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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女,(1987年7月11日-),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野三關鎮木龍埡村人,野三關鎮“雄風”賓館服務員。
鄧貴大,男,本案死者,(1965年-2009年),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野三關鎮人民政府項目招商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黃德智,男,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野三關鎮農業服務中心職工。
鄧中佳,男,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野三關鎮財經所轉製分流人員。
其他人員,福成礦業公司礦長周程及三名礦上人員,以及鄭建武(鎮人大主任、主管招商工作的副書記)。
境·雄風
覺醒行動攝影
琉璃殿上
2009年5月10日晚飯之後,KTV服務員鄧玉嬌在雄風賓館一樓水療區五號房洗衣。洗衣時,黃德智進入房間,將門鎖上,稱其要她陪洗澡。
鄧玉嬌不從,向外走,欲開門離開,黃德智一把將鄧玉嬌拉倒在門口床上,褲子被黃德智一拉即下,黃德智欲脫其內褲。鄧玉嬌用腳踢黃德智,黃被鄧玉嬌踢下床去。鄧玉嬌將鎖打開後跑進休息室。黃德智與鄧貴大先後尾隨入內。
5月12日,巴西公安局將鄧玉嬌送進了湖北恩施優撫醫院,優撫醫院對其采取了“約束性保護”措施:其手腕、踝、膝等部位被約束固定,活動能力及範圍受到限製。基於未收到委托鑒定書,院方並未對其進行精神鑒定。在院期間,鄧玉嬌在病床上呼喊
公安機關最初認為她涉嫌故意殺人,最直接的依據是:
鄧玉嬌1987年出生在湖北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從小就性格剛毅,為人正直。她上學也很用功,也曾希望通過讀書走出大山,找到自己的一片天。
但家中父母年邁,身體不好。為了減輕父母的負擔,她主動要求輟學出去打工。就這樣,鄧玉嬌才十四五歲,跟著同村的長輩去了廣東的流水線打工。
鄧玉嬌不怕吃苦不怕受累,隻要能賺錢,加班加點她從不拒絕。她還年輕,加上手腳利索,她幹活總是效率很高,深得領導賞識。就這樣,鄧玉嬌八年如一日在廠裏打工,留下生活費,她把所有工資都寄了回家。
父母心疼鄧玉嬌這麽多年在外麵吃的苦,一年到頭就回家過個年,一個女孩子挺苦的。父母想著,鄧玉嬌也該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了,要找個婆家好好過日子。
鄧玉嬌就這樣在父母的催促下回到了家鄉,一邊是安排她相親,一邊是在附近找個活幹,不用背井離鄉的,這也是父母的心願。
鄧玉嬌回到家鄉後,父母安排了幾次相親,但她都沒想法。偶然的機會她到了鎮上的雄風賓館打工。
她的工作是打雜,負責客房和餐廳的清潔。由於年輕且能吃苦,賓館領導對她刮目相看。這家賓館是鎮上最豪華的,提供住宿和餐飲,三樓還有娛樂休閑中心。
鄧玉嬌的工作雖然辛苦且工資低,但能在家附近工作,每天回家享受父母的飯菜,讓她十分滿足。每天麵對形形色色的客人,偶爾受到責罵,她也能咬牙忍受,隻要不是原則性的問題,對她來說都不算事。
賓館經理曾多次勸她去三樓的會所工作,聲稱隻要陪陪酒,賺的錢比她現在辛苦得多。但鄧玉嬌明白經理的意思,搖頭表示不想去,覺得現在的工作很好。看到她如此傳統保守,經理也隻能尊重她的選擇,她依舊每天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鄧玉嬌原本想著就這樣本本分分地工作,挺好的。可是在2009年的這一天,有三個不尋常的客人卻打破了她平靜的生活,也改變了她的之後的生活軌跡。
這一天,鄧玉嬌在客房清理房間,有三個肥頭大耳的男人經過房間,看到清純的鄧玉嬌,頓時就生了歹念。
這三個人中帶頭的叫鄧大貴,跟著他的還有黃德智還有鄧中佳。
其中,鄧貴大為當地政府招商辦公室主任。
鄧大貴衝進客房就開始調戲鄧玉嬌,他們說,
讓鄧玉嬌下去會所陪他們。
其餘兩人哈哈大笑附和著。
鄧玉嬌平時也偶爾會遇到這樣的客人。
她強忍著怒火,沒有說話,繼續幹自己的活,想著這樣對方說完這些話就會離開。
可鄧大貴看著她不理睬自己,惱羞成怒,上手摸她的屁股,甚至嘴裏說著更加難聽的話。
聽到這樣的話,鄧玉嬌怒火中燒,她甩開對方的手,嗆了對方幾句話。
她雖沒文化,也是幹著最底層的活,但她希望得到應有的尊重。
看著這樣的烈女,對方三人幹脆把客房的門關上,企圖要強行霸占鄧玉嬌。
看著鄧大貴倒在血泊中,鄧玉嬌冷靜下來,叫圍觀的同事叫救護車,她淡定叫來了警察。在報警電話中,鄧玉嬌交代是自己殺了人。接警後,警察趕到帶走了鄧玉嬌。而鄧大貴在救護車趕到後搶救無效死亡,黃德智隻是皮外傷,去了醫院包紮。
就這樣,鄧玉嬌陷入了一死一傷的案件糾紛中。到案後的鄧玉嬌如實說出案件的經過。
5月11日,鄧玉嬌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巴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偵查中,偵技人員發現鄧玉嬌隨身攜帶的包內有治療失眠症的藥物,並決定將鄧送往湖北恩施優撫醫院檢查鑒定。
但該案當時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巨大反響。
5月31日,當地公安案件偵辦結束,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在起訴意見書中,當地公安機關認定:鄧玉嬌在遭受到黃德智、鄧貴大強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絕後遭受不法侵害,遂持刀將鄧貴大刺死、黃德智刺傷,屬於防衛過當。案發後,鄧玉嬌用自己的手機報警,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具有自首情節。
6月5日,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已經將鄧玉嬌起訴至巴東縣人民法院,檢方起訴的罪名是故意傷害罪。檢方同時也認為鄧玉嬌具有防衛過當、自首、死傷者有過錯在先等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情節。
6月14日,鄧玉嬌的精神病鑒定結果確定,鄧玉嬌患有“雙相心境障礙”,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6月16日,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鄧玉嬌案”,並作出對鄧玉嬌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鄧玉嬌表示服從判決。
鄧玉嬌紮著馬尾辮,
身穿白色T恤和深灰色七分褲,
走上了被告席。
她的身體略顯虛弱,麵色蒼白,但精神狀態依舊良好。
在庭審的過程中,
鄧玉嬌話不多,聲音細小,
卻能夠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思路,
邏輯嚴謹。
盡管周圍的氛圍沉重,
她始終保持著一種平靜,
似乎在努力承受著這一切帶來的壓力。
她的眼神中流露出堅定,
麵對法庭的詢問和外界的目光,
鄧玉嬌顯得異常沉著。
每當發言時,她的語氣中都透著一種淡淡的決絕,
仿佛在用自己的經曆為自己辯護。
整個庭審過程中,
雖然她的聲音不大,
卻能引發在場人員的關注,
令大家意識到這位年輕女性所經曆的艱辛與抗爭。
鄧玉嬌在法庭上不僅是一個被告,
更是一個承載著故事與情感的個體。
在當時引發了輿論風暴,輿論幾乎一邊倒地站在鄧玉嬌一邊,同情、聲援鄧玉嬌的帖子鋪天蓋地,她被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