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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蜀山區法院第二法庭,今日庭審氣氛已不似之前激烈,反多了些平靜輕鬆。麵對公訴人的指控,周鬆林牧師和丁中福長老十分輕鬆,甚至常常展露微笑。正如他們今日在庭上所言,他們已經不再恐懼,他們相信上帝的公義。證據合法性的詰問與程序正義的呼喚庭審伊始,丁中福長老對案件中的非法證據提出了嚴峻的質疑。他直言不諱地指出,對於其第一份筆錄,應當進行非法證據排除,並要求調取同步錄音錄像。他強調:“刑警不能說錄像沒有就沒有,沒有是違法的。” 他進一步指出,如同外界對視頻證據的重視,司法機關更有義務提供完整的訊問錄像,以證其程序的合法性。這不僅關乎個人權益,更是對司法公信的維護。丁長老的言語中充滿了對程序正義的渴望。他提到教會曾千方百計希望獲得批準登記,卻屢遭拒絕,如今公訴人反以此指控教會“非法”,這無疑是荒謬的。他表示:“我們教會千方百計要去登記,希望批準,就是登記不了,不給我們登記,現在反過來說我們不登記違法了。” 這種邏輯上的顛倒,揭示了權力如何製造“非法”。他更指出國保在看守所威脅被告人,甚至逼迫他們解除律師,這些行為本身就“不違法嗎?” 他質問道:“王軍把一個宗教案件轉化成刑事案件,不違法嗎?”對於外媒的關注,丁長老反問道:“歐律師說外媒報道這個案件了,那是我幹的嗎?我在看守所裏麵怎麽找?那是外媒自己覺得這個案件違法才會關注啊!如果王軍說這個案件就是個宗教問題,你們回家吧,會有外媒關注嗎?”麵對公訴方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不停補充材料,我們對什麽有意見,你們就補充什麽證據”的行為,丁長老沉痛發問:“公訴人竟然還說這是正常的,合法的。那我們申請證人出庭,為什麽不允許?這難道不是更加正常的嗎?”針對這種種違法,他最後總結道:“這個案子中也許將來我們悲觀的倒下,但是我相信上帝會按著公義審判這個世界,上帝會按照正直審判萬民!”趙青山律師,以其對法律條文的專業解讀,對公訴人昨天的答辯進行了有力反駁。他指出,公訴人援引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條款,其適用前提是在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階段,而非當前法庭審理階段。他強調,《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審判期間的補充偵查需建議法院延期審理,且延期不得超過兩次。然而,本案中證據隨時補充,這不僅突破了法律對審理期限的限製,更可能無限期延長被告人的羈押時間,損害其自由權利。張凱律師則從證人證言的合法性和證明力展開了深入的辯駁。他指出嫌疑人並非證人,不能將訊問筆錄作為證人證言,他們的陳述需要更嚴格的審查。對於筆錄反映的內容,張凱律師提出:“為什麽做了這麽多美好的事情就變成犯罪?”他要求公訴人對證明內容進行展開,因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存在犯罪行為。不再被恐懼束縛的靈魂周鬆林牧師在庭上的發言,是對內心恐懼的坦然告白,以及對信仰堅韌不拔的宣告。他回顧了王軍多次在看守所要求其“認罪認罰”的經曆。周鬆林牧師平靜而堅定地表示:“王軍在看守所找過我很多次。說這件事最重要是我的態度,讓我認罪認罰,我說我良心上過不去。又讓我解聘律師,我迫於壓力中間解除了張凱律師一次。後來我發現另一位嫌疑人認罪認罰就沒事了,我也很納悶,認罪認罰就什麽事都沒有,沒有認罪認罰就關了兩年多了。”周鬆林牧師更深沉地分享了他內心從恐懼到坦然的轉變:“我以前每次聚會都不知道能不能聚到結束。每次聚會都有恐懼,被抓到看守所之後反而沒有恐懼了,坦然了。講到這我都想流淚了,十幾年來每次聚會我都不知道能不能聚到結束。” 這份被囚禁後的自由,是靈魂深處對真理的徹底交付。他繼續說道:“在這塊土地上,我信仰幾十年了,我總是感覺到你是基督徒你是傳道人就低人一等。如果有一天,基督徒聚會能夠像黨員聚在一起開會一樣正常,我想這個國家會好得多。” 他的話語,不僅揭示了過往壓製下的掙紮,更指向了對一個更公義、更開放社會的深切盼望。周鬆林牧師在法庭上始終麵帶輕鬆的微笑,這份笑容,正是其內心不再被恐懼所轄製的最好證明,是超越苦難的生命見證。他以坦蕩的姿態,明辨事實,直指證言中的不實,展現了信仰者麵對虛假指控時的清醒與無畏。法律之外的愛與公義之盼李貴生律師則從更宏觀的層麵闡述了奉獻的自願性與宗教自由的意義。他明確指出:“這些人都認為奉獻是自願的。” 這與詐騙的本質截然不同。他強調:“沒有人受到財產損失。這些證據都清楚說明教會的運轉大家都看得很清楚,錢用來幹什麽了,是不是用於違法,都很清楚明白。”庭審的尾聲,丁中福長老的發言充滿了對未來的盼望,即使其中帶有一絲悲壯的預見。他感恩地提到,早上民警對其生活上的關心,他將其視為“一種愛的表現”。他深刻地指出,若人與人之間僅以法律相交,便會失去人情。丁長老動情地說:“為什麽我們願意合議庭把這個庭繼續開下去,這也許就是我們熱愛這片土地,熱愛這個國家的人民的一點心意。我雖然在坐牢,很艱難,但是我希望在這艱難的歲月,通過這次審判,能夠對這個國家對人民有一點小小的貢獻。” 這份自我犧牲的精神,是對這片土地最深沉的愛。他更進一步表達了超越個人恩怨的境界:“我不怨恨也不敢怨恨那些逼迫我們的人,我不敢怨恨是因為我怕我的神,我的神希望我們能夠饒恕,有公義有憐憫和良善。”他希望公訴人能夠把證據的證明目的講清楚,並對他們表示理解:“我知道合議庭、公訴人都有壓力,你們的壓力從某種程序上來講,不比我少。但是你們代表法律,你們就有義務來完善法律。”麵對財務公開的指控,丁長老坦承:“證據上麵說我們沒有公開財務,那是因為我們不敢,不是不想,我們非常希望能夠把財務公開在牆上,讓所有人來看。”這份超越法律裁決的信仰與愛,正是他們麵對逼迫,內心得以平靜,並能以微笑回應指控的源泉。他相信即便是在這看似無望的境況中,其經曆也可能祝福更多的人,正如他所言,這正是愛與公義的深遠意義。尾聲:信仰的光輝與愛的見證周鬆林牧師與丁中福長老在法庭上的微笑,是對逼迫最深刻的回應,他們以自己的言行,詮釋了在困境中依然堅守的愛與對公義的盼望。這份從生命深處湧出的力量,超越了法庭的界限,也超越了肉體的束縛,展現了十字架的榮耀。如經上所記: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裏麵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翰一書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