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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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日益困難表明權力做大做強權利越來越陷入絕境

(2023-12-15 15:13:46) 下一個

維權日益困難表明權力做大做強權利越來越陷入絕境

            2013年10月21日

何必

橫崗荷坳新村76歲劉瑞興阿婆反映……(略。)

維權,現如今越來越敏感了不?

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何必注,略。)

洋鬼子中文媒體的相關文字。

(何必注,略。)

老左派電子雜誌的相關說辭。

(何必注,略。)

來自俺收到的電子郵件的相關內容。

(何必注,略。)

維權……

越來越讓人五味雜陳了不?

今年以來,習特勒委府狂抓濫捕,抓的人比胡溫十年總和還要多,其中,所謂的異議人士,從權利角度看,也基本上都可以分門別類作維權人士吧?換句話說,習特勒當局對維權恨之入骨。

從崔英傑保留性命而夏俊峰被迅速秘密處決、從吳英保留性命而曾成傑被迅速秘密處決等等案件來看,如果鄧玉嬌案放在習特勒時期,鄧玉嬌恐怕不會無罪開釋,因為拋開地方當局做大做強不說,光是全國各地趕往巴中為鄧玉嬌呼籲維權者,就被一網打盡,微博大V們的銷聲匿跡,使得互聯網上有關鄧玉嬌的言論被封殺,鄧玉嬌恐怕也隻能鋃鐺入獄咧。

習特勒向老毛的回歸,在這個意義上,就是權力對權利進一步的勝利,是權力對權利進一步的剝奪。

太多人說,改革實際上就是權利意識覺醒的進程。此言不虛。

漢語裏,權力與權利發音相同,因此,造成了討論、特別是交談裏涉及權力與權利關係及其變遷時太大的不便。因此李延明曾經提出,讓利權代替權利,這不僅僅是因為表述上的便利,更是因為權利本身的定義要求。當然嘍,李延明如此說法,並沒有廣泛流布,到現在,權利之詞還是約定俗成,就像李延明反對俺說老左派但人們還是用如此概念來指稱那幫子人一樣。所以,漢語討論權力與權利者,不得不借助英文的“power”和“right”來區分。這也表明,權力與權利的漢語表述,或許假以時日,不得不進行改變。

改革後,太多禁錮被打開。

小崗村拉開了聯產承包的風潮,農民權利得到了回歸。

當然嘍,這是在天賦人權的層麵上說的,而非君權神授的檔次上。農民權利與生俱來,皇帝權力也隻不過就是權利向權力的部分讓渡。

也要看到,小崗村的改革,是最終得到中南海確認才可以實現的。也就是說,權利必須得到權力的認可與放行,否則寸步難行。

所以,前年在與盧躍剛聊天時,躍剛兄提及,現如今的中國,其實並不需要什麽太多的動作,他研究中國改革曠日持久,問題並沒有那麽複雜,小崗村的經驗表明,中南海隻需要對民間自發的改革衝動予以肯定和支持就可以了,對民間訴求還是采用中南海對小崗村那樣的“可以,可以,還可以”的基本立場就萬事大吉了。

在躍剛兄們看來,改革還必須是由中南海認可乃至推動的。

權力還是應該而且必須淩駕於權利之上,至少在現階段是如此。

如果沒有權力對權利的恩準,權利必將無所作為。

改革以來,戶籍製度的形同虛設,高考的恢複,鄉鎮企業的產生,言論自由程度的擴大,對外開放的出現,移民國外的與日俱增,農民工的出現,等等,都是權利逐漸擴大地盤的表現。

隻不過,從上周俺對鄧小平主持下修改的憲法來看,老毛時代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的四大權利、以及罷工權利的取締,實際上是憲法權利的倒退。

於是乎,改革呈現出權利擴張與收縮的悖論。

由是,也可以看到一個現象和趨勢,那就是權力的退縮,並非是權利的擴張,而是權力的推卸責任。

如果說改革後,非憲法權利得到擴張,那也隻不過是在六四之前。

六四之後,隨著政治體製改革進程的停滯乃至倒退,經濟體製改革,變成了官方進一步的攬權卸責。這在朱鎔基任上登峰造極。在官僚體係內部,朱鎔基采信了王紹光胡鞍鋼的建議,財權上收事權下放,財政分灶吃飯,實際上就是權力的再分配過程,中央權力越來越大,責任卻越來越小,這也是造成現如今諸侯割據局麵愈演愈烈的原因之一;而在官僚體係之外,朱鎔基采取了全麵打破社會保障體係的政策,在住房、醫療、教育方麵,公權力全線撤出,形成了現如今人們稱之為新三座大山的景象,再加上養老,以及其他所有領域裏公共品越來越質次價高假冒偽劣,以至於到現在,竟然發生在家裏用菜刀把自己的病腿切掉的慘狀。自己可以切掉腿,這當然不是什麽權利的擴充,而是公共品的徹底潰敗和失靈。

