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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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災區疊加經濟危機會更加光彩奪目

(2023-02-14 01:07:56) 下一個

地震災區疊加經濟危機會更加光彩奪目

                        2009年2月3日

何必

地震災區群眾的就業問題始終為人們所牽掛……(略。)

地震災區的情況究竟是什麽樣?這個節過得怎麽樣?經濟危機對地震災區的影響如何?地震過去這麽長時間了,人們是不是還對當時的感觸記憶猶新?……

咱們不妨再重新回到這個話題上來。

還是那句話。現在如此內容發文通訊錄變化比較大。對於新近收到我如此內容者來說,如果誰要是不願意繼續看到這樣的內容,回複告訴我,我將不再發送。

有些新聯係者發來郵件問我的簡況,用我的名字“潘禕”在網上搜索,會看到不少。

王未名從美國給我發來BBC和世界日報的相關報道。

(何必注,略。)

洋鬼子在中國的媒體的相關報道。

(何必注,略。)

(何必注,中國官員的話也能夠相信麽?實際麵積是多少恐怕永遠是個謎。)

(何必注,略。)

(何必注,如果通過立法就能夠解決中國的問題,那麽咱們這裏早就月白風清啦。是缺失法律的事麽?看看中國的證券業就知道啦。那裏可是全世界法律最多也是最為嚴格的,可恰恰就是全世界最黑暗的。切切。)

(何必注,略。)

趙楓生發來的相關內容。

(何必注,略。)

來自我收到的電子郵件的相關內容。

(何必注,略。)

崔之元繼續提供著大量時效性的相關信息。

(何必注,略。)

來自我收到的電子郵件的相關內容。

(何必注,略。)

或許已經從德國回來的年過八旬的白祖誠老先生發來的相關內容。

(何必注,略。)

春節期間,人們到災區進行慰問旅遊的為數不少。我周圍有人去了,因為是新聞媒體的,所以引起了當地委府相關部門的重視,得到了不錯的接待。我從他們那裏得知,災區的衙門都用善款購置了大量豪華轎車以及委府所用奢侈品。

這種狀況,在人們還剛剛開始為災區捐款之際,我這個看空唱衰的烏鴉嘴就發出過警告吧,這就是垂死掙紮的中國,如果不是這樣,才叫見了鬼了。

耐人尋味的是,1998年大洪水之際,在人們紛紛慷慨解囊救助災民之後,媒體曝光,災區當局用人們的捐款購置高檔轎車,引得朱鎔基“震怒”,並且對抗洪搶險大壩出現的豆腐渣工程聲嘶力竭。而到了現在,這種濫用善款以及豆腐渣工程無處不在的時候,中南海卻悄無聲息了,根本就沒有什麽反響和動靜了。

為什麽?

積重難返,病入膏肓,無可救藥,必死無疑啦。

災區那些因為校舍豆腐渣工程而死去了孩子的家長們,還在痛不欲生,可現在,還有誰會去關注他們的死去活來呢?相關消息,官方媒體自然隻字不提,而互聯網上也被封殺得越來越厲害。

孩子們的家長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訴訟,委府竟然下令法院不予受理。天底下有這樣的衙門麽?咱還別說中國封建社會時皇帝的罪己詔,就算是穩定壓倒一切,也必須對地方的貪官汙吏興師問罪以息事寧人吧?可是,現如今的中南海已經徹底對包括國務院部委局辦在內的京城王府以及地方衙門無可奈何了,無法撼動官僚體係的一絲一毫了,隻能眼睜睜看著地方官員無惡不作,並且也隻有類似三鹿事件當中團派勢力的丟卒保車的令人作嘔的招數了。

在已經徹底失去了權利—責任體係的華夏大地,所能夠剩下的,隻能是魑魅魍魎,舍此無他。

問問災區那些沒有了孩子的家長,該如何評價改革開放吧。

當然啦,那些家長可能會說,北京的政策是好的,經都被地方的貪官汙吏給念歪了。

或許,這才是真正的悲劇所在:那些孩子的死,並沒有使人們幡然猛醒恍然大悟,而是繼續沉淪在當局刻意營造的騙局裏苟且偷生。事實上,正是北京當局的所作所為,才使得地方官民對立到了如此無法收拾的地步。

去年也算是多災多難的年份,越來越多的人們經過如此過程,看到了委府所謂的親民形象隻不過是個兔死狐悲的把戲,是個瞞天過海的彌天大謊。在口號統治這種最為低能而陳舊的路徑裏,權威遞減昭示著在失去了意識形態而隻剩下政治宣傳的垃圾水平的治理下,什麽和諧社會科學發展觀八榮八恥先進的性新三民主義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依法治國等等華而不實的說辭,就是地地道道的扯蛋。

寫這些時,我所在惠新西街住所的樓上開始裝修,衝擊鑽以及砸牆麵或者地麵工具震耳欲聾沒完沒了。實在無法進行下去啦。

裝修那家(到現在我都不知道是幾層)也沒有任何通告說這種狀況會持續到什麽時候。

每當碰到同樓有人裝修,我就咬牙切齒,這也算是汪暉所謂中國社會公共性的致命表現了吧。

想來,2000年潘曉討論二十周年時,中國青年雜誌社讓我就此寫些個什麽,我當時租住在翠微路,同樓就正好在裝修,結果,整個文字都是在令人不勝其煩的噪音裏完成的,那種品質,也就可想而知了。

從自由主義角度說,是不是裝修,完全是個人或者家庭的事。但是,由於中國住在建築物隔音效果很差,再加上人們從來沒有所謂負外部性的概念,對由於自己的行為給他人造成的麻煩乃至侵害若無其事,法律也對此無所作為。這就是當權利對權利進行侵害時,被侵害方無法尋求救濟的悲慘狀況了吧。

遇到這種情況,我真恨不得來場地震,就像王力雄說的那樣,如果沒有了超越者,最終大家隻能玉石俱焚。

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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