙或者出版物上公開發表,因此才被西方媒體稱為“秘密報告”。這個報告之後,斯大林的受難者在俄國已經開始大批得到“平反”;在中國,任大熊卻因翻譯了這個報告的一些段落,先在北大被劃成“右派分子”,後又被指為“反革命”判刑,在文革中又被判處死刑。從筆者收集到的判決書上可以看到,判處任大熊等13人死刑,沒有援引任何法律條文依據,隻寫著:
“為了全麵落實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批示‘照辦’的‘一•三一’指示,堅決鎮壓反革命破壞活動,加強戰備,保衛祖國,鞏固無產階級專政,根據黨的政策和廣大革命群眾要求,報請山西省革命委員會核準,特依法判決如下……”
所謂“一•三一”指示,指毛澤東批準發出的“中發[1970]3號文件”,題為“中央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毛澤東在此文件上批的“照辦”二字就是判處死刑的依據。這是人類法製史上前所未有的死刑判決書格式。
在13人中,任大熊被列為第三。關於他,判決書寫道:
“三、主犯任大熊,男,三十八歲,舊職員出身,學生成份,右派份子,杭州市人。其兄一九四九年逃往台灣。該犯一九六零年因糾集反革命集團、企圖叛國投敵,被判處無期徒刑。
“任犯一九六七年四月積極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共聯’,任小組長。參加製定反革命綱領,發展反革命成員,預謀搶奪我保衛人員武器。先後書寫‘時事述評’等反動文章九篇,極其惡毒地誣蔑、攻擊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在禁閉室挖穿獄牆,與主犯常瀛清訂立攻守同盟,妄圖負隅頑抗。反動透頂,猖狂至極。罪惡累累,死有餘辜,民憤極大。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仍然記得任大熊的北大同學說,任大熊有1.75米高的樣子,南方人,很瘦,是個很聰明的人,畢業留校後住在校內全齋(文革中改名為“紅七樓”),被劃成“右派分子”時還沒有結婚。他的同學一直不知道他已經在文革中被處死了,也不知道他是否還有家人在。
上引判決書,是一名和任大熊關在同一監獄的人莫興齡的兒子提供的。莫興齡是一名基督教醫院的醫生,曾到美國醫院學習,因為這些原因,1954年被逮捕並被判刑15年。莫興齡在還有17天刑滿時死於獄中,監獄當局說他“自殺”了。文革後莫興齡的兒子到山西大同監獄尋找父親的埋葬處並給父親築墓。他沒有能得到關於他父親的文字記錄,但得到了這份有任大熊在內的死刑判決書。他給筆者提供了判決書的複印件。
吳思慧,男,四川榮縣人,生於1932年或者1933年(判決書上說他在1970年3月“時年37歲”),1948年考入清華大學物理係。他的父親吳祖楠是黃埔軍校畢業的軍人,在1949年隨國民政府去了台灣,1962年去世。吳思慧與他的哥哥和妹妹留在大陸。他在1951年和班上3個同學一起參軍(4個人中,一人被槍決,兩人後來“自殺”——加上引號,是因為這並非通常意義上說的自殺,而是迫害的結果。必須注意到這種迫害密度)。1953年他從軍隊複員後到北大物理係(清華物理係已經在1952年被取消)繼續讀書,畢業後在北大讀研究生。1958年2月他被劃成“右派分子”。(從時間看,他是在1957年已經劃定5%的“右派分子”後又被“補課”進去的。上文已經寫到,“補課”後,北京大學的“右派分子”比例提高到了7%)。
1959年,他被分配去洛陽工學院。同年12月他被指控“抗拒改造”而被“勞動教養”兩年(那是一種工作單位就可以決定的刑罰。每個工作單位的領導人可以有權把那裏的工作人員送去“勞動教養”)。“勞動教養”期滿後,他在洛陽修鞋為生。1965年被指控“盜竊”判刑10年。1970年“打擊反革命”運動開始後,他被“揭發”和同牢的人說了咒罵毛澤東和其妻子江青的話。他被河南省革命委員會(這是文革中建立的新權力機構的名稱,除了行政權力,還有權判死刑)“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文革後,1981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查案件,撤銷1970年的死刑判決。報告說,原判認定的“惡毒攻擊我黨和社會主義製度,汙蔑誹謗無產階級司令部”和“越獄投敵叛國”兩項的事實,“均構不成反革命罪”。他們也同時撤銷了1965年的判決。
張錫錕是化學係學生,畢業於成都列五中學,1954年夏考入北大化學係。在1957年5月下旬到6月上旬的北大校園的短暫的“鳴放”時期,他貼出了題為“衛道者的邏輯大綱”的大字報:
