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自行車是怎麽被歧視的
2006年10月12日
何必
騎自行車被公認為是一種健康、環保的出行方式,但讓人尷尬的是,在北京騎自行車缺乏安全感……(略。)
記者在建議觀點裏寫道:(略。)
為什麽會做這麽一則報道呢?原因就是近來,全國政協委員梁從誡騎自行車出行被撞了。新華網9月25日報道,梁從誡說:從初中起我就一直騎自行車,但是最近我因為汽車把骨頭摔壞了,女兒再也不讓我騎車了。前些日子我在路上騎車,突然冒出一輛汽車來,我緊急刹車,一下子就摔倒了。如果北京的汽車不給自行車讓路,在北京騎自行車是很危險的。梁從誡說,北京存在的主要問題有:新建道路沒有自行車專用車道;有些自行車道過窄;機動車行駛中占用自行車道;機動車尾氣汙染影響騎車人健康;機動車停車位占用自行車道;在自行車道設置公共汽車站,導致公交車出入時影響騎車人正常行駛,並造成交通隱患。這些情況使騎車人的路權不能得到保證,並損害了自行車的交通資源。選擇私家車成了“霸主”,這很不好。
全國政協委員給撞了,這是何等重大的事件!如果換了比如我這等社會最底層的分子,撞了也就撞了。可人家是權力分子,是參政議政的要員,哪兒隨便說撞就撞呢?這不,給人家撞出毛病來了,人家不高興了,利用自己的話語權發話了,媒體也就有了炒作的題材了。沒聽見,各個媒體的說辭五花八門:南方網:騎自行車缺乏安全感讓百姓很受傷;千龍網:保障自行車的路權 市民才有安全感;紅網:讓每個城市的自行車都能安然看風景;城市不應拋棄自行車;再造“自行車王國”……我真是高興,這次撞到了關鍵人物,才惹得一片喧囂。
以我的經驗中,這位梁從誡並不是什麽好打交道的主兒,而他擔當的自然之友協會頭麵人物,所以節目中才莫名其妙地出現了對該協會項目負責人的采訪。其實,自然之友協會與自行車何幹?梁從誡就算是被媒體稱作“著名環保人士”和權力人物,不接受采訪也就一邊待著去。哪怕找個交通問題研究者也比非得守株待兔強。
梁從誡說在北京騎車很危險,不知道他這個環保人士是不是光是關注北京市的環保,如果不是,為什麽不說說在北京以外的地方騎車的狀況。
他所列舉的在北京騎車的問題,大概也是蜻蜓點水。
2003年,一直處於獨身一人和失業狀態中的我,閑極無聊,周邊到處是非典的恐怖,我倒是利用這難得的清靜,到處溜達。這一溜達招致我當時寫了不少有關在北京的自行車出行的經曆和體會。現在看來,文字有些可笑和粗魯,但不想修改,權且如此。
自從我在非典期間買了自行車到現在,我出行基本上都是騎車。而且,騎行在馬路上,我見紅燈就闖。如果有紅燈能闖而沒有作為,那將會使我自己很懊惱。
其原因很簡單,如今的道路、交通規則、交通信號設置都是趨炎附勢隻是服務於機動車的。對於自行車來說,充滿了太多的歧視。而當規則本身就是歧視性的,那麽破壞規則就帶有謀求公平的意味。
如果我不是由於非典,我也不會再買輛自行車來騎,也就無從體會騎車的飽受擠兌。
當道路擁堵時,機動車就被默許向非機動車道路擠占,而自行車就隻能在機動車之間穿來穿去,否則就隻能在便道上騎行。
更不用說,當在路口或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共同混行的路上、甚至機動車違規卻威風凜凜地行駛在自行車道上時,催促自行車讓道的喇叭聲不絕於耳,從來沒聽說過機動車要給自行車讓道的而隻有相反。
路口那些信號燈也是為機動車服務的。在花園橋、官園橋等處,機動車直行時自行車可以通過路口,而自行車自然是位於機動車的右側,那些想左轉彎的自行車被機動車檔在旁邊無法轉向;而當機動車左轉時,自行車卻與直行的機動車都在紅燈前必須止步。這樣,想左轉彎的自行車就得等兩個紅燈。現在,每每還弄幾個穿著統一製服的中老年男女站在自行車道阻止騎行者在紅燈時通過。他們是按小時獲得收入,如果碰到了自行車軋到了停止線什麽的還要被扣錢。(用執法來解決就業,這本身就是我們這個文明古國的悲哀,而高執法隊伍的存在,更是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此話題在這兒不贅。)不管是隻準許機動車左轉彎還是各方向都禁行,我總是加快速度直奔機動車道,在被迅速甩在身後的中老年製服們的高聲叫喚中揚長而去,或者,就是從都停著的自行車和機動車前通過路口的人行橫道騎行到允許行人通過的對麵,采用了逆行方式,本來應該先直行在左轉,我卻先左轉再直行。
