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咋就這麽多的院牆
2007年2月6日
何必
為了防止小偷和外人進入,山水文園小區在靠近路邊的草地上裝上了“鐵草”,這種做法讓不少居民感到反感……小區業主表示,雖然物業此舉是為了加強小區的治安,但是采取什麽措施還應該和業主進行協商,找到更為合理的解決辦法。(略。)
這樣的事出現,是不是很新鮮?
一人爬牆出校,被我們學校校長抓到了,校長問:為什麽不從校門走?答曰:美特斯邦威,不走尋常路。校長又問:這麽高的牆怎麽翻過去的啊?他指了指褲子說:李寧,一切皆有可能。校長再問:翻牆是什麽感覺?他指了指鞋子說:特步,飛一般的感覺。第2天他從正門進學校,校長問:怎麽不翻牆了?他說:安踏,我選擇,我喜歡。第3天他穿混混裝,校長說:不能穿混混裝!他說:穿什麽就是什麽,森瑪服飾。第4天他穿背心上學,校長說,不能穿背心上學。他說,男人,簡約而不簡單,利郎商務男裝。校長說我要記你大過。他說:為什麽?校長說,動感地帶,我的地盤我做主!
為了小區的安全,在靠近路邊的草坪上安裝了比比皆是的鋼鐵倒刺,寬度一米的倒刺帶綿延一公裏之長,也很中國特色,為首都北京增光添彩,煞是好看的風景。北京快要到2008了,那個舉世矚目的北京奧運會將要舉辦了,這奧運會將成為中國社會的一個分水嶺,前後會冰火兩重天,那麽多的赤橙黃綠青藍紫的地球上各色人等,都會到北京來,讓我們幸福得一塌糊塗的中國人再次享受全世界向皇朝覲見的遺風,並且一定要讓那些金發碧眼或者頭發卷得像綿羊似的老外們到這倒刺密集的地界兒觀賞一下,讓他們丫看看現如今中國人是多麽的富有想象力和創造性。
本來嘛,當今的中國社會,治安每況愈下,刑事案件發案率節節攀升,入室盜搶搶劫強奸的事情比比皆是。就連我們偉大祖國心髒的首都北京也未能幸免,連曾經風靡廣州的騎著摩托車搶劫的方式,也與時俱進無尚榮光地溜達到了皇城根兒裏麵,鬧得北京警方顧不得程序正義對外來人口居住地的摩托車見了就沒收。從這種無法無天的執法行動中也可以看出,北京的治安已經惡化到了何等程度,警方非此已經黔驢技窮無可奈何了。
住在像山水文園那樣的高檔小區裏,自然不能夠受這等窩囊氣,畢竟人家都是大款,應該享受到精英待遇不是?可這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也不把高檔社區繞開,沒聽說這兩天西安出的那個小偷網站上旗幟鮮明擲地有聲標明了盜賊們的作案原則麽——偷富人不偷窮人,偷女人不偷男人……這是中國賊們的慣常路徑,越是富人越容易被賊光顧。於是,山水文園裏的居民們自然也更會為中國社會人人自危的事態推波助瀾,要求小區物業加強安全防範措施自然理所當然未可厚非。
人家物業怎麽辦呢?已經用那半米左右的護欄把小區圍了起來。可連傻子都知道,這半米高的護欄對飛簷走壁的賊來說形同虛設;如果加高護欄呢?人家沒想過;如果修建院牆呢?那得到衙門裏報批,而傻子也知道,如今的委府巴不得有這種機會來彰顯自身的存在和權力,到那裏辦事還不就是送上門的肥肉等著饕餮飽餐?所以,從投入產出比上考慮,裝些個倒刺還真是自主創新的典範了。
像我這等法盲,還真是搞不明白,安裝這種倒刺會有什麽法律問題。有法律界業內人士認為,這種做法並不為法律所禁止,隻要公示危險就可以。我實在弄不清楚,如果是這樣,真要是像節目中那個人所說的,隻要有了警示,在護欄上通上高壓電、甚至在那種草坪地段埋上地雷大概也是法律所允許的。
那些倒刺可不是鬧著玩兒的,一個個都呲咧著鋒利的尖刃隨時恭候法律上所謂不確定客體,不管是不是賊,隻要碰到了那倒刺就一個都不能少地皮開肉綻。雖然有了警示,但如果遇到盲人怎麽辦?如果遇到了還不識字的頑童怎麽辦?如果到了夜間黑燈瞎火的看不到警示怎麽辦?雖然這看上去隻不過是設想,可實實在在發生了的,是那個清潔工已經被紮了腳。而這種鐵刺紮了人體,是很容易出現破傷風的。清潔工是為了保潔,而不是入世盜搶,卻被這倒刺傷害,應該向誰討說法?
