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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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收受紅包就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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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收受紅包就判刑

                                       2006年4月20日

何必

除了向公安部門出具有效的證明,醫生收受的紅包還要達到五千元以上才能立案……(略。)

文中提到的知識產權保護,姑且不在這裏討論。因為那涉及到中國向美國獻媚並凶狠對待國民的大事,遠非一兩句話可以說清楚。還是看看對醫生收受紅包的治理。

這樣的消息,真是很令人振奮,恨不得跑到大街上山呼祖國萬歲。那些該死而喪盡天良的白衣天使們也終於有了這麽一天!

說醫院一年查處違規違紀案件4起,誰信這麽個數字!醫生收受紅包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事實,諾大的北京城,一年之中怎麽才會有區區4起?按照審計署的結果,北京幾家醫院的違規金額就高達1000多萬元,如果審計範圍覆蓋率提高,北京的醫院說不定弄出多少麻煩來呢。因此,依靠醫院對自身的檢查,這種結果也有臉向社會公布,實在恬不知恥。

沒聽到媒體透露,中國社會調查所針對如何看待醫生收紅包問題在京滬穗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非典過後,有關醫生的負麵報道開始層出不窮。當問及被訪公眾“你認為醫生目前的聲望和非典時期相比是否有變化”時,67.4%的被訪者認為下降了;另外30.2%認為現在醫生過分追求經濟利益,吃回扣、收紅包是這個群體中的普遍現象;當遇到醫生主動要紅包想象會怎麽做?55.8%會無可奈何選擇妥協;而對如何解決醫生收紅包問題(多選),81.4%認為應加強醫德教育形成醫療行業自律;72.1%認為應實行責任製,一旦發現醫生收紅包追求醫院院長的責任;51.2%認為應完善利益分配機製,提高醫生收入,同時加大懲戒力度。

現在可好,針對醫生收受紅包的行為,已經上升到刑罰的高度,一旦超過了5000元的界限,就被當作是犯罪行為。這也算是應了調查中加大懲戒力度的民意。

把醫生收受紅包當作是犯罪行為,這應該也是個舉世聞名的中國特色的創舉了。這下子,那些無惡不作的醫務人員們該老實點了,別為所欲為到了利令智昏的程度,人為財死到了把自己送上鋃鐺入獄的道路上。

可那些醫務人員該怎麽辦呢?

實際上,醫療是個專業性非常強的領域,舉凡搞醫的,大都是越做膽量越小,他們的行話是,一旦幹上了這個行當,就是一支腳在醫院另一支腳在法院,醫療事故的風險很大,很難保證早晨平平安安離家出門上班,晚上還能全須全尾回家。醫療領域人命關天,稍微一個閃失或差池,就會帶來嚴重的後果,所以醫生這個職業的風險很高。

我們常說在歐美國家醫生的收入非常高,屬於高收入人群,卻很少提及,那些收入中的不菲部分(比如美國醫生收入的約1/3)是用來購買保險的,以確保一旦發生醫療事故,風險不完全由醫生個人承擔。

中國已經實施醫療事故審理案件的舉證責任倒置原則。按照目前法人責任與自然人責任嚴重不對等的發展態勢,醫生在醫療事故中所承擔的責任將會越來越加強,而院方卻呈現逐漸減少的趨勢。

如此一來,醫生這種高風險職業就會麵臨越來越大的危險性。

與此對應的是,中國智力勞動報酬的低下。俗話說“搞導彈的不如賣茶葉蛋的,拿手術刀的不如拿剃頭刀的”,這種狀況,在當今並沒有得到多大的改善。

腦體倒掛,這是經年累月的現象。指望著改革能夠去除掉這些問題,那幾乎是癡人說夢。

在如此情況下,醫生的紅包,在醫療資源配置極度不合理、公共衛生體係搖搖欲墜的層麵上看,也算是對醫生這種高風險低收入職業勞動的一種補償。雖然不合情理,卻是社會通過扭曲的方式對政府失靈下的人力資本乃至社會資本領域所進行的填充彌補。

在勞動付出與回報嚴重失衡的環境裏,醫生會想方設法使自己的報酬與勞動相符,這是人性當中趨利避害的本能使然。

如果不提高醫務人員的收入水平,隻是一味強調杜絕醫生收受紅包,並且將這種行為上升到刑罰層麵上,對醫生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如此製度設計,一方麵有通過法律壓榨基層醫務人員(注意那個處長所謂醫生沒有行政職務而收受紅包就歸公安部門管轄)的趨向,另一方麵則更是利用公權力圍剿因而淪為弱勢群體的醫生。在腦體倒掛的大背景裏,收受紅包是一種惡意的不得已,或許更應該視作對社會公平製度的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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