豔照門事件演繹出來的別樣風情
2008年2月28日
何必
“豔照門”餘波又起,隨著香港警方對事件調查的深入,新牽涉的未曝光女性已確定由之前的3人增至5人……(略。)
該報道也沒有忘記對這次豔照門事件的進展做些個交待:(何必注,略。)
前兩天,在與周圍人閑談時,聽到說起陳冠希的事情,我傻乎乎地問:“陳冠希?是誰呀?”遭到一陣擠兌,好像連陳冠希都不知道,基本上也就失去了活下去的資格了;至少,是已經從公共話語領域裏被無可置疑地應該被踢出去。
當然,這之前,也在網上看到過有關豔照門的標題。我倒是沒有給予太多注意。畢竟,現如今的中國,整體上都是色迷迷的,打開國內的門戶網站,各式各樣的緋聞標題撲麵而來防不勝防,年輕女性搔首弄姿的照片也比比皆是弄得俺這德行樣的情不自禁意亂神迷,而那些撩人情懷的標題和圖片裏麵的內容,卻往往都是幹巴巴的,讓人感覺到網絡新聞標題的製造者言過其實的職業素養,成天到晚久而久之,自然也就見怪不怪了。因此,對此也就不以為然。
另外,現如今的中國原本就是無奇不有的地界兒,出現什麽樣的事情都沒有什麽值得大驚小怪的。
後來,王未名連續不斷地給我發來國外的BBC和《世界日報》有關中國的報道裏,就有豔照門的內容,也讓我對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有了一知半解。
2008年02月16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4:37北京時間 12:37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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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厲行網主實名製打擊淫穢內容
(何必注,略。)
博客貼慾照 男子拘10天
(何必注,略。)
友人發來外電對於這個事件的較為詳細的描述。
“豔照門”掀起軒然大波
(何必注,略。)
百度因“豔照門”不雅照流傳受批評
(何必注,略。)
而現在,豔照門事件在內地儼然成為了公共事件,街談巷議無處不在。王未名發相關消息。
嬌身冠養 成小學生口頭禪
(何必注,略。)
其實,到現在,我也沒有看到過這之中的所謂豔照。不過,在咱剛剛能夠上網時,也很熱衷於瀏覽黃色網站,並下載些個圖片什麽的。為此,好像電腦還遭遇過病毒。這種熱乎勁,也就那麽一時半會兒,應該是10年前的事情了。後來,對於看什麽豔照毛片之類的行動就頗為興味索然了。
想想,這次的豔照也應該就是那麽回事。與黃色網站上的圖片不同的是,這次豔照門事件當中的當事人,是為香港、內地、台灣以及華人圈兒裏人們熟悉的演藝明星,是公共人物,是為大家耳熟能詳的俊男靚女(不過,我倒是對於這些人物知之甚少,並不是我如何清高自憐,而是實在沒有工夫將這些八卦內容也納入我的興趣範圍),很多貌似清純的少女歌手也卷入其中,極大地衝擊了歌迷們的心理陣線。
而陳冠希與眾多非常著名的年輕女性演藝明星在床上折騰,這更是讓人浮想聯翩豔羨不已。如果說這是什麽情愛,恐怕誰都會嗤之以鼻,隻不過就是單純的動物性的欲望發泄罷了。
這些圖片被公之於眾,人們對此趨之若鶩,並且有著太多的猜測,比如當事人是不是知道床上折騰時被拍照,照片到底是在報修時泄露還是什麽時刻走光,作為紈絝子弟的陳冠希究竟與多少個女人有染,華人文化圈裏性解放或者叫做性開放到了什麽樣的程度……
其實,就我的立場而言,堅持認為(以前我專門討論過這個話題),中國應該開禁黃賭毒,畢竟,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一味規定為非法,並不能掩蓋其事實上存在的真相,反而由於類似艾滋病從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擴散而貽誤預防和救治的最佳時機。禁止是最為簡單但卻也是最為粗暴的行政方式,在貪官汙吏們獲得了統治利益最大化之際,卻將人之常情放逐到了九霄雲外,承擔如此代價的,當然是咱們納稅人了。