更不用說,我以前專門寫過,擠占或根本沒設計自行車以及人行道致使其除了違章之外走投無路。
如果騎車走三環路,騎車人會在類似紫竹橋、學院路橋、馬甸橋、安華橋、安貞橋、和平街橋等諸多地方(如果走二環則有西直門橋、複興門橋等)經曆與機動車同等坡度的上下坡,而那些道路設計者是否有足夠的智力想到過,完全靠人力的自行車與靠油門控製的機動車在上下坡時所耗費的體力是迥然不同的,在平緩的道路上騎行和經過幾次上下坡的折騰所能通行的距離是有很大差距的。但那些惟利是圖的設計者們才不會想到處於弱勢地位的自行車們呢。
在首都體育館旁邊的地方更有甚者,如果從路邊出來想自東向西騎車,則必須下車搬著自行車走台階——這裏根本就沒有自行車道,隻能搬上搬下穿過地下通道。這叫什麽事?道路交通隻為機動車設計,還不是反映了貴族化傾向?
騎車受罪,還表現在橫過馬路方麵。現在,北京市大大小小街道上到處都在馬路中央弄了道鐵柵欄將對麵隔開,機動車方便了。但這看上去好像是為了安全而設置的路障,卻給行人和騎車者帶來了太多的不便。比如我現在住的翠微路要騎車到公主墳,如果按照交通規則,就得將自行車推上過街天橋,從那上麵過去,然後再推下來,再騎上。如果從翠微大廈騎車去城鄉貿易中心,到了公主墳還得繞環島一圈。而簡單的辦法——也是所有人都如此的做法,就是騎車逆行過去。這看上去是違反了交通規則,但不這樣又怎麽走呢?這規則本身訂得就缺德,就那麽勞民傷財,如果都遵守非累著不可。
但是,這樣的話的確增加了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一旦出現,又該算誰的?
想起我自己的一段經曆。我在商務電視時,有時中午的確無所事事,幹脆跑回家裏睡一覺再去。2001年夏天的一個下午,我午覺起來到位於空軍總醫院門前的大數下蔽日候車(公交車站都擺在烈日炎炎的馬路邊暴曬,原有那麽點樹都被當局整理市容給美化了去),與公交車站隔著一條自行車道,而那上麵停放著若幹大客車擋住了視線。當發現所要乘坐的40路車已經進站,匆匆跑過去,不想自行車道上一輛自行車與我撞了個結實,車上的中年婦女摔了出去,坐在地上不起來;她的同行者扶起她來,我們到旁邊的空軍總院去給她看病,拍片子什麽的折騰一溜夠,然後到公主墳交通中隊解決問題。最後,說我違反了交通規則,要負100%的責任,醫藥費誤工費都由我承擔。好在隻花了340元。解決問題的警察說,按照公安部頒布的什麽狗屁條例,各路有各路的“路權”,我跑到自行車道上就是侵犯了自行車的路權。真見他媽的鬼了。行人路權被那麽多地侵犯,怎麽沒看見誰出麵管管?公交車站巴掌大點地方根本容不下站等候車的人,就得站到機動車或自行車道上,出了事誰侵犯誰的路權?如果非要追究責任,這荒唐道路的設計者該當何罪?這規則製定得讓人壓根兒無法遵守。
立法者都是體製內的人,腦滿腸肥油光滿麵的不會跑到這裏來等車的;司法者更是有著不可一世的權力在手,當然得逮我這模樣的違規者了。
而說到違反規則,滿馬路上看看那些軍隊、武警、警察的車吧,橫衝直撞,經常有事沒事閃著個警燈招搖過市。那些以甲乙丙丁開頭的軍隊車輛、那些標著WJ字頭的武警車輛、那些以O開頭的車輛(O—A是公安部、O—B是北京市公安局、O—D是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常常走公交車道、非機動車道,闖單行線和紅燈。這些特權車輛天天在路上橫行霸道,放著所謂規則不遵守,還號稱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騙誰呢?合著就是讓行人、自行車、出租車這些弱勢群體遵守規則,那麽,所謂規則還不是隻針對平民而非權貴?