所以,朱鎔基並沒有收縮權力,而是按照王紹光胡鞍鋼們的建議,加大了中央財政汲取財政資源的能力,也就是說,權力實際上是在擴充。與此同時,朱鎔基對王胡建議裏的強製性提供公共服務的建議,卻采取了把糖衣留下把炮彈扔掉的做法,攬權卸責到了如此地步。

於是乎,中南海攬權卸責,就成為一種風氣和慣性,朱鎔基之後到現在,中南海攬權卸責,愈演愈烈。

朱鎔基時代,就有了退休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的“政令出不了中南海”蓋棺定論。這也是朱鎔基攬權卸責的一個報應。

今天,李疙瘩肉咬牙切齒,要改變政令梗阻的“堰塞湖”。但是,習李們的攬權卸責,比江朱胡溫不在話下。當然,如此話題於此不贅。

既然中南海攬權卸責,那麽全國各地委府攬權卸責,也就在所難免。

既然官方攬權卸責,那麽民間攬權卸責,也就勢在必行。

因此,所有在中國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以及所有中國人(包括海外華人,下同),攬權卸責,也就相沿成習,不僅僅成為一種時尚,更成為一種習性,最終演變為文化,深入骨髓,生生不息。

既然權力再分配出現了如此荒誕不經的狀況,那麽權力對權利的欺淩蹂躪盤剝,也就越來越慘不忍睹。

由是,什麽強製性拆遷啦、礦難啦、殺人啦、等等,愈演愈烈不是?

對權利的蔑視和踐踏,到了殺人如麻的地步。

而這種對生命的殘殺,從六四之後,就成為一種中國人心有靈犀,既然官方對殺人諱莫如深,那麽民間的自相殘殺也就愈演愈烈。暴戾恣睢,血雨腥風。

對此,老左派和毛派,不以為然。

上周,烏有之鄉上刊發文字,說國有企業腐敗小事一樁,擴大國民經濟裏國有經濟成分才是迫切之事;另外的文字裏,則說鬧得沸沸揚揚科研經費腐敗不足為奇,倒是占領科學技術製高點才是重中之重,等等。

看了老左派和毛派如此言論,俺感覺簡直就是一群無賴到了極致的貨色。

實際上,崔之元還給俺發材料時,俺的文字裏就對所謂新左派描述說,這是一群主張保留適當專製的人們。

而到了老左派和毛派那裏,對於權力的熱衷,無以複加。權力對權利的蔑視和戕害,若無其事,甚至像宋寶玲那樣,認為六四開槍殺人是太值得歌功頌德樹碑立傳的舉措,權力對權利的殲滅,值得大書特書。

也就別指望老左派和毛派能夠認同什麽丹麥、新西蘭對腐敗的零容忍政策,在老左派們看來,腐敗區區小事,不值一提,在他們那裏,腐敗並非什麽生死攸關的事情,出現貪官汙吏也沒有什麽可以大驚小怪的,並且,他們認為,無官不貪是絕無可能的,當然更不會承認全民腐敗,並且這種腐敗會徹底掏空國家、民族以及中國人的所有。

老左派們如此立場,令人作嘔。並且,如此態度,也就讓其道義形象進一步一文不值。

因此,俺周圍越來越多的人,對烏有之鄉嗤之以鼻,認為那實在是一幫子喪心病狂的精神病集中營。

這兩天,網絡上流傳司馬南臊眉耷眼要與章立凡合影遭到拒絕的事兒。不知道司馬南什麽地方搭錯神經了,竟然對當代右派如此搖尾乞憐。司馬南是不是也意識到,老左派以及毛派實在是一群越來越被邊緣化了的烏合之眾?

