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江案和嘉利來案告知什麽是以錢為綱
2007年9月2日
何必
受低壓槽和北方冷空氣共同影響,昨天申城天空陰沉沉……(略。)
也許,如此氣溫讓待在上海的人感覺到了舒適和涼爽。
我在奧斯陸,雖然同屬於北半球,可現在室內不得不打開暖氣,否則手腳冰涼。好在,這裏的暖氣即使在夏天也可以打開,因為並不像國內那樣是什麽集中供暖或者名義上的分戶供暖,而是完全采取電取暖方式,每家每戶隻要打開暖氣上的電源開關,就可以調高室內溫度了。(對此,我曾經專門寫過文字,認為國內供暖體製改革當中,對於終端供暖方式的回避是個大問題,根本沒有考慮到不同住戶情況的千差萬別,更不用說,那些體弱的老年人、產婦等等對於供暖有著特殊需求者,在統一供暖之前不得不自己臨時性獨自麵對並應付這種困境,各地所謂的統一供暖時間,實際上還是計劃經濟的產物,在取消福利供暖之後,這種方式本身也就很讓人匪夷所思——我取暖交供暖費就是了,就算是酷暑三伏,隻要我願意,就可以利用暖氣取暖,這是我的權利;憑什麽要由供暖單位決定我什麽時候才能取暖?進而將我的權利改變成為我隻有付費的義務,而失去了取暖選擇的劫掠?)這個內容大概是三年前寫的,當時有報社回複說先留下,可後來就沒有音訊了。
聽說,北京上周也是熱得要命。反正我沒趕上,到挪威卻趕上了這裏50年未遇的寒冷夏季。之所以去馬洛卡,也是因為這個。
要在上海,最想去的是不是鬆江?
未必。那裏現在也是外鬆內緊,表麵上運轉正常,內裏卻雞犬不寧。
為什麽?
上個月的10號,也就是我拿到赴歐洲的簽證當天,我寫的內容題目是“關注上海門事件吧”,說的就是上海鬆江客運中心土地案件。這些個內容甫一登出,即被博客中國刪除。與友人們分析後得知,如此行為應該是上海鬆江區方麵所為,那時鬆江區已經是驚弓之鳥,被自身的倒行逆施所可能引發的社會反響惴惴不安,眼巴巴地盯著看社會上有什麽反應,一旦有什麽風吹草動趕緊撲上去滅火。於是,我的稿子在網絡上出現後,就急不可耐地不擇手段進行封殺。
可不成想,我的博客不止一個,如果挨個找到網站塞錢打點托關係走後門刪除恐怕也是很麻煩的事,更何況我還用通訊錄發送(由於通訊錄不斷更新,還是要老生常談的是,如果不願意接收我這等迄今為止每天一封的垃圾郵件,告訴我就是了,我將不再發送),而很多媒體都能夠收到這個垃圾。於是,當初向我提供信息的陸新之也因此忙碌起來,太多媒體找他詢問此事,並嗅出被我作技術性處理而隱去召開時間的8月12日北京有關鬆江案法律研討會的味道。小陸見到我,對這篇在博客上存留時間不長的短命稿子的成果大加讚賞,認為這種廣而告之的作用還是很值得關注的。
由是,8月12日會議在北京香格裏拉飯店如期舉行。那些被鬆江方麵私下威逼利誘的與會者,雖然此前答應上會,但卻不知道其性質會是如此這般;被鬆江方麵騷擾後,“被點醒了”(小陸語),於是就愈發目標明確地到會並且慷慨陳辭。
於是,也就有了我到奧斯陸後的第二天寫的“上海試探中華民族運氣是否能夠闖關”。這次,博客中國沒有刪除,也許是因為,此事已經鬧得滿城風雨,鬆江方麵已經顧不得博客上的言辭了,更多地還是去折騰傳統媒體的此起彼伏吧。
北京時間昨天淩晨(奧斯陸時間前天晚上,時差6個小時),陸新之在skype上看見我,打招呼後就給我發了兩個文件。(略。)
……
後麵還有一係列討論,省略了去,免得說又對俺的敘述“不知所雲”了。
還是兌現承諾,將陸新之發來的兩篇文稿發布於此。在國外隻能采用文章引用完畢後用加長的省略號。
上海土地的隱秘交易
(何必注,略。)
對於其中的表格,由於是超文本格式,我也就不再整理了。應該還是比較容易變換格式看得更舒服的。
《中國新聞周刊》此文中,屢屢提及了王煉利。她也能收到我的郵件。不知道,王煉利大姐現在是不是到北京去了,以及看到如此報道後會是什麽感覺。
抱歉的是,王大姐說要到北京看我,可我卻溜到歐洲了。
後會有期。
我也會在以後什麽時候的稿子裏引用王煉利發給我的她的研究成果。看了王大姐的研究,我非常欽佩她。作為一個退休女工,沒有接受過專業的係統性訓練,在當下的學曆社會裏當然是屬於“邪門歪道”甚至離經叛道者,卻能夠將研究進行得如此深入精致,直至一些成果被崔之元掛在其個人主頁上。王大姐一往無前的精神應該是我們時代所欠缺的,而到現在的成就被國際上所認可,其中的艱辛坎坷恐怕難為正常人想象力所能覆蓋。