我騎車總是故意違反交通規則,有人指責我,總是把矛頭對準別人、總是抱怨製度有問題,而自己卻不遵守規則。其實,在我看來,如果製度本身就缺德,這種製度遵不遵守好像並不重要。
經常,我從首都體育館打羽毛球回來,渾身是汗,有時忘了帶備用上衣,夏天裏幹脆赤膊騎行近一個小時回到我的住所。有時想著,如果這時我過去的同事看到了:哈,老潘在大馬路上光著膀子,也算是蠍子屎毒(獨)一份啦;平常老是潘老師潘老師的,怎麽滿大街就他一個人光膀子?很不文明很不體麵呀。特別是,北京還是個首都,是文明古國的首善之軀,卻有著這充盈裸露癖的人混跡其間,恥辱哀哉!
非典期間,我經常騎車到空空蕩蕩的大街上好不快活地溜達,小小病毒弄得街道上幹幹淨淨,這實在是史無前例,把個北京城裏的人清除出三分之二,也不會有如此清淨。從公主墳騎車回來,到了翠微大廈該往右拐了,這是一輛挺高級的轎車狠狠地別了我一下,貼著馬路牙也要右拐。我挪上前去,猛拍副駕駛那邊的車窗。貼著神色膜的車窗搖下來,這邊坐著個二十幾歲的小夥子,開車的是個比他大點的女郎。我對著車裏吼著:“會開車嗎?有你們這麽開車的嗎?看看把我擠到哪兒了?”對方不屑地向外看著我,“噢?噢!”車繼續往前開,轉到了我住所那條大廈背後的路上,而他們也闖進了單行線。我騎車追過去,從後麵撞了該車後保險杠,車再次停下來,小夥子開門到車外,橫眉立目問我想幹什麽,我反問把我擠到邊上連句人話都不會說就走了?當作司機的女郎也下車,看車保險杠是否有毛病,接著向圍觀上來的人訴說他們的道理。一時間,裏裏外外都是看熱鬧的人,整條路都給堵上了。對麵開來的車裏有個司機拿出手機給我:“丫挺的闖單行線了,打122叫警察!”我本來想接過手機,但怕車裏人擔心我搶手機,說了句“你能幫忙叫警察嗎?”轉身又去對付那對男女。不一會,警察開著亮著警燈的車來了,問過情況,問我傷著沒有,然後以闖單行線的名義扣了司機的駕駛證,對我說“你的車沒事,人也沒事,其他的就不歸我們管了。你得找110。”說罷亮著警燈呼嘯而去。(這叫什麽鬼規矩!)那小夥子得意洋洋地說“你不是沒完嗎?你還想怎麽樣?”我一聽,把自行車往他們的車前一放:“小兔崽子,我看你小丫挺的今天怎麽走!”周圍人趕緊上來勸,說我犯不上與那不懂事的玩意兒叫勁;那女郎摸出100元鈔票塞進我的褲兜(大概是我個子太高夠不到別處)“算了,是我們錯了,他是我弟弟,不懂事,你就放過他吧。”這才有了收場。
碰到這貴族規則,隻能憑著自己,沒人給你做主。按照法律上的說法,自己的權利隻有自己去主張。
就這世道。
騎自行車,還得遇到別的歧視。
2003年6月份我到友誼賓館,門衛就是不讓我將自行車放到賓館區域裏,我問他為什麽,他隻是說這是規定。在我再三逼問下,那個外地門衛讓我給他們保安部打電話。電話裏,保安部的人說他們這兒就一直是這樣規定的,我提高嗓門衝著話筒說我到這裏來可自行車不讓進那麽自行車放哪兒?他一個勁讓我別生氣,既然是規定也沒辦法,隻好把車放到馬路對麵去。不過他也提醒我,馬路對麵老是丟自行車!他這還好,不像門衛那樣讓我把車放到500米以外的立交橋下麵去。於是,這裏人可以進,轎車可以進,自行車卻隻能放外麵,這是什麽樣的規矩?這種嫌貧愛富的德行可是風景乎?