即便如此,老左派和毛派還是成為現如今中國人裏一個不可小覷的力量,雖然說烏合之眾,但芸芸眾生,並且在現如今每況愈下的中國,人們都精神病著,太多不滿情緒需要宣泄,因此,袁騰飛到外地活動遭到抵製,並非什麽老左派毛派的勝利,而是中國全麵崩潰之中的滄海一粟。

由是,老左派毛派們對權力如此情有獨鍾,對權利如此輕蔑,也是中國人權力觀的一種非常分明的表現。

六四後,非憲法權利擴大進程停滯乃至倒退,就是個盡人皆知的事兒。

到了習李,對權利的剿殺變本加厲。

像許誌永、王功權那樣主張非暴力的人們,也被鋃鐺入獄。

因此,俺早就對非暴力立場采取不屑一顧的態度。

這並非是俺主張暴力,而是俺以為,無論是否暴力,中國以及中國人都麵臨著完蛋的不可避免。

許誌永、王功權等等維權人士們,以及其他太多高談闊論者,有著什麽對我黨應該寬容的胸懷,這讓人匪夷所思吧?麵對著一個對自己時時刻刻可能真刀真槍的劊子手暴徒,竟然會有什麽寬容;而到了美國柴玲那樣寬恕李鵬鄧小平們,更是厚顏無恥了吧?對殺人越貨行徑的寬恕,是不是中國人維權史上的濃墨重彩的神來之筆?要不然俺說,中國人比不了猶太人呢,柴玲就是個典範吧?

老毛時代,上訪還是個非常行之有效的渠道,是權利救濟的一個意義非凡的方式。全國各地官員對北京的膽戰心驚,使得上訪成為官員們小心翼翼不敢造次的一種現實威脅。

但是,鄧小平憲法之後,上訪製度幾乎徹底崩潰,上訪渠道已經形同虛設。

全國各地強製性拆遷,造成國民安身立命之所也分分鍾被幹掉,權利被逼到了絕境。

唐福珍自焚,是不是表現出權利如此窘境?

錢雲會案、李旺陽案、等等,都是謀殺性命吧?而這更是對權利的斬盡殺絕不是?

習特勒反腐敗,對權力開刀問斬,可花拳繡腿,虎頭蛇尾,反腐敗如假包換地成為爭權奪利的工具,成為習李黨同伐異排斥異己的手段。而當人們對習李反腐敗信以為真之際,就出現了民間維權的風起雲湧。可事實上,中國曆朝曆代皇帝都不怕官僚體係而害怕民間普羅大眾。民間維權讓習特勒坐臥不寧,比貪官汙吏更加可怕。因此,習特勒調轉槍口,打壓民間維權,鏟除維權組織性資源,從今年初南方周末以及炎黃春秋新年獻詞事件,到打擊互聯網微博大V,概莫能外,都是對維權的殘殺。

如此,權利被趕到絕境,權力則威風凜凜,為所欲為。

這點,從勞動者權益的狀況就一目了然了吧?

胡溫之處,溫家寶在熊德明事件上的表演,曾經讓太多嗬嗬傻們樂不思蜀,以為真是碰到了一個好宰相。於是乎,勞動合同法也就被裝模作樣地號稱為勞動者的福音。當時,俺就對勞動合同法粉墨登場不以為然吧?常凱兄當然知道俺對勞動合同法的基本態度,認為這隻不過就是一曲挽歌和絕唱,勞動者權益不可能得到保護。

常凱兄與王俊秀共同主持的勞動合同法研討會,俺是與會者之中唯一打過勞動爭議官司並且屢戰屢敗者吧?俺作為被欠薪一方,根本無法抵擋資本方麵的強大勢力,最終,明明被欠薪,但法律卻判俺們數十個被克扣勞動報酬之人敗訴。那是什麽時候的事兒了?朱鎔基時代。因此,俺能夠對勞動者權益改善有一星半點兒的希望和好感麽?絕無可能吧?如果再往前說,1993年法院判對方還俺十多萬的錢,到現在也無法執行,由此,俺對中國的法律,還會殘留什麽信心麽?當然嘍,如果再往前倒,俺鋃鐺入獄,不也他媽無處伸冤麽?甚至,俺被大學趕出校門,不也是沒有地方講理麽?至於說前年俺從電視台裏出來,電視台甚至拒絕為俺提供在電視台工作的證明,擔心俺用如此文字與電視台對簿公堂。對此,俺又能夠如何得到權利救濟呢?

結果怎麽樣?熊德明事件後,農民工被欠薪以及采取越來越激烈殘酷手段討薪,是不是愈演愈烈?

而到了習李,農民工被欠薪討薪現象,非典沒有改善,反而進一步惡化,而隨著民間維權日益成為禁忌,權利進一步弱化和逼仄,也就自不待言了吧?

至於說中國人權利意識覺醒同時責任意識長眠不醒,這也婦孺皆知吧?如此話題,俺在中國人人渣兒化話題裏喋喋不休了太多,於此不贅了吧。

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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