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是如此實施別針換別墅計劃的
2006年11月20日
何必
繼續關注曲別針換別墅的艾晴晴……(略。)
可以看出來,這個文稿是個女記者寫的,口氣全是女性家長裏短的架式。說起來,首經的男記者實在是鳳毛麟角,基本上都是女記者從事采訪和編輯。而這對於節目的風格的影響也有目共睹。
而這個記者是個新來的。從其文字中,看出文字功力的欠缺,甚至到了連標點符號都不會合理使用的程度;而其中太多的語氣詞,比如“啊”、“哪”、“好家夥”之類的,顯得很婆婆媽媽的。
其實,這則報道本身也不免如此情致。
該節目是別針換別墅事件僅有的跟隨報道者。
自從加拿大有個家夥用一年時間的交換實現了別針換別墅之後,國內也開始了如此的效仿。這個網名叫做艾晴晴的年輕女孩子就大張旗鼓地在網上展開了這樣的路數,並且號稱要在100天之內完成別針換別墅的壯舉。
其實,從積極的層麵看,我們似乎應該鼓勵這種行為。畢竟,這是公民權利意識覺醒的組成部分,更是純粹的民間行為的再一次風起雲湧。從艾晴晴發起交換活動到現在,過去了約40天,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在西方國家裏,這種純粹的民間交換比比皆是。最典型的,就是無處不在的跳蚤市場,每逢閑暇時間,就會有男女老少把各自不需要的物品擺到大庭廣眾之下,來交換自己需要的物品。這種交換,並不基於等價原則,而是根據不同人的不同需要。比如,小孩子成長很快,新買的衣服穿了沒兩次就顯得短了,而扔掉又很可惜,浪費了資源,於是就拿出來給那些還可以穿的家庭,並借此換取自己中意的東西。
在中國,這類交易最火爆的是在大學校園當中,每當畢業生離校之際都要將比如教科書、自行車、電腦等物件廉價甩賣,也說不定可以交換到可以帶走的家什。
但中國社會強政府弱民間的特性,使得這種民間交換一直無法興盛起來,所有品種都要在官方恩準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交易,否則就會被視作非法。從外幣,到古玩,以及課本,都是如此。這種狀況,凸顯出專製的色彩。
由是,艾晴晴的交換就有了完全脫離開官方監管而進行民間交易的屬性。
不知道,官方是否會對艾晴晴的這種交易進行幹預。畢竟,100天從別針換到別墅,增值是顯而易見的,其中所涉及到的所得稅問題會如何處置。
不過,想想這也是扯淡。其一,官方很難根據艾晴晴如此頻繁而瑣碎的交換進行每一次交易增值的評估,有那閑工夫官員們還要吃喝嫖賭呢;其二,即使是繳納了所得稅,最終也不會返還給民間。中紀委對於陳良宇案的調查結果顯示,陳良宇有著3億的資產、11個情婦、25本護照。可以想見,中國的官員們貪贓枉法絕不止陳一個人。而如此財產、情婦、護照的來路,哪個不是納稅人血汗的功勞?
可再一看,艾晴晴的別針換別墅舉動中,也有著太多不和諧的因素。
從一開始,艾晴晴就把別針換別墅的計劃公諸於眾,從而失去了交易的私密性,導致這個過程中的所有交易,都要放到眾目睽睽之下。
如果說,保持著私下隱秘交易的特質,是這個理想實現過程的程序要求,那麽艾晴晴將這個全過程都展現出來,就已經不再是其個人行為,而成為一個公共事件了。
而如此,不管最後是否能夠實現100天裏別針換別墅的願望,都不完全與艾晴晴的個人努力相關,其中已經攙雜進去了群體意識。
按道理說,別針換別墅,應該是個純粹的公民個人之間的理性選擇,與交易過程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無關,也不夾雜物品價值判斷之外的諸如道義等因素的考量。畢竟,這種交易取決於交易雙方不同的消費偏好,這種消費偏好的差異產生了對於同一個物品的不同的邊際收益判斷,而交易也正是在如此判斷的不同的前提下才能產生和完成。換言之,如果交易雙方對於同一個物品具有相同的價值評估,那麽就無從交易。
可我們看到的是,艾晴晴自始至終都將這個交易過程全部展示出來,不僅僅在網絡上,還每每通知電視節目製作人員。這就使得交易性質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如此一來,隻要進行交易,必定是增值的,因為否則的話,與艾晴晴交易的另一方就會置身於公眾輿論譴責之下,承受著巨大的道德壓力。而一旦將公共道德因素納入單個的交易過程,就非常不倫不類,既不是公共交易,又不是私人交易。在艾晴晴的背後,是成千上萬的網民和電視關觀眾,而另一方則勢單力薄,形成了群體與個人的角力,製造了交易雙方力量的不對等。於是,交易也就不可能在公平的氛圍中達成。
敢於介入艾晴晴設置的如此交易遊戲者,隻能配合艾晴晴交易的升值。這樣,艾晴晴就處於一個包盈不虧的公共保險狀態,另外一方則必然成為交易中的損失方。
這就違背了交易中存在風險的起碼常識性原則。既然交易,就可能會賺也可能會賠,這是天經地義的。但艾晴晴將如此交易過程的公開化,讓公眾形成了群體預期,進而達成了對交易一方的感情上的偏袒和庇護,這顯然是對交易純粹性的抹煞和玷汙。
從這次交易中酒吧老板的說辭中,我們也可以體會到,這種交易已經變味兒了,變成了包括憐憫、施舍、同情等諸多非理性因素亂七八糟都夾雜在內的活動了。如此交易,還是經濟人的理性選擇?如果這樣,就算是最終實現了別針還別墅,我們又有什麽可喜可賀的?再進一步,如果現在什麽腰纏萬貫揮金如土者看到輕輕款款的艾晴晴,一念之間直接送其一個別墅(交易條件另當別論),交易過程就完結了,可這是我們所期待的嗎?
而電視新聞節目自始至終跟蹤進行如此報道,更是將如此事件推向了新的高度。在中國的輿論環境裏,電視作為強勢媒體,本身就占據著太多的公共資源。利用公共話語平台進行如此操作,給交易中的艾晴晴以媒體支援。
當然,不能說電視媒體的介入具備原則性問題。實際上,這不過是艾晴晴和媒體雙方各取所需。
但別忘了,艾晴晴何許人也?在浙江曾經是超女競爭中的亞軍,現在到北京來以販賣飛機票為職業。
其實,在操作如此節目時,節目組就擔心,這很可能是個精心策劃好了的計謀。
眾所周知,如果這種交易的涉及價值超過了一定限度,比如物品價值已經達到了幾萬元,就不太容易走街串巷延街兜售了,必須具有在價值相對昂貴的領域進行交易的平台和實力。比如,如果用一輛車作為交易品,那麽就很難在大街上隨便找個人就能實現通過賣掉汽車實現增值。
艾晴晴本人顯然無法完成這樣的操作。
這時候怎麽辦呢?
別擔心,會有人出麵來兜著的。
艾晴晴本人無非是個道具,是個被線牽著的木偶。
我設想,這是個商業策劃,是個曆時百日的商業活動,背後的人到現在還深藏不露,隻是按計劃不時把艾晴晴推到公眾麵前亮一下相,再度引起公眾的注意,通過這般設計,把媒體和公眾都圈到這個氣場中來,成為傻乎乎起哄喝采推波助瀾者。
到最後,別針換別墅必定能夠實現,因為別墅在開始之前就已經放在那裏了。
艾晴晴及其主使者、電視媒體等都各得其所,而公眾會感覺到,再一次受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