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節勞模廉租房的遐想
2006年5月2日
何必
2006年北京市廉租房公開搖號,40套廉租房給了40個勞模。(略。)
節目中出現黑場,應該是個嚴重的播出事故。顯然這個節目在製作過程中就很不為人關注。這是該欄目在五一黃金周所製作的特別節目中的一期。這期節目明顯的帶有為政策溜須拍馬的意味。
4月26日《法製晚報》報道,昨天下午2點,2006年北京市廉租房的首次搖號在北京電視台演播廳舉行。記者上午從市建委獲悉,此次廉租房的“分房對象”全部為市級以上勞模。
也就是說,這次廉租房搖號幹脆就是在北京電視台進行的。何以如此?因為要采用利用電視台的傳播手段,向社會公開展現並宣揚這個過程。
哪個欄目擔任這種電視宣傳的任務?《城市》。
或許,不當家不知柴米貴。真是做了欄目的頭麵人物,才知道獲取劃撥之外的節目製作經費是多麽的難能可貴。
不過,令人擔憂的是,一旦潘多拉的盒子打開,將是一個災難的爆發和蔓延;一旦將節目資源與權力進行交換、出售自身時段給政府相關部門的政策宣講演示解讀體驗,會一發而不可收,自此以政府部門掌握大量信息(權力)為由,不計收視率不計觀眾利益,淪為權力犧牲品,最終把節目活生生毀掉。
欄目組在與權力交媾的道路上飛快地行進著。聘請政府部門官員就人們關心的事務在節目中進行解釋,這種節目將會是個什麽樣?筆者在就這類選題方案時的回複時寫道:
謝謝發來的選題內容。
對於如何與政府機構打交道,如何與他們協調做節目,這是個需要非常慎重的事。
目前,決定節目生死的是收視率,而觀眾普遍存在明確或者隱性的反政府情結。對於政府的政策,都會產生各種角度和層次的非議乃至謾罵,到了凡是政府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政府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的地步。官民關係非常緊張。如此境遇裏,怎麽做這種節目,就是個很麻煩的事。
節目組做廉租房搖號節目,需要經過北京市建委審稿,而隻要經過衙門審稿,節目精彩程度注定受影響。即使對這類節目不按照收視率去要求,但畢竟是拿節目資源與權力進行交換,並且直接以觀眾利益作為交換代價和砝碼。如果大量節目都被這種節目占據,整體節目會如何也就很不樂觀了。
更重要的是,節目的基本立場是什麽?政府資源很重要,但以《首經》的經驗看,刻意討好政府部門反而不會得到認可。
從新聞媒體的屬性上說,原本就是監督政府的。當然,這種職能在中國有所歪曲。但是,如果變成了政府政策的解讀,會很有問題。《北京熱線》到現在的半死不活,問題的實質也在這裏。
個人淺見。
但這並沒有起到什麽作用,還是繼續有這類選題方案。我也隻好喋喋不休。
謝謝發來的內容。
昨天在與節目組成員一起時,談及有節目請各區副區長在節目中介紹拆除違章建築的內容,但核心內容有問題。媒體的立場根本就錯了。拆遷是個非常複雜的問題,其中有著太多以強淩弱的成分,並且對於人們的生計有所損害。
就目前來說,官民關係很緊張。請政府部門的官員到節目中來,解讀政策,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取得觀眾的認可?
也許,不當家不知柴米貴。不過,如果沒有收視率壓力,這種節目做也就做了。從一個節目來說,必須有自己的風格和立場,其中很重要的是價值觀。
到現在,也許我們更應該仔細想想,與政府官員共同做電視節目該如何操作,特別是官員必須要作為配角,必須給節目打工,而不能反客為主。這應該是原則。
如果這種節目多了,或者說收視率例外情況太多,節目也就沒有底線了。
這些應該好好設計。
但是,我相信,以我如此微薄的能力,阻止不了節目的禦用化和歌功頌德的傾向,因為這畢竟是在當下的輿論環境中最經濟而安全的操作方式。做了節目,政府部門還會支付經費(姑且不說這種支付方式的合法性如何),媒體何樂不為?這恰恰是太多的原則性稍微差點或者百密一疏的媒體迅速跌落到無恥下流之列的原因所在。
具體到這種廉租房搖號內容,也是如此。
前麵《法晚》報道2006年北京市廉租房首次搖號全都給了勞模。據了解,參與此次廉租房搖號的主要是獲得市級以上勞模稱號的住房困難戶,房源位於廣渠門廉租房小區。由於房源有限,一般低收入家庭不在此次搖號範圍之內。根據北京市去年出台的有關政策,凡具有北京市城鎮常住戶口、家庭人均月收入連續一年低於580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麵積低於7.5平方米(含)的家庭均可以申請廉租房政策的照顧。具體補償方式分為三種:實物配租———通過搖號分房,貨幣配租———發放租金補貼,租金減免———減免低收入家庭房租。由於房源有限,近幾年北京廉租房受益家庭大多享受的是發放租金補貼和租金減免政策,而今天下午進行的則是以前比較“緊缺”的實物配租———搖號分房。根據最新調查,北京市低保家庭目前共68410戶,其中符合廉租房條件的家庭38673戶。而本市廉租房製度自2001年建立以來,截止到2005年12月底,累計配租3351戶(其中實物配租319戶),租金核減11000戶,累計發放租金補償3406.5萬元,使租金補償家庭的人均住房使用麵積從3.42平方米提高到15.33平方米。
