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電池時不常爆炸
2006年4月10日
何必
消費者說了,即使把真假兩塊電池放在一起,他們也很難區分……(略。)
怎麽樣?中消協發布了這麽個消費警示,告戒廣大消費者,手機電視裏麵蘊藏著危險,假冒偽劣的電視容易發生意外。
說起這手機,真不是什麽好東西,手機修理行業黑幕重重,手機使用費用上令人咬牙切齒,手機短信中欺詐陷阱無處不在,手機電池裏也花樣百出讓我們防不勝防。
聽聽,那些業內人士苦口婆心恨不得手把手地教授著辨別真假手機電視的知識和經驗,什麽價格了,什麽包裝了,什麽防偽標貼了,什麽拆開後的材料質地了,什麽電池裏麵的保護電路了,什麽電池芯的鋁材料了……看起來還真實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總是會有辦法破解假冒偽劣電池造成的麻煩。
想來,有了這些靈丹妙藥,大概是能降低假冒偽劣電池危害的可能性了;如果帶著這些寶典招數去瀏覽電池,可能也會讓人放心些許。
不過,問題好像還是那麽不對勁。
現在,消費者一個個都快變成火眼金睛了,人人神通廣大身手不凡滿懷絕技,個個對假冒偽劣產品服務心知肚明如數家珍,無論進行什麽樣的消費,都會捧著越來越厚重的消費指南按圖索驥刻舟求劍,不管是食品、服裝,還是藥品、手機,以及金融保險,甚或警務司法軍事,到處都得如履薄冰小心翼翼,稍微一個閃失就會落入陷阱,進入密布的雷區。在中國當個消費者真是不簡單,如果沒有時時刻刻嚴陣以待刀光劍影的中國功夫,還真是應付不了最起碼的日常生活。老潘拒絕消費,至今與手機、私家車、個人住房、旅遊等等絕緣,很大程度上就是近乎弱智的我實在對當今消費泡沫和騙局避猶不及,惹不起隻能躲避,惟恐哪天稍微一鬆懈就被虎視眈眈的賊們得了手去。
今年1月6日出版的《每日工業快訊》眉飛色舞地告訴我們3G手機將給我們能帶來些什麽:(何必注,略。)
據說,現在已經到了3G半甚至4G年代了,更為燦爛而光明的日子還會遠嗎?泡妞、遊戲、賭博(3G)算得了什麽?
可無論是幾個還是幾十個G,也跑不了得用電池,而中國人的假冒偽劣水準日漸爐火純青登峰造極,總不能購買電池時都拆開來看看材質成色吧,而且,就算是如此,如今我們的同胞們連假的人民幣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以假亂真,還用說什麽材質成色分量以及小兒科般的防偽標貼?
而如果使用假冒偽劣電池真是發生爆炸,甭說這電池本身沒處說理沒人賠償,如果把手機炸壞了又能如何?進一步,如果真是由於電池發生爆炸而造成人身傷害,最終還不是消費者自己倒黴?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中,誰會相信法律會支持消費者?
按說,市場監管是政府的責任,消費者就應該是傻瓜般地,到了市場上就傻乎乎地放心大膽肆無忌憚地購買消費,出了問題就有著各種責任追究機製和救濟機製,根本用不著消費者去操心。
可到了我們這裏,政府的責任卻必須由消費者來承擔,辨別、提防、警戒、保護……消費者作為納稅人,都向政府老老實實繳納了稅款,為了什麽呢?就是有個安全舒適可靠妥帖的消費環境。可這說交了,消費環境卻越來越惡劣,所有的消費陷阱都要由消費者自己來識別躲閃,這叫什麽道理?
就這,拒絕消費又有什麽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