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田與中國當中誰更缺德?
2010年3月3日
何必
近日,豐田汽車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在華召回的RAV4……(略。)
嘿嘿。
豐田事件還在蔓延。
還是來看看相關的內容吧。
洋鬼子中文媒體的相關報道。
(何必注,略。)
(何必注,可以看得出來,洋鬼子中文媒體如此編輯兼撰稿人,對於秦暉的基本觀點的脈絡一無所知,才會寫出如此不著邊際的垃圾。)
(何必注,略。)
來自我收到的電子郵件的相關內容。
(何必注,略。)
嗬嗬。
夠熱鬧吧。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洋鬼子中文媒體所涉及的豐田信息,基本上都是發生在國外、或者是以國外的消費者權益框架為背景的。這些個說辭,對咱們中國的消費者來說,是無效的。
從開篇的報道當中就可以看出來了吧。
這類問題新鮮麽?
在俺看來,一點兒都不新鮮。
前兩天,就是針對豐田此次全球大規模召回事件,俺專門以中國和日本逆向或者反向內外有別為題,說過這類現象吧。
中國的豐田消費者在探討集體訴訟的可能性。
問題在於,中國的法律是不是支持集體訴訟。
如果真有支持集體訴訟的法條、並且在具體司法實踐當中得以實施,中國還會是現如今這麽副慘不忍睹的德行樣?農民工還需要以跳樓相威脅討薪?
中國的豐田消費者還要享受美國佬在豐田那裏的同等待遇,類似在召回期間的交通費等等。
這個問題嘛,俺在列舉北京市公交車50宗罪時,就曾經涉及過。
俺在歐洲時,也是公共交通的消費者。在那裏,如果公共汽車連續三個班次晚點,那麽消費者就可以乘坐出租車出行,其費用由公交公司報銷。其中的道理很簡單,購買或者準備購買公交車票,就與公交公司形成了合同關係,雙方就應該按合同執行;公交車晚點,屬於公交公司方麵違約,當然要給合同另一方就違約部分進行補償。
但是,這在中國、在北京是可能的麽?公交車晚點,什麽時候看到公交公司有過任何解釋?遑論道歉和補償了。
俺在電視台碰到訟棍郝勁鬆,對他說,其實可以進行訴訟的事情非常多,光是公共汽車,就可以告得丫挺的五迷三道手忙腳亂。比如,可以用公交車有上下台階告丫挺的歧視3輪椅的殘疾人;以乘客對車載電視無法選擇節目內容和音量等訴求分享車載電視節目廣告費並返還車票款;以公交車裏燈光昏暗告丫挺的危害個人安全……
當然啦,這類現象不僅僅是在公交車領域。
俺寫的有關歧視自行車的內容,被電視化後,創下了該欄目當年最高收視率。
其他領域以此類推。
這就是一個社會最底層的混混兒的獨特視角。
要是俺做一個電視節目,隻需要讓攝像機跟著,俺隨時隨地可以找出無處不在的太多毛病了。
可想而知的是,如果針對如此內容進行訴訟,其訟累會是如何。法院是不是立案,以及最終審理結果會如何,都是問題。
如此的法律製度環境下,指望中國法律會支持對豐田的交通費訴求,這是可能的嗎?
在穩定壓倒一切的大背景下,如果支持了對豐田的訴訟請求,那麽其他的呢?三鹿的呢?汶川地震的呢?通化鋼鐵的呢?轉基因的呢?……
豐田章男來北京召開記者見麵會。對媒體問及豐田在中國和美國的差異時,顧左右而言他,拐彎抹角避重就輕。
央視在評論豐田章男如此見麵會時,找來了個中國國際廣播電台的什麽評論員,一副不折不扣的中國人模樣,卻在如此登堂入室的節目裏,水均益稱之為“PETER”。這個小白臉兒說什麽?他注意到,豐田章男在美國哭了,在中國沒有哭!
俺就日他娘的!
這說明了什麽?
其他電視節目裏,都是對豐田召回事件貌似公正,別落井下石,別幸災樂禍。
私下裏,人們都在說,豐田的危險性算個屁呀。如果中國有相關的數據,全世界都得傻眼了不可。
而且,豐田在中國沒有召回,那是因為中國當局沒有要求豐田召回。
所以,豐田章男在美國被問得像個孫子似的,而在中國卻若無其事大義凜然。
這下看到中美之間的差距、特別是消費者之間的南轅北轍的迥異了吧。
要是中國消費者可以選擇的話,那麽是做中國的消費者,還是去美國當牛哄哄的座上賓?
有關交通事故當中,中國的農民工與城裏人同命不同價的現象,並不是什麽新鮮話題吧。最近,又出現了交通事故當中,有外國國籍者與中國人同命不同價的報道。
這也是為什麽網上越來越多的言論說,下輩子打死也不當中國人的緣故。
媒體評論說,豐田章男北京見麵會非常“溫吞”。
或者說,中國就根本拿人不當人。
我黨蔑視人權,又不是一天兩天了。
其中,類似豐田這樣高速機動性很強的裝置當中人命關天,在我黨眼裏,隻不過就是個抽象的數字而已。
中國每年死於交通事故的人,超過10萬,也就是說,每天有300多人在交通事故當中死於非命。
這當中,是豐田幹的,還是其他什麽企業幹的,特別是中國那些個吉利呀、奇瑞呀、廣本呀等等,有什麽關係呢?
如此,豐田如此這般的勾當,確實不能完全歸咎於其本身。豐田在美國和中國迥然不同的態度和立場,也告訴咱們,到底是豐田缺德,還是中國缺德了吧。
嘎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