不光是這裏。我到位於長安街東頭的現代城,從樓間的馬路騎上小道,有個穿白襯衣籃褲子的保安模樣的人衝我喊“下來,這裏不許騎車!”我回頭看了看,沒理他,繼續騎,他追過來,想拉住我的車。我下了車,回頭問他:“你想幹什麽?”他再度說這裏不準騎車。我問他哪兒標明這裏是禁止騎車?他說沒有,隻是他來告訴;我用手指著街邊那些交通警示路牌對他說“認識這些是什麽嗎?這叫交通警示牌。如果沒有這樣的牌,我騎車就不算違規。”他說那是道路警示,而這小道上不準騎車,則是現代城的規定。我哼了一句“現代城是什麽東西?牛逼是怎麽著?沒有警示牌就可以任意不讓人做這做那?”他有著外地藉保安那股倔強:“規定就是規定,不許騎就是不許騎!”那時正好是早晨上下班時間,行人行色匆匆路過,其他保安看這裏發生了糾紛,先後趕過來幫忙。我看那保安急了,也逗他“瞧你丫那德行!”由於有了別人,他氣也粗粗地回了一句“瞧你丫那德行!”我把車一支“你個小丫挺的,還想打架是怎麽著?我聽說保安打人的事多了,可就還沒見過呢,今天倒想試試!”別的保安見狀趕快把那外地人拉開,北京口音的像是頭頭的問過情況,對我解釋說他們這裏是不讓自行車騎著過,他們也申請立牌但市容部門不批。我說“為什麽不批?就因為不讓自行車騎著過沒道理。沒有牌,騎車過就不算違章,這道理你懂嗎?”他倒是很和氣“您這大早晨的不是叫勁嗎?”我看他沒有想打架的意思,悻悻離開。到了要去的樓門口,又有保安看到我推著車就先衝我喊“自行車不讓進!”我問他們車放哪兒?他們得知我不是樓裏的住戶而是來辦事故而沒有自行車停車牌,說隻能是放到馬路立交橋下麵(與友誼賓館保安的答複如出一轍,看來這幾乎成了思維定勢),我把車放到附近的公共汽車站旁,但看那兒有那麽多鄉下人無聊地東張西望,擔心車被偷了,雖然不值幾個錢,但弄個糟糕心情,還得蹭公共汽車回家,還是滿處尋摸。看到現代城那裏自行車都在一個地下室處魚貫而入,我也過去,門口保安問“有牌嗎?”我隨口說了句“昨天忘在辦公室了。”他猶豫一下還是讓我進去了。這才停了車放心地幹自己的事去了。
想那現代城的開發商潘石屹,倒是弄出了不少概念樓盤欺世盜名獲取了大把大把的鈔票。不過,就這對於自行車規定的小事上,就可以看出他不過是個逐利小人而已。不管他是弄了什麽樣的概念花樣,還是娶了哪怕外星來的女人當夫妻店的花瓶,骨子裏還是副媚上欺下崇尚等級的玩意兒。都說國內搞房地產的開發商都與黑社會有染,這點似乎是不錯的。要不然就不會弄出這等邪門歪道來。
當人們為了北京城具有了太多太多的友誼賓館和現代城而越來越“漂亮”(實質上是越來越失去了中國城市味道而食洋不化不是個東西)而喝采時,體會一下自行車族們的煩惱,也許能讓人覺察出別樣的滋味及其背後的與時俱進意味。
再看看那作為北京市領導人功績之一而大談特談的平安大道,光禿禿的馬路上把原來的樹都砍掉了,行人和自行車都得與機動車一樣,暴曬在火辣辣的陽光下,毒日裏享受與機動車同等的待遇,這不也是現代化林林總總當中的裨益?汗流浹背時看著道路旁邊根本就沒有給未來種植遮鳳擋雨蔽太陽的樹留任何位置,也就知道了市裏再也不想給自行車族們留什麽平等出行的地位,在舉世都提倡多用自行車作為代步工具減少大氣汙染交通堵塞等跨世紀問題時,我們的父母官(屁!)們眼睛還是順著屁眼往上看隻會溜須拍馬全然為了自己的仕途而不管百姓哀苦。
