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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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違法行為製裁隻不過就是寫檢討

(2023-01-23 01:52:36) 下一個

土地違法行為製裁隻不過就是寫檢討

                         2007年9月26日

何必

省政府對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進行了全麵部署……(略。)

針對土地違法行為,這個地界兒又開展了像模像樣的運動。可想而知的是,納稅人又要為此掏出不少的錢,以滿足地方貪官汙吏像抽瘋似的突然間開展的什麽專項聯合行動,在重點查處什麽目標的時候,讓咱們不住地體會,什麽叫做選擇性行政和選擇性執法,今天這個是重點,明天那個是重點,來不來就若幹個部門聯合,而且采用了高科技手段,糟踐納稅人的錢,風頭過後依然如故,等待著下一次活動的來臨。

其實,這土地方麵的規章製度從來都不少。像我這等算數不及格的主兒不用腳趾頭都可以數出來,光是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台的與土地相關的政策法規就有上千件了。國土部、建設部、發改委、農業部、林業部、地礦部、水利部、交通部、財政部……但凡能夠牽涉哪怕一星半點的部門都要在這裏插上一腿撈取點子利益。

去年6月14日出版《每日工業快訊》報道,6月13日,(何必注,略。)

國土部的貪官汙吏們能夠如此大張旗鼓,其實與國土部急於掌控土地資源收益權密切相關。上述表態當中,“不占或者盡量少占農用地”這種含糊其辭的措詞本身,就給占用農用地提供了極大的政策依據。而采用一刀切的方式,不顧中國中東西以及南北區域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一股腦提出個60%,實際上反映出國土部的昏庸無能,根本無法有的放矢地製定針對地區情況的行之有效的土地政策。

人們更了解到,國土部的國家土地資源的處置上,表現出了惡劣的行徑,特別是在高層信誓旦旦提出要死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當口,非耕地控製權就成為國土部與比如林業部、地礦部等你死我活爭奪的新戰場,而通過行政立法手段製造部門之間的壁壘和政策執行上的進退維穀,才是當下中國最腐敗的並非地方委府,而是北京衙門的真實寫照。

對土地資源情況的掌握,顯示出非常不能令人樂觀的趨勢。去年6月11日新華網報道,國土資源部門通過對2004年9月以來的用地進行檢查發現,一些城市的違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何必注,略。)

國土部聲色俱厲指責,提及“中央政令”,但中央政令是哪個部門呢?顯然,國土部指的是自己。不過,有趣的是,光是中國耕地麵積,國土部、農業部、以及收地租的國稅局給出了三個不同的統計數據,其中,農業部與國土部的數據竟然相差1/3!這簡直是滑稽到了極點。而國務院根據哪個製定耕地紅線?當然,選取哪個就意味著對誰工作績效的最終確認,為此各方打得頭破血流,而年輕力壯的國土部當仁不讓,笑到了最後,也使得其獲得了更多的財政投入和話語權。因此,所謂的中央政令,不過是各部委局辦之間殊死搏鬥之後最終勝出者取得的對地方雌性們的交配權。

於是,中國反腐敗運動就形成了反地方不反皇城的特色。去年6月13日快訊,(何必注,略。)

當國務院部委局辦掌握著立法權、執法權、監督權、裁定權等多重權力而卻鮮見有任何約束的情況下,才會有鄭筱萸們爭先恐後奔赴黃泉的景象。

這也攔不住委府對於有關治理土地違法行為方麵的歌功頌德。王未名從美國給我發來BBC相關報道。

2007年01月31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8:05北京時間 16:05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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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民集體事件明顯下降”

(何必注,略。)

在無官不貪的當今,從土地上獲取利益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的共識,這也才導致了各地或者利用新農村建設的名義和機會大肆掠奪農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宅基地、荒地等多種形式存在的土地)、和以城市化和經營城市為借口的對城市土地資源的劫掠。而從上述報道中就可以看出,當土地違法行為被追究法律責任者與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比例隻不過是1:6之際,所謂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到底意味著什麽,也就不言自明了。當黨紀政紀能夠先於法律之際,咱也就別想著什麽依法治國的偉大承諾了。

王未名發來的BBC評論。

2007年05月04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9:51北京時間 17:51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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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改革開放

中國遼河油田 禹保國 

中國開發征用耕地導致農民抗議

(何必注,略。)

另一篇BBC文字。

2007年03月26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0:49北京時間 18:49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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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中國:重慶“最牛釘子戶”和失地農民

(何必注,略。)

這個BBC中國事務評論員實在有些莫名其妙,比如對國王不能進那個典故,竟然從德國搬家到了英國;而且,對於物權法也是一副搖尾乞憐的姿態,全然無視物權法就是一部地地道道的維護富人財產的倒行逆施的製度屏障的事實。

但畢竟,其中還是指出了目前中國土地違法現象無處不在的基本現實。

不過,從開篇報道裏可以看到,涉及土地違法案件,大多數地方官員是如何處置的?全部責罰簡單地向上級做檢討。而這,也就是國土部所謂收到黨紀政紀處分了。

想想看,土地違法應該是什麽性質的行為?

這涉及到中國土地到底還有多少能夠被恣意妄為的,涉及到18億畝耕地紅線是否能夠得到嚴防死守(我對此毫無信心),涉及到與民爭利,涉及到中飽私囊,涉及到國民的切身利益。

當一個強盜明火執仗入戶搶劫,被千辛萬苦告發,並迂回曲折才被認定罪錯,隻不過是做個檢討萬事大吉,如此違法成本不是鼓勵更多地違法亂紀,又是什麽呢?

而如此,想要降低土地違法行為,想要遏止以權謀私以地謀私狀況的愈演愈烈,不是癡人說夢又能是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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