而其研究成果也實在讓那些博導們汗顏。我的那篇“北京大學真是完蛋了”的稿子,在融資網上遇到了一個蘇州大學的什麽博士生導師的批駁,我實在懶得理他。這種人,最好看看王煉利的研究,再恬著臉說三道四。
我真是感覺,如果有人收藏智慧的話,王煉利太應該是首當其衝的了;或者說,如果現在還有什麽奮發圖強自學成才的典型的話,王煉利太值得作為個案來研究了。
王煉利曾經針對上海市房地產統計數據提出過質疑,結果被別有用心地離間了搜索引擎對該文字的查詢路徑。如果一個社會竟然到了連如許理性研究也要屏蔽的程度,(王大姐發給我她文章的網址:http://vip.bokee.com/article.php?id=322092 、http://www.dajun.com.cn/shanghaizf.htm 和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0707/20844.html 上。
)其命數如何大概不言自明了。
而這些內容相對於上海房地產黑幕,當然隻不過是冰山一角。
小陸發給我另一篇文章如下。
警惕公權力聯合私用對社會的惡果,請關注鬆江土地腐敗案!
(何必注,略。)
這下應該清楚了,為什麽8月10日我的稿子被刪除,而此後的稿子卻得以幸存了。麵對媒體的狂轟濫炸,鬆江方麵疲於奔命,當然也就根本無法顧及什麽網絡上的口誅筆伐了。
應該說,上海鬆江土地案件,將作為一個經典的教材,把上海牢牢地釘在中國發展進程的恥辱柱上。
人們在關注上海鬆江案的同時,也在想,陳良宇之後,上海是否別有洞天了?是否月白風清了?看起來,情況遠沒有那麽樂觀。這也是作為悲觀主義失敗主義烏鴉嘴的我,對於當今中國社會的各式各樣的判斷總是“不幸言中”的根本所在。
海內外對於北京的嘉利來大坑案件稱之為“北京門事件”,而現在鬆江案似乎也可以如法炮製為“上海門”事件。而將這種土地權力化、權力利益化、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個人化的模式,應該是當前中國發展領域的“路徑依賴”了。換言之,我絕對不相信,能夠在溫文爾雅的方式中通過改良而鏟除已經黑社會化了的地方基層委府喪盡天良的趨利惡行。
現在看來,媒體的集群效應是出現了。其實,在此之前,我就曾經對央視《經濟半小時》和《中國改革》、《改革內參》的同仁們提及過,應該密切注意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購買北京嘉利來地產事件。其實,上海鬆江案與北京嘉利來案應該是一南一北相得益彰一唱一和遙相呼應的。
更耐人尋味的是,今年陳良宇被移送司法機關,海內外媒體稱之為上海腐敗案追究“到此為止”,不再繼續進行。現如今無官不貪,如果真正按照黨紀國法厘清,恐怕上海官場就要麵臨一次大地震,現有官員最終恐怕會空無一人。這種改革成本在官場之中當然誰也無法承受。
而鬆江案則不失時機地告誡全社會,上海的所謂“海派腐敗”遠不是拿下一個陳良宇那麽簡單。
最近的8月19日,郎鹹平在安徽合肥進行了一次被廣泛炒作的演講。其中提到,“我呼籲中共中央要繼續加強反腐,我們拿下了上海的腐敗、天津的腐敗,我呼籲中央政府也加強對北京的整治。”那麽,北京的腐敗為什麽一直被束之高閣尾大不掉?其中的緣由,給我們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間。
對上海鬆江案的態度,應該是決定滬上腐敗治理基本路線的試金石。
而對上海鬆江案的定性,也應該是對“北京門事件”禍水治理的標誌性信號,而不應該繼續任由北京的腐敗可以逍遙法外巋然不動。
其實,無論是北京門事件,還是上海門事件,應該都是突出表現出1990年代中後期中國社會從經濟建設轉向以錢為綱的直接後果。
郎鹹平合肥演講後,我注意到國內媒體對此進行了廣泛的報道和分析。最突出的就是,對於郎鹹平所謂“以錢為綱”的說法,媒體在其中加了個括弧,變成了“以錢(GDP)為綱”。
這種改變應該是屬於典型的偷梁換柱移花接木了。
如果認可這種改變,那麽以錢為綱的概括,就與時下非常廣為人知的GDP拜物教、GDP政績考量、GDP至上等等稱謂等同起來。
以我對以錢為綱概念概括者的了解、以及對這個概念產生背景的感知,我以為,以錢為綱絕不僅僅單純局限於GDP這麽個檔次和範圍上。
什麽叫做以錢為綱?