而且,北京馬路越來越寬闊了,(但堵車卻越來越嚴重了,稍有風吹草動就堵得不亦樂乎。2001年冬季我還在國外時就聽說北京因為一場雪而全城大堵車,很多人本來個把小時就可以回家卻在路上耗費了近十個小時,足以說明為民的政府都幹了些什麽好事。非典過後,人們回複了花天酒地的生活,沒有什麽事故和天災可道路上也堵得密不透風。市裏那些人天天做這種事,大概不會像外行人那樣不知道道路的寬窄與車輛行駛速度或不擁堵程度並不成正比,隻不過為了炒地價、為了城市所謂形象工程。姑且不說這一切都是以中國廣大鄉村的無可挽救的凋敝和自然資源不可救藥的毀滅性掠奪為代價。)但從自行車族來說,道路的加寬帶來的卻是自身越來越無地自容舉步惟艱。
這裏還有,道路三天兩頭被開膛破肚。以前看到森村誠一小說了就罵過這種無能政府的所作所為。如今北京市照樣如此,弄得沙塵飛舞遮天蔽日不說,在路上的行人和自行車往往是最直接的受害者,通常擠占的都是人行道和自行車道。這也難怪,機動車思維模式裏當然是要犧牲人力交通的了。
說到誇誇其談裏的與國際接軌,別老是弄點子讓老外都嗤之以鼻的高樓坦路,啥時候自行車不再像是三等公民那樣躲藏溜邊受擠兌,而可以再度浩浩蕩蕩在路上,也可以說尊重路權還有在自行車這道上與國際也接了一把軌。
其實,就在北京市區裏的有些路段,自行車比機動車走的坡度還要大,甚至機動車走平坦的路,而讓自行車上下坡。例如在長安街上的東方廣場一側,機動車在平坦的路上走,而自行車卻不得不下坡經過一個地下通道。這種安排與設計究竟是為了什麽、自行車怎麽就從地麵被迫得鑽到地下再出來,真是令人費解。到那長長的通道裏,有種被出賣了的感覺。在國外的地下通道裏,燈光燦爛色彩繽紛各種店鋪鱗次櫛比,而北京的地下通道裏,黑洞洞的。像首體那個專供自行車穿越同樣黑洞洞的通道(機動車則在路麵上大搖大擺)裏,更是由於城市貧民(姑且這麽叫,很難說這裏完全是由於農村人進城務工者所為)在此遮鳳避雨乃至過夜驅寒在裏麵大小便而弄得騎車人一進去臊臭氣撲麵而來,(事實上北京市區很多地下通道都是如此,還有到了晚上很多人都不敢走這些地下通道,因為這裏經常發生治安事件。)讓人對於騎車經過這些通道而心情不爽。
從路麵狀況來說,自行車道也比不上機動車道。機動車道經常被維修甚至重新平整,而自行車道則總是經年無人問津注目和打理。從木犀地到公主墳自東向西一段(相反方向更慘,自行車沒有專用道)的自行車道坑坑窪窪顛簸不平,騎車人的屁股要經受些折磨。而這種現象,在北京市區很多自行車路段都赫然存在。我所經過的自行車道最好的地方,就是釣魚台國賓館外自北向南那一段,也許,也是由於外國人才使得北京的自行車族們沾了光。