一、黨的錯誤是個別情況,對它批評就是反對全黨,
二、民主自由是黨的恩賜,再要索取就是煽動鬧事,
三、歌頌逢迎是一等品德,揭發錯誤就是否定一切,
四、萬事保密是警惕性高,揭露神話就是誹謗造謠,
五、盲目服從是思想單純,若加思考就是立場不穩,
六、政治必修是製度原則,若加考慮就是反對馬列,
七、國家製度是早已完善,再加指責就是陰謀造反,
八、政治等級是統治杠杆,取消等級就是製造混亂,
九、蘇聯一切是盡管搬用,誰說教條就是挑撥蘇中,
十、“三害思想”是也合人情,誰若過敏就是別有用心。
這些“邏輯”,也都被運用到對他的指控上。張錫錕被劃為“右派分子”後,對他的處分是“勞動考察”,送工廠勞動。1965年他試圖逃往國外被抓,並一次被判徒刑13年(文革前,這雖然會被判重罪,但是還不至於如文革中那樣被判死刑),在四川西昌專區鹽源農場“勞改”。1975年9月,他被人揭發“企圖組織越獄”,在鹽源農場被槍斃。
文革結束兩年後,開始給“右派分子”“改正”。北京大學有關辦公室的一名楊姓幹部曾經到四川該勞改農場交涉。但是那邊不給張錫錕“平反”。
在2009年出版的《回眸一笑——我在太陽部落的年代》(香港田園書屋)書中,作者楊澤泉記錄了他所了解的張錫錕在勞改農場的最後的日子。楊澤泉當時也被關在那個勞改農場,當然無從得到張錫錕的死刑判決文件。他記得,判決是由當時的西昌地區革命委員會人保組發出的。死刑執行地是鹽源農場農七隊的監院門口。
一名受訪者說,他和張錫錕幾乎同時在成都收到北京大學的錄取通知。1954年8月19日,是星期四,他們集體乘坐同一輛大蓬卡車,沿川陝公路北上,到寶雞換火車去了北京。在大學三年級的時候,他們都被劃成“右派分子”。文革後他得到“改正”。他記著35年前被殺害的張錫錕。
7名被判處死刑的北大“右派分子”中6人在文革中被殺害。這6人中,有4人是在1970年的“打擊反革命活動”運動中被判死刑的,那是文革中規模最大的由權力當局用國家機器直接施害(另一些大規模的迫害通過所謂“群眾專政”來實行)的迫害行動。僅從他們的死亡時間,就可以看出他們的死亡不是偶然發生的事件。他們的死亡是一場群體性的迫害的結果,他們死於集中領導下進行的大規模的迫害之中;他們的死亡清楚體現了文革是“反右”迫害的延續,同時還是“反右”迫害的進一步發展。
在7名被判死刑的北大“右派分子”中,吳思慧的名字是筆者在查訪多年後,在2009年底最後找到的。筆者曾經問吳思慧的同學,你們為什麽不把他的故事寫出來呢?今天,你們可以紀念死者,說出真相。你們中有的是聰明才俊之士,寫出他的事情對你們來說完全不是困難的事情。你們為什麽要把吳思慧的故事隱藏在你們班的幾個同學之間呢?為什麽要讓吳思慧成為一個至今都不得公布名字的受難者呢?
我聽到一些解釋。一個說法是,不了解情況啊。吳思慧的女朋友(也是同學)應該比較知道1957年的事,但是她已經另外結婚,丈夫還是個所長——現在是什麽時代,難道還會有人指責他的女朋友嫁給了別人沒有為他“守節”?她的丈夫也還會不準她講述50年前的男朋友受迫害的事情?還有一個說法是,他的一名同班同學擔任過較高的職位,認為吳思慧的事情要緩辦,降溫,避免不良影響——吳思慧已經被殺害數十年了,還要“緩辦”到什麽時候去?曾任較高職位的人就不能同情一下如此不幸的同班同學嗎?
據筆者所知,把政治迫害的受害者的名單全麵係統地寫出來,記錄下來,印刷出來,是很少見的。盡管文革後的當局給大量的遭受政治迫害的人作出了“改正”和“平反”以及“昭雪”等等,但是記載、報告和發表他們的遭遇一直是被禁止的。
關於“右派分子”的“處理”(這是當時用的動詞),是在1958年做的。在《北京大學紀事1898-1998》中,沒有記錄數百名“右派分子”被大卡車到學校來裝去“勞教”和“監督勞動”的事情,也沒有記錄被殺害的人。關於那一時期北大發生的事情,有一行記載是:
(1958年)4月19日至21日,全校突擊圍剿麻雀。三天共殲滅麻雀502隻。
以北大10000多人停課停工3天的代價打死502隻麻雀,確實像瘋子傻子所為,然而那時候就堂而皇之地在具有最高平均教育水準的北京大學校園裏發生了。這並不僅僅是北大一個學校的行為,那時候在最高權力當局的命令下,北京全市都在打麻雀。這一曆史的醜聞當然應該記錄。但是,北京大學的“右派分子”受到的迫害,是更應該記錄下來的。
本文的目的,是記載在殺死麻雀之前和同時發生的715名或者716名被劃為“右派分子”的北大教員學生中被判處了死刑的7個人。
【版權歸原作者,來源:振鷺於飛,編輯: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