以錢為綱就是將公平公正(或者說公平正義)完全置之度外,完全演變成為霍布斯似的狼群社會,以強淩弱,讓弱勢群體承擔社會轉型代價並在政治、經濟、社會、法律、文化以及理論上對此津津樂道;
以錢為綱就是徹底背離不用說社會主義的精神原則、連資本主義乃至封建主義的社會秩序規則都要打破,對於契約精神的徹底隔離,導致權力可以為所欲為,乃至將封建主義社會還存在的類似永佃製度也破除掉,代之以類似上海鬆江和北京嘉利來那樣肆無忌憚的強取豪奪,從而使整個社會處於徹底失信的泥沼;
以錢為綱就是唯利是圖,將中華民族之所有完全維係在孔方兄乃至可以偷印假幣的美元上;
以錢為綱就是可以肆無忌憚地將所能夠控製的資源進行變現,透支子孫後代的生存條件,采取斷子絕孫的手法製造當代人間慘案,(從這個意義上說,這個錢不僅僅是個名詞,也是個動詞,意味著對於財富的垂涎欲滴朝思暮想和寡廉鮮恥不擇手段的謀取掠奪。)用喪權辱國、犧牲國人福利甚至生存條件的方式,換取個人的苟且偷生;
以錢為綱就是不斷擊穿人類社會的所有底線,無論是法律的還是道德的,無論是人倫的還是良知的,無論是既有的還是改革開放過程中發明的,破壞所有的基礎,讓整個民族處於人類曆史上空前絕後的浩劫和災難當中不可自拔;
以錢為綱就是任憑資本的意誌可以主宰全社會,其他所有都必須臣服於資本,成為資本的奴才;
以錢為綱就是通過資本的最大化,完全權力對於權利的無止境壓迫,直至社會失去了最後的自我修複自我調整的彈性,毀於一旦;
以錢為綱就是追逐權力效應的同時敷衍塞責,全社會謀求權力無限大責任無限小的機製形成過程,也因此出現了以權力腐敗為核心和動力的全民腐敗,從而形成中國在全世界的垃圾化貧困化邊緣化;
以錢為綱就是對生存環境慘不忍睹的破壞無動於衷,任憑周邊日益成為地獄卻放任自流;
以錢為綱就是對勞動力、土地、資本的瘋狂劫掠,通過人為壓低價格的手段竭澤而漁,然後采取類似下崗等方式卸磨殺驢;
……
這不過是我看到媒體對於以錢為綱的解讀所產生的隨感即興的慨歎。其實,對於以錢為綱,應該踏踏實實地界定其內涵和外延,使之能以正視聽。
因此,如果將以錢為綱簡單地等同於GDP,那麽將大大縮減其效用範圍,並且極大地降低其指稱力度,使得如此一個概念集合,混同於人們過往語境中耳熟能詳的對應物,最終葬身於概念紛紜烏七八糟欺世盜名的汪洋大海之中。
我想,媒體作如此歸結者似乎並沒有真正了解以錢為綱的凝練立意和分析背景,因此套用在習慣的概念上,才有了這種詞不達意指鹿為馬的失誤。
當然,如果要是故意歪曲,那就是別有用心了。
因此可以說,不管是上海鬆江案,還是北京嘉利來案,都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活生生並且毛骨悚然的以錢為綱的樣本,讓我們看到土地腐敗到底是個什麽貨色,更讓人知道,以錢為綱究竟是如何與時俱進的。
2007年9月2日於奧斯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