碰到刮風下雨雪或修路而土積在路邊時,機動車飛馳而過常常使在旁邊騎車的自行車族們濺到一身汙水或是灰頭土臉蓬頭垢麵——全社會道德水平下降乃至道德體係崩潰的狀況中機動車駕駛員們當然不會例外成了碰到有自行車時小心翼翼減慢速度,反正挨那些掛彩了的自行車們的罵與平日了所經受的其他謾罵好受多了,畢竟這是可以充耳不聞的,甚至搖起車窗根本就不管被光顧者在幹什麽。(想起大概是93年我們開車去山東萊州路上高速經過積水車軲轆濺起高高的水花把旁邊騎自行車的人弄了個透心涼滿車裏的人都樂不可支哈哈大笑。)
麵對在路口常常碰到的自行車直行而機動車右轉彎總是喇叭響個不停讓自行車讓道的情況,我就總是加快騎搶到機動車前然後刹車回頭瞪著眼看機動車駕駛員嘴裏還念念有詞,這時通常機動車駕駛員都老老實實不敢有何越軌舉動,否則自行車主大可下車擋住機動車路造成堵車,警察過來注定是要收拾駕駛員,因為堵車局麵是警察失職,他肯定會將火發到機動車駕駛員那裏,而對於自行車主,常常由於執法難度太大而任其消遙。自行車族們也就在這時才能找到些可憐的平衡。
有時,騎車到路口,看到那些穿著統一製服的人維持秩序,有的人不理睬就直闖過去,他們在背後大聲喊叫著,看到無力將其叫回來,就嘟囔著“讓騎車撞死丫挺的!”——這就是民意。我們這裏就盛行著對於生命的蔑視,口頭禪裏也充斥著拿人的命當兒戲。也能到處聽到,當自行車或行人阻礙了機動車的行進時,往往從駕駛室裏崩出一句“找著軋死你哪?!”好像軋死人是天經地義合理合法的。那些鋼鐵怪物就應該大搖大擺,而人隻能用血肉之軀相以抗衡,要不然就抱頭鼠竄到一邊呆著去。
可憐的中國人。
還有,騎車到一些公共場所存車也有麻煩。除了像友誼賓館、現代城那樣的地方不讓自行車進入外,有些地方則是放車卻要被莫名其妙的勒索。一次,我因為喝酒多了爬在桌子上把眼鏡框壓變形了,騎車路過公主墳城鄉貿易中心,想到裏麵讓眼鏡櫃台的給正一下。把車鎖在旁邊有不少車的公共汽車站旁邊,進去才知道那裏並不提供這種服務(這也是競爭造成的?),鬱悶地出來,開車鎖剛要走,一個胸前掛著挎包的男人過來衝著我伸手,我納悶地看著他,他見狀說“交存車費!”我一聽就急了“什麽?我進去沒兩分鍾你就要收費?這兒哪兒寫著是存車處呢?你收錢,車丟了你管嗎?合算掛個包就收錢?什麽玩意兒!”邊說邊騎車上路,這時聽旁邊有個女人的聲音好像是回應我“你什麽玩意兒!”我剛要下車循聲找人(估計是那男人的老婆),旁邊一個騎車的對我說“哥兒們算了別理丫挺的,不給丫錢就完了,他們丫變著法兒摟錢。”
的確,原來存車時有兩個牌一對,存車者拿一個車上掛一個,走時需要對照牌子上的號碼無誤才能取取車交錢,如果車丟了那是得向收費者討要個說法的;而現在隻要與公共場所的什麽人有關係,就可以畫地為牢謀取錢財,這當然是全民腐敗的一部分,而問題是如果車丟了看車人不管,就是個地盤錢。而這種情形決非少見。不知道這有什麽法律依據。
還有讓人添堵的。去年我剛回國,有個人騎車到我所租住的翠微小學宿舍看我,把自行車放在了樓下。等走時我們一起下樓一看,那輛好幾百塊錢買的沒騎多長時間的車不見了。我很不好意思,請來人去派出所報案。不想人家倒好像很大方:“算了吧,找那麻煩呢!”我再一問,才得知原委——通常,派出所都不大會理睬這種報案的,中國低下的破案率使得這類案件幾乎全部都得不到偵破,各個派出所還要掩蓋自己所轄範圍發案率的數字,因此那些警察接到這類報案時也臉色很難看。於是,丟自行車現在多數都不報案。報了也沒用。
