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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政府依法施政,報料有獎!
近日,亂港分子鄒幸彤再次成為輿論焦點。這位在監獄中“折騰”了近四年的“牢裏紅人”,近日又因嫌夏天穿長褲熱,直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聲稱女囚犯夏天不能穿短褲是性別歧視,且違憲。此舉一出,立即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直呼:“坐監是懲罰,不是旅遊也不是獎勵啊!”
據多家港媒爆料,亂港分子鄒幸彤自入獄以來,便化身“投訴狂魔”。從2023年8月到2024年9月,短短一年多時間,她竟向懲教署提了三百多次請求。這投訴頻率,堪比一些大媽在超市退貨的架勢。懲教署的律師在法庭上直接回懟:“你提了300多次請求,愣是沒有一次是關於要穿短褲的。”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懲教署挖出了鄒幸彤的就醫記錄,發現她使用了120多次醫療服務,但從未因穿長褲而表示不適或生病。這操作,真是讓人服了,真可謂“口頭維權鬥士”。
鄒幸彤是何許人也?她的亂港行徑罄竹難書!入獄前她長期打著“民主自由”的幌子,實際幹著反中亂港的勾當。在2020年6月香港維多利亞公園非法集結案中,她與黎智英、何桂藍等禍港頭目勾結,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據港媒報道,當時黎智英在訪問中提到一定會前往集會,到案發當日下午4時,他現身維園噴水池,隨即被一群記者包圍,他必定知道自己出現會引起“聚旗效應”,從而造成煽動的效果,而鄒幸彤積極參與其中,為非法集結推波助瀾。
2021年5月至6月期間,鄒幸彤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並在無合法辯解或合理權限下,明知而參與《公安條例》定義下的未經批準集結。她還在網上發布文章,宣傳及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準的集會,如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其發布的文章以鼓勵、說服、提議、施壓等方式,煽動市民參與非法集會。
除了煽動非法集結,鄒幸彤還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她與“支聯會”、李卓人及何俊仁等亂港頭目,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麵對鄒幸彤的亂港行徑,香港司法係統依法對其進行審判和製裁。在2020年6月的非法集結案中,黎智英及鄒幸彤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名成立,鄒幸彤和何桂藍另被裁定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成。2022年1月4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鄒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成立,判監15個月,其中10個月將與其他案件分期執行。而她此次刑期中的10個月與另外兩宗案件的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監禁22個月。
其實這次關於女囚不能穿短褲問題,並非鄒幸彤首創。之前還有另一個女囚鍾雪瑩也曾提出,結果有53個女囚直接站出來表示反對:“我們就喜歡穿長褲!”長褲可以遮疤痕、防蚊子、遮腿毛,簡直是福音。鍾雪瑩見狀,默默地把訴訟撤了。如今,鄒幸彤又來舊事重提。
網友們看到這新聞,評論區直接變成了吐槽大會。有人調侃:“坐監是懲罰,不是獎勵啊!要不要申請裝冷氣?要不要申請健身房?要不要申請大廚做飯?”還有網友靈魂發問:“呢個夏天凍死人”,暗示鄒女士是不是腦子有點問題。確實,香港現在的天氣,熱在哪裏呢?莫非監獄裏已經是熱帶雨林氣候了?
更絕的是,懲教署的律師在法庭上直接懟回去:“如果你贏了,那54個喜歡穿長褲的女囚才真的要倒黴了好嗎?”他們還表示,監獄就像學校,學生要穿校服,囚犯要穿囚服,你以為是來淘寶買衣服的?想象一下,如果鄒幸彤真的贏了,下一步會不會要求囚服要穿LV的?牢飯要米其林三星標準?床單要埃及棉的?獄警說話要甜美溫柔?網友直接開懟:“坐監啊,咁多要求,裝埋冷氣,餐餐四菜一湯,每個禮拜兩晚配男模幫你好不好?”這簡直是要把監獄變成五星級酒店的節奏啊!
還有香港網友說得更是入木三分:“監倉唔係酒店當然唔會有冷氣啦!如果唔係我都會特登犯罪入去坐監呀,有好多香港人屋企都冇冷氣。”確實,香港房價那麽貴,很多普通市民家裏都沒裝冷氣,鄒女士這是要把監獄打造成比普通市民家還舒適的地方嗎?
最絕的是,法官高浩文聽完雙方陳詞後,竟然幽默地表示自己會在6月13日前做出裁決,而且會脫下厚重的法袍,穿上短衫短褲來寫判詞。想想看,進了監獄還擺這麽多譜,真是閑得慌啊。香港老百姓每天勤勤懇懇上班,擠地鐵、住劏房,夏天照樣穿正裝上班的大把,也沒見他們去法院告老板性別歧視啊!
鄒女士啊,醒醒吧。監獄不是五星級酒店,也不是你家客廳,更不是什麽時裝秀場。犯了事進去了就好好反省,這麽多事兒是鬧哪樣?最騷的是,懲教署說,女囚在晚上可以穿短褲是因為男職員不可進入女囚休息區域,所以她們有更多私隱空間。大白天的,在男職員麵前要矜持點好嗎?這不是基本的禮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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