前不久,在有關《色戒》的討論中,我使用了王小東的說法,將文字標題做成了“《色戒》湧動著的陰道主義中國”,招致所謂愛國者義正詞嚴的警告。
實際上,當局采取愚民政策,鼓勵國民莫談國事,因此,陰道主義暢行無阻也就是天經地義的了。
上周,陳冠希舉行新聞發布會,表示了道歉,並聲稱離開演藝圈。據稱,好萊塢對其伸出橄欖枝,希望其能夠到那裏發展。這恐怕也是明星效應所致。
不過,從這次豔照門事件當中,我們還是可以看到些個別樣的景象。
比如,內地對於情色事件的管理力度,遠遠比香港要更加嚴酷。
目前,中國內地的亂象已經走火入魔。郎鹹平對於這種現象給予了高調抨擊,並提出,要使用嚴刑峻法,來恢複中國人的信托責任。其實,翻看中國的法律,可以說已經是非常嚴峻了。光是死刑的刑種,就超過了20個,或者說,中國法律規定可以剝奪人的性命的條款,早就超過了罪刑相當的法理原則,任憑一個什麽罪過,在中國的立法者眼裏,都是可以把人殺掉的萬事大吉了的。
這還不僅僅是立法,光是根據中國官方公布的數據,中國現如今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超過了全世界其他國家死刑人數的總和。
從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內地對於人命關天的蔑視與羞辱。人性命應該是在中國人語境當中的終極價值了吧,但是,中國就是如此草菅人命。對人的性命尚且如此,遑論人的其他權利了。
豔照門事件裏,香港可以針對港府的應對措施大加非議乃至鞭撻,但是在內地,卻不容分說地拘留。釋法者說,傳播200張以上此類圖片者就應該獲刑三年。這是可以抗議的麽?
還比如,豔照門事件給了內地當局一個很尷尬的治理狀態。事件並沒有發生在內地,與內地法律無涉,而互聯網則起到了興風作浪之功用,使得豔照在轉瞬之間迅速傳遍大江南北,成為了盡人皆知的事件和爭相傳送的最佳禮物。
眾所周知,當局加大了互聯網的管製力度,掃黃打非運動就像癲癇似的時緊時鬆,完全是根據政治需要。不過,人們更心知肚明的是,互聯網管製的根本目標,並不是什麽黃色暴力內容(看看歌廳裏無處不在的小姐就知道打擊力度和效果了),而是與當局宣傳不同甚至唱反調的政治言論。
互聯網對於當局來說,可不是個好東西。無論是孫誌剛事件,還是非典事件,或者重慶釘子戶事件,抑或華南虎、藏羚羊照片事件,都是在互聯網上已經吵得不亦樂乎時,才被當局注意的。這種態勢,使得當局及其掌控下的官方媒體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隻能被互聯網牽著鼻子走。
更可怕的是,這些個事件都是在互聯網上傳播得廣為人知熱火朝天形成了名副其實的公共事件之後,當局才不得不介入的,這就加大了事件定性與息事寧人的難度。這也是中南海怒不可遏與像華南虎事件讓委府公信力大大地受到羞辱而成為“管製危機”現象構成之一的因素。
對於當局來說,豔照門事件該如何定性?是不是非法?國內幾大門戶網站自發抵製豔照傳播,受到了當局的表揚,但是,這種企業自發的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上的強製力;百度在禁止豔照傳播上的無所作為,應該如何界定?是不是違法?當局的批評算是什麽?在法律規定性的意義上該如何評價?
這些,都給當局出了很大的難題。這也暴露出,意識形態抱殘守缺,在具體操作上的束手無策。
讓當局更為提心吊膽的,是根本無法預測互聯網上什麽事件會迅速擴大化,頃刻之間演變為公共事件。豔照門可以,那麽其他什麽事情不可以呢?
盡管當局起用了幾十萬網絡警察,對互聯網內容實行全天候嚴密監視,但是,民怨沸騰的情況下,任何一個看上去並不起眼的芝麻小事,都可能引爆巨大的定時炸彈。而對於浩如煙海的互聯網信息,全方位監控並及時發現任何可疑的苗頭還能夠防患未然,這應該是個類似蜀道難度的勾當。
如此看來,豔照門事件,除了男歡女愛的床上折騰之外,也讓人們看到了別樣的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