對此,我很無奈。一方麵,從中可以看出公民對於法律保障體係的不信任,寧肯自己吃啞巴虧,法律如果落到了這步田地,這法律本身有沒有或者是否尊重也就不吃勁了;另一方麵,司法係統的這種無能與慵懶也在助紂為虐——使得那些偷雞摸狗為非作歹者由於很容易得手而卻很少追究,因此犯罪成本越來越低廉,犯罪的安全係數倒是越來越高。如此,如果不犯罪,倒好像是坐失良機了般讓人恥笑。
難怪治安狀況日趨差勁。
就這些內容,絕大多數都成為後來首經節目有關自行車之痛的各個節目。到了現在,自行車歧視非但沒有減輕,反而變本加厲了。2004年10月15日,《中國青年報》載文,剛剛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的國家“暢通工程”專家組組長、東南大學交通學院院長王煒教授認為,自行車作為一類交通工具是綠色的,但它不是一種綠色交通方式。相反,正是因為自行車太多,影響了城市的道路交通,致使道路的利用率不高,機動車運行緩慢,尾氣排放量增加,城市空氣汙染加劇。進而專家得出結論說,自行車過多是城市交通擁堵根本原因。
說自行車成為城市交通罪魁禍首,我看了這樣的結論,真是想跑到大街上隨便抱住個什麽婆娘鼻涕眼淚地為我們這個苦難深重並人模狗樣的民族鬼哭狼嚎一痛。
以北京為首,中國到處充斥著機動車霸權,其中以委府和軍隊為代表和先鋒的公車更是構成了中國社會交通的獨特景象。新華社質問,為什麽公車改革這麽多年,公車卻以每年超過20%的速度增加?為什麽?大概結論不言自明。
梁從誡所謂私家車成了霸主的說法,大概的確是因為他是權力人物,實在看不見公車和私家車之間到底孰輕孰重,或者就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原本,委府應該提供公共服務,具體到交通領域,應該讓更多的交通主體使用公共交通,但這是可能的麽?不行,公交車那是什麽地方?違法犯罪重地,隻要還不想活得不耐煩到了割腕摸電門的程度,大體上凡是有條件者都會對公交車上那種所謂公地悲劇似的公共產品的邊緣化垃圾化貧困化避猶不及。
而擁有自行車吧,現如今北京市已經不給自行車上牌照了,為什麽?因為自行車失竊現象已經超出了法律管轄的能力範圍,凡是在北京有過自行車的人,沒被偷過的大概也算是稀有動物了。如此治安和交通狀況當中,騎自行車?死不死啊你。
在城市道路超負荷的現在,有好事者倡導無車日。但如果離開了機動車又如何出行呢?公交車不行,自行車受歧視,怎麽辦?零點調查數據顯示,北京人上班距離平均19公裏之多,總不能讓人們都跑步出行吧。如果趕上我這等老眼昏花而且還色迷迷的主兒,這馬路上還消停得了?
怎麽辦?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