其實,問題還是出在了中國社會愈演愈烈的以鄰為壑的風氣上。
我在央視時的同事從美國給我發來BBC有關中國事務的議論。其中有一篇就專門談到了類似現象。
2006年10月19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0:56北京時間 18:56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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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圍牆
(何必注,略。)
這種說法是不是很新鮮?雖然我不完全同意其中的觀點,但畢竟聊勝於無。
我在國外,看到歐洲幾乎所有建築都沒有什麽院牆,不管是大學還是社區,建築物與建築物之間都是開放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都可以隨時隨地穿行。那裏,沒什麽物業管理公司所設置的什麽保安人員,更沒有一些被我們視作威風八麵的要害部門的地方弄上些個衛兵來筆杆條直地站樁。
(我曾經困惑於,在中國,如果把所有委府人大政協新聞機構、以及各軍兵種、軍區軍分區、警備區、衛戍區、部隊醫院研究所文工團展覽館和住宅社區等等五花八門的武裝保衛人員都撤掉,中國裁軍會更加清爽;換言之,中國軍事力量當中在看家護院領域耗費了大量的國防開支。)
S•安德森的《一個人的故事》一書裏,講到了威爾遜的故事時,有著這樣的說辭:“人們在自己的周圍築起了高牆;所有的人,也許是命中注定吧,要永遠站在牆後用拳頭或所能找到的工具不斷敲打牆壁,要將它打破,好通到一個什麽地方去。你懂得我說的意思吧。究竟是一道大牆呢,還是許多小牆,人們並不清楚。威爾遜有時這樣說,有時又那樣說。人們給自己築起了許多道牆,站在它們後麵,隻是迷迷糊糊地知道牆外有溫暖、光明、空氣、美麗,就是說,生命--但與此同時,由於人們的瘋狂,卻在不斷地把圍牆修得越來越高,越來越堅固。”
本來嘛,中國就是中國,要不然幹嗎弄出了個“中國特色”來欺世盜名呢;雖然西人振振有辭說著什麽“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但是在中國根本不吃這一套,權力無孔不入,國民就是作為父母官的官員的私有財產,於是,家長嘛,對孩子還不是可以理直氣壯地為所欲為?
另一方麵,我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地認為,中國根本就沒有公共的傳統,從來沒有公民社會文化的中國,所謂公民意識不過是文人墨客們的想入非非:想想嘛,連臣民個人的身心悉數都是官員的私有財產,還奢談什麽個人權利意識?所謂的公權力,不過是將公權私有化的具體演變過程中的虛晃一槍而已,按照馬三立的話說就是逗你玩兒。現如今,凡是公共的全然被邊緣化貧困化垃圾化,形象的說法就是公共廁所化。由是,人們隻能寄希望於靠著修築院牆來使囿於當中的自己獲得安貧樂道其樂融融的虛假幻象。
可這院牆也不是隨便什麽人就可以想修就修的,必須要經過形形色色的行政審批程序,遭遇到人嫌狗不待見般的鬼門關。在中國辦事,哪兒有那麽輕而易舉的?
因此,山水文園在小區邊緣裝上了呲牙咧嘴的鋼鐵倒刺,無非就是:風能進,雨能進,國王能進,賊嘛最好別進,如果沒有鄒振先那種三級跳的功夫,說不定就得飽受呲牙咧嘴的皮肉之苦;至於其他人嘛,紮了活該。
既然這種保安措施被中國的法律所允許,那麽其他甭管富人窮人,都可以畫地為牢,在邊界原本可以像動物那樣撅起後腿撒泡尿標識領地的存在,架不住人類嗅覺衰退,隻好掘地三尺挖溝灌水放養鱷魚,或者就弄上這尖刃寒光逼人的倒刺,再不就整點子高壓電濃硫酸,真刀真槍地讓甭管什麽人如果沒留神撞上了注定都體無完膚有來無回,領教和諧社會的權大於法,確保咱們的國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