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個人資料
正文

比牙防組更惡劣的主兒被推上被告席

(2023-01-19 01:35:54) 下一個

比牙防組更惡劣的主兒被推上被告席

                         2007年6月12日

何必

在牙膏香皂等日化用品的包裝上,比如中華醫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以及中華口腔醫學會等標誌依然存在……(略。)

記者在建議觀點裏寫道:(略。)

嗬嗬。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那邊,全國牙防組事件還沒有了結,這邊,又有好事者把中華醫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中華口腔醫學會、中華中醫藥醫學會等等一股腦都推向了被告席。

天下大亂啦。

湊巧的是,也就在律師遞交訴狀告這些個醫學會的當天,衛生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那個滿嘴謊言的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就全國牙防組事件的調查結果給出了又一次公告。在律師狀告醫學會節目的後麵,緊跟著就是衛生部這個新聞發布會的報道。(略。)

這個發言人,果然一副當下委府厚顏無恥的架勢,擺出了居高臨下的姿態,教訓社會要有些小學生都具有的常識,比如“牙防事業不等於牙防組,牙防組中個別人的錯誤也不等於整個牙防組所涵蓋的專家和他們所從事的活動”,分明是訓斥全社會,要學會部分不等於全體這樣幼兒園的知識。

這種分辨事件主體的方式,意味著什麽呢?牙防組裏個別人是害群之馬,既然如此,既然牙防組裏個別人的錯誤,為什麽要取消牙防組呢?把害群之馬清理門戶掃地出門就可以了嘛,個別人當然不能代替全體了,應該是當前中國的各級委府語境當中語焉不詳的“一小撮”、“極少數”之類的含義了。

違規收取認證費208.5萬,怎麽不提2000多萬元的讚助費了呢?那些錢的來龍去脈為什麽閉口不談呢?為什麽如此避重就輕故意丟西瓜撿芝麻呢?

作為全國牙防組的行政主管單位,衛生部與牙防組事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到現在,全國牙防組的正組長被衛生部雪藏起來,千呼萬喚不出來,這種事態已經說明,牙防組事件絕非那麽簡單的、獨立的、偶然的事件,其背後,衛生部在牙防組事件當中占據何種地位、起到著什麽樣的作用等等,都是個令人期待知曉謎底的事。因此,由衛生部來對牙防組進行審計,本身就有左手打右手的痕跡。從法律上說,對牙防組的調查,也應該遵循利害相關者的回避原則,讓衛生部從對牙防組事件的調查和審計活動中滾開。

倒是,有關牙防組報道中那個消費者的說法很是耐人尋味:“一個問題出現了,暴露出來了,說明可能你類似的問題還有,那麽就應該徹查一下。”

應該說,在按下葫蘆起來瓢的情況下,當局像沒頭蒼蠅一樣到處撲火,納稅人的錢基本上都用來幹擦屁股的事情了。雖然意識形態控製日益嚴密,可總不能讓所有媒體都關張歇業,總是得允許媒體在服從宣傳紀律的情況下進行報道,而這宣傳紀律雖然被焦國標嚴厲聲討過是最為違背憲法部門的產物,但也不能事無巨細,所有的事情都不準沾染。全國牙防組事件就是媒體閑來無事一篇一間辦公室兩個辦公桌忽悠了13億中國人的報道牽扯出來的。類似這種報道總不會讓宣傳部門有前瞻性預測到會有如此大的反響,讓衛生部亂成了熱鍋上的螞蟻,媒體仍舊不依不饒,逮著軟柿子玩命。本類嘛,不讓打老虎,隻能逮著個蒼蠅同仇敵愾。

全國牙防組已經沒有了事發當初的理直氣壯,雖然是“個別人的錯誤”,卻也滿門抄斬。可這牙防組的荼毒並沒有隨著牙防組的銷聲匿跡而善罷甘休。也就是在律師狀告那些個破爛醫學會的當天,似乎是為了律師的行為進行聲援,有媒體以“牙防組換個‘馬甲’再蒙人?”為題,對後牙防組時代的亂象進行了報道。(何必注,略。)

不過,這篇報道卻有著新聞上的瞄準方向上的問題。該報道火力集中在類似中華口腔醫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等組織的認證資格上。這種報道很容易讓報道對象找出破綻針鋒相對轉移重點然後溜之大吉。實際上,這些個醫學會並沒有從事認證,而是打著與包裝上印刷自身組織標誌的企業進行“合作”的名義招搖撞騙。所以,辨析醫學會是否具有認證資格,就有了聲東擊西的效果,讓醫學會可以名正言順地站出來振振有詞。

開篇節目組在上周就對類似醫學會繼續公開在產品上印刷自身標誌的做法進行了報道,而彈著點並沒有瞄準認證資格、或者“認證”與“合作”的區別上,而是向醫學會求證,在產品上印刷其會標的行為的合法性如何?被采訪者怎麽回答?說不清楚,也還在研究;如果有問題,會停下來。

而那些印刷了會標的產品的生產企業,也表示會在今年10月份停止使用會標。與醫學會方麵心照不宣的是,企業表示這並不是因為會標使用合法性問題,而是企業運營自身的戰略考慮。

不打自招了吧。

所以,律師狀告這些個醫學會,並沒有援引相關認證條例,而是援引《不正當競爭法》,告訴醫學會誤導和欺詐消費者。

此起彼伏,牙防組的屁股還沒擦幹淨,醫學會這邊又不得不站在光天化日之下。

換了我,繼續狀告衛生部,在處理牙防組事件當中對讚助費閉口不談;而且將牙防組違規收取費用全部上交,增加了衛生部創收(這也表現出現如今無論什麽好事或者壞事,統統都最終演變為利益集團對公眾新一輪掠奪的本質),卻將由於牙防組收費致使消費者在購買認證產品時所支付的成本中飽私囊,要求衛生部返還這項成本,並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加倍賠償。

而且,媒體有種的話,跟隨牙防組、各式各樣醫學會的案件繼續追蹤,直殺到衛生部的後院,把衛生部的蠅營狗苟無惡不作統統揭露出來,要不弄出個一審判死刑的鄭筱萸之類的貪官汙吏來算我看走眼了。

【當然,我對鄭筱萸被判死刑很是困惑。雖然媒體稱這表明了委府治理腐敗的決心,(這不過是媒體別有用心的炒作而已,)但我堅定不移認為鄭筱萸罪不該死,或者說,中國隨便動用死刑,是個很容易危害的行徑。我在與鳳凰衛視曹景行討論此事時認為,殺害北京城管的崔英傑被判死緩,(這已經讓北京城管們現在都得過且過了),而並無人命的鄭筱萸卻上了斷頭台,聯想起成克傑、胡長清、王懷中等被槍殺的貪官汙吏後中國腐敗的狀況,也就足以說明死刑對於反腐倡廉是何等微不足道甚至還有著反作用,逼迫那些貪官汙吏鋌而走險破罐破摔殺人越貨。不過,這是另話。】

被毛澤東指責為城市老爺的衛生部,從非典時期就讓人們熟悉,這是個謊言的集散地。張文康被拿下,當時任副部長、後升任部長的高強麵對媒體怎麽說?“沒有這回事,我剛剛還與他討論工作”!上行下效,毛群安滿嘴謊言也就順理成章。

想必,如果律師狀告那些個醫學會事情繼續發展,衛生部還會出麵表態,什麽個別人了,什麽要弄清楚主體了,什麽牙防事業還是要繼續了,無非是給衛生部繼續搜刮民脂民膏尋找堂而皇之的理由罷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