廉租房製度係針對住房困難的最低收入家庭實施的一種社會救助製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對象,需要具備兩個基本條件,一是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二是住房困難,且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為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
對此,《南方都市報》發表了慕毅飛“首次廉租房全部給勞模的積極意義”的評論認為,如果說,勞模的奉獻是有道德的表現;那麽,社會虧待勞模,就是不道德的表現。……既然廉租房是“緊缺”資源,就有一個先享受後享受的問題。在三個基本條件同等的情況下,先滿足市級以上勞模,這是社會對勞模合乎道德的回報,是勞模的價值實現,也是對勞模精神可感可見的讚賞與弘揚……而這,不正是建立勞模製度的初衷所在嗎?“五一”將近,展示這樣一個全新的勞模價值觀,才是社會奉獻給勞模的最好的節日禮物!
這種說法令人匪夷所思。
廉租房製度是一種道德救濟還是社會救助?從功能上說,廉租房是一種剛性的社會救助手段,與被救助者的個人品行無涉。(而且,勞模究竟是個道德製度還是政治製度,尚是個問題。)如果把這種社會救助手段中加入道德審判意義,等於是在社會救助當中添加了另外的標準。
從北京市這次廉租房搖號方式看,40套房子分給了40個勞模,100%的中獎率。而北京市2001年實施廉租房製度到現在,在38673戶符合條件(姑且不說這種條件設定的合理性)中,到現在才滿足了319戶的實物配租,也就是說,全部達標住戶的解決率不過0.82%,另外的99%以上的人群曆經至少5年依然隻是在符合條件的狀態中耗費著有限的人生。
這就是說,這次北京市廉租房搖號,在原有的給定條件下,有加入了市級以上勞模的準入標準,把政治因素帶到了社會救助體係當中,成為了一種道德審判和裁決,將原本追求社會公平的製度演化為一種政治激勵製度。
而社會救助製度當中一旦被政治化,就明顯帶有將公共選擇逼仄到政治選擇的痕跡了。如此,對於政治條件不達標但也許居住條件更加惡劣的人們來說,社會公平又能體現在何處?特別是,這種以道德或政治標準替代社會政策標準,將給權力擴大、設尋租以及擊穿道德乃至法律底線帶來更加危險的操作空間。
何為社會政策?我的朋友、北京師範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徐月賓博士在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師範大學聯合課題組所做的《構建和諧社會與民政工作改革發展問題研究報告》中指出,“所謂社會政策,主要包括政府為滿足不同社會成員的需要而建立的各種社會福利項目,如我國的扶貧政策、養老和失業保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各種城鄉社會福利設施服務、教育和醫療救助等等。”
從中可以看出,這是針對社會成員的政策,而不僅僅是局限於那些按照道德或者政治標準核定的人群。
在談及目前社會上各式各樣的行政管理以及社會管理現象中存在的問題時,該報告認為,“我國的政府及社會管理領域缺乏基於法律和規則的組織文化積累和能力。在西方國家公共管理領域,韋伯設計的科層組織曾經是西方發達國家政府和社會管理的理想模式。”
而城市底層人群之間的關係,該被告寫道“按照國家統計局對2003年各地執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線與其測定的城市貧困線的比較結果,貧困線相對於低保線的敏感性非常高:如果低保標準增加15%,貧困率將則增加35%。這也就是說,相當一部分處於低保邊緣的非貧困居民極有可能會由於微小的收入減少或偶然性的額外開支而掉入貧困線以下。”
這就是說,在類似廉租房政策的實施方麵,任何閃失都可能將城市低保人群逼到貧困人口的群落當中。非勞模人群被排擠出廉租房這種緊缺資源的獲得範圍,至少是無法通過搖號方式公平獲取機會,這有著明顯社會特權色彩,並蘊含著將城市貧困人口擴大化的政策傾向。
