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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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後的律師法隻能是口惠而實不至

(2023-02-01 01:16:19) 下一個

修改後的律師法隻能是口惠而實不至

                          2008年6月1日

何必

今天,實施了11年半的《律師法》將被新法所取代……(略。)

很好的事情吧。

其實,這還是得讓咱“啊呸”!

律師是幹什麽的?

總經理坐在他律師的辦公室裏。

律師問:“您是想先聽好消息呢,還是先聽環消息?”

“先告訴我好消息吧。”總經理急切地說。

“您夫人發現了一張價值五十萬美元的照片。”

“太好了,”總經理很興奮,“那麽壞消息呢 ?”

“這是一張你和女秘書的照片。”

……………………

嘻嘻。

涉及到律師,恐怕咱們現如今看到的是無孔不入啦。

王未名從美國給我發來BBC和世界日報的相關報道。

維權律師鄭恩寵再遭毆打

(何必注,略。)

維權律師滕彪遭帶走

(何必注,略。)

2008年03月08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0:45北京時間 18:45發表

維權律師騰彪遭扣押兩天後獲釋

(何必注,略。)

2008年03月11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8:01北京時間 02:01發表

美人權報告 中國逃出最差國行列

(何必注,略。)

這份把中國從最差行列裏去除掉的人權報告發布沒幾天,就發生了拉薩事件。

狄更斯怎麽說來著?For though necessity has no law,she has her lawyers.(萬不得已雖然沒有法律,卻有她的律師。)(《老古玩店》第618頁)

嘎嘎。

胡星鬥發來的內容,也可以佐證些個個案。

官搶民財係列之一

官搶民財,呼籲中央調查的公開信

(何必注,略。)

哈哈。

是不是很有趣?

另外,來自電子郵件裏的內容。

四川人大提案:法西斯人體實驗聳人聽聞 

(何必注,略。)

看了讓人毛骨悚然吧。

可咱們謊話連篇的衙門卻不是這麽說。王未名發BBC報道。

2007年05月08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9:49北京時間 17:49發表

中國反駁美國宗教自由指責

(何必注,略。)

而中國的律師麵臨著什麽樣的執業局麵呢?來看看這個。

北京市司法局要求律師慎重代理蟻力神訴訟的緊急通知

(何必注,略。)

嗬嗬。

這就是中國律師的執業環境的官方版本。

詹奕嘉發來了美國的相關情況。

詹奕嘉

2008年1月15日 15:15

近期網文共享

潦倒窮漢與美國憲法  

(何必注,略。)

而中國呢?還是詹奕嘉發來的內容。

詹奕嘉

2008年4月5日 0:14

近期網文共享^_^

公共權力的私性化與準黑化.doc

公共權力的私性化與準黑化

——從法官與律師的勾結說起

(何必注,略。)

這或許讓咱們能夠記住陀斯妥也夫斯基的話:“律師……所關心的倒並不是案件的道德方麵的因素,而是關心所謂現代法律精神。”(《卡拉瑪佐夫兄弟》第996頁)

至於律師的權利本身呢?王未名發BBC報道。

2007年10月28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9:06北京時間 03:06發表

中國人大通過保障律師會見權草案

(何必注,略。)

不過,律師法修改內容,其實就是個兒戲。來自香港的相關組織發來電子郵件,內容讓咱們啼笑皆非。

令人涕笑皆非的律師法—— 相關條款解讀

(何必注,略。)

吼吼。

我說什麽來著。

2002年新一屆委府接過權杖,還花拳繡腿地弄出了什麽行政許可法,次年因為孫誌剛事件還廢止了收容遣送條例,好像給人以耳目一新的親民之感。到後來,喝血社會的本來麵目的暴露無遺啦。

到現在,一直倡導給改革判一個死刑的後改革時代的陳永苗的律師執照也拿不下來。這恐怕也是律師法偉光正狀況的一個折射吧。

而前不久中國藝術研究院張耀傑由於因私出國而被單位解聘,包括義派律師事務所王振宇在內的諸多律師於此無可奈何,也顯示出律師的尷尬境地。

順便說一句,張耀傑在義派事務所召集的有關他被解聘的相關研討會之前,也邀請我去參加。我因故沒有能夠前往,在此向同樣能夠收到我如此郵件(與會者當中還有郭宇寬、於建嶸等不少人也是我如此郵件的受害者)的張耀傑、王振宇表示抱歉。我看到了有關這次研討會的內容,感覺很是隔靴搔癢。

表麵上,現在的權利似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與保護,但實際上,權利被侵害比以往還要嚴重。太多的律師從辯護人的角色搖身一變成為被告人,原因就是他們為被告人進行了辯護。至於律師遭到虐待、毒打、跟蹤、逮捕乃至殺戮,也不是什麽新聞。

事實上,中國正在迅速地從原本就麵目全非的法製社會向著人治社會退變,而這種倒退,是在所謂“沒有權威的專製”的情況下發生的。這就更加讓人膽戰心驚如履薄冰。要知道,殺人不眨眼如果是在集體領導的情況下發生,那麽會讓所有的責任消遁於無形。

在這個意義上看,律師法的修訂和頒行,又是個典型的口惠而實不至的範本。在權力讓權利迅即貧困化的情況下,律師的未來會變得越來越尷尬。

而這個未來,恐怕也是很快的過程。

由是,算是對今天開始實施的修改了的律師法的頂禮膜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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