40個勞模參與40套廉租房的搖號,使得廉租房搖號製度所帶有的賭博性質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從或者擁有或者沒有廉租房的運氣,變成了房間號碼的運氣,無非是完成了現場參與的諸如建委、民政局、社保局等多達7個部門政府部門公開作秀的一場無聊而滑稽的表演。這種100%的中獎率,無論是從政府操作的層麵上,還是電視製作的層麵上,都是安全舒適皆大歡喜的,注定不會有什麽因為沒有得到廉租房而痛心疾首捶胸頓足的悲情甚至激烈場麵的發生。參與錄製節目的人無不為了那些俯首帖耳的勞模現場對黨和政府的感激零涕的態度而唏噓不已。
再往下看,為什麽廉租房會成為緊缺資源?這幾天,筆者連篇累牘就北京市房價高漲現象寫字,無非是從不同角度剖析其中的條縷。到現在,北京超過99%的達標住戶仍然無法解決自身的住房問題,該是誰的責任?廉租房供應緊缺到如此地步,也算是很有中國特色了。一方麵,北京市房屋市場價格發瘋似的飛漲,政府通過城市土地出讓以及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收取的名目繁多的稅費獲取了巨額的收入,可房價卻漲到了把越來越多的各色人等驅除在享受經濟發展和體製改革成果人群的範圍之外,淪為“房奴”;另一方麵,卻是擁有來自城市土地資源市場化以及越來越豐厚的財政收入的政府對城市貧困人群投入的嚴重不足,使得那些大量符合廉租房居住條件的住戶的居住狀況根本無法得到改善。
還有,所謂全新的勞模價值觀、以及建立勞模製度的初衷,到底是個什麽貨色?《中國改革》2005年第六期刊登了清華大學孫立平《勞模評選的尷尬》一文,指出了勞模製度的巨大缺陷:
今年的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評選……引起整個社會議論紛紛。之所以如此,是這件事情本身多方麵地反映出我國社會生活的錯位。……首先折射的是政府職能的錯位。要明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是,在一個產權結構多元化和資源配置市場化的社會中,政府所要履行的是非政府部門特別是私人部門無法履行的職能。就此而言,政府要褒揚和鼓勵的一定要是非政府部門特別是私人部門無法褒揚和鼓勵的行為,而不是非政府或私人部門已經在有效加以激勵的行為。……評選機製也錯了位……用社會動員的方式來運作社會生活,是社會生活程序化、規則化程度低的產物。……但在今天,社會生活的程序化和規則化程度已經大大提高,社會動員的方式逐步讓位於科層化的方式,激勵機製也開始由樹立標兵轉變為常規化、製度化的激勵機製。這樣一來,勞模評選無疑在成為一種過時的、無效的激勵手段。……資源配置不應當造成“贏者通吃”,就是說當一個人獲得某種成就之後,各種榮譽和鼓勵就會向他聚攏。……在任何一個社會中,都存在一個按照什麽原則在社會成員中分配不同種類的稀缺資源的問題。所謂稀缺資源,就是那些為社會成員所需要同時數量又有限的東西。按照韋伯的說法,這些資源包括財富、權力和社會威望。勞模或榮譽,也是稀缺資源的一種。是將這些資源集中到少數人的頭上,還是盡量使更多的人分享這些資源?在不同的社會中,其原則是大不相同的。而不同的原則所產生的結果和社會影響也是完全不同的。我們必須注意到的一個事實是,在當今的社會中,資源的分配已經越來越呈現出集中化的趨勢,即有的什麽都有,沒有的什麽都沒有。……工會組織被推到尷尬位置……由於勞動概念的模糊,不僅使勞模這個稱呼變得不知所雲,也將工會推到了一個不尷不尬的位置。評選勞模的活動雖然是政府行為,卻一直都是由非政府、企業的社會組織——工會係統負責操辦的。而中國《工會法》第三條規定,工會會員必須是“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並不包括私營企業主;第六條更明確指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問題就來了,這次頒獎的對象有一部分就是私營企業家。無論在任何社會中,勞資關係都是一種博弈關係,那麽,為私營企業家頒獎的工會的角色是什麽呢?
在《勞模評選的尷尬》的最後,孫立平寫道,“當我們現在來評論勞模評選這個現象的時候,不禁讓人想起某些機關門口掛著的標語:某個節日已經過去幾個月了,為那個節日布置的標語還掛在那裏。在這個現象的背後,實際上是我們社會生活中的一個不良機製——無人願意對結束一件無意義的事情負責任。當初掛那個標語的時候有人負責,而摘那個標語的時候,無人負責了。於是,標語就隻好在那風吹雨淋。勞模的評選,是不是也有同樣的邏輯在裏麵?”
當中國社會中,類似馮侖、任誌強、王石、李素麗、唐國強、張維迎等形形色色的人等都可以成為勞模之後,再來看勞模優先享用廉租房製度,無論如何,感覺也很別扭。
如果說,這也是這個五一節的由社會給勞模奉獻的節日禮物,我這種從來租住房子而且曆來沒有任何社會保障、必須赤身裸體迎接隨時可能到來的天災人禍以及來源於自己身心的不測的底層勞動者,真恨不得去搶銀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