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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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眼看待一費製

(2022-12-09 22:18:08) 下一個

另眼看待一費製

                                           2004年5月31日

何必

今秋開學,全國各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將全麵推行“一費製”收費辦法……(略。)

5月31日,全國各大媒體都用了不小的版麵在顯著的位置刊發了這則消息,並為此進行了分析與評論,幾乎異口同聲地認為這是件好事,有利於減輕我國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並對於改善目前中小學亂收費嚴重的狀況有所幫助,采取了一次性的措施,避免了中小學校方向學生及其家長取費方麵的隨意性,可以有效防止作為義務教育參與者的學生及其家長在此付出越來越多的金錢。

這項2004年秋季開學起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2001年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小學和初中進行收費辦法試點、2002年開始在所有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全麵實行、2003年出台《關於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一費製”收費辦法的意見》的措施,看上去已經獲得了不少地方試點的經驗教訓,如今已經成熟了,可以大規模推而廣之了。

可是,再仔細想想,還是不免有些疑慮。

按照目前的規定,一費製的收費總額是要由省級政府來核定。這種思路大概是將這種收費權利上收,避免地方出於自身考慮而采取把義務教育置於一旁而對這種收費標準任意加大、造成省內一費製收費過於懸殊並千差萬別的情形出現。

不過,考慮到中國內地省際貿易壁壘比歐洲與北美各國之間壁壘還要高很多的現實情況,可以看出,地方保護主義在各地的盛行。從1978-1993年所實施的廣泛財政分權化嚴重阻礙了中央政府的財政汲取能力,其結果是,中國中央政府財政收入占GDP比重已經降到了大多數國家的水平之下,財政上狀況的嚴重製約了中央在全國範圍內進行資源再分配的能力。在義務教育領域也是如此,中央財政很難再對其通過財政投入手段而進行的調控和幹預;地方財政具有越來越大的自主權。在這種情況下,省級財政的發言權也並不樂觀。如是,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對省級以下的市、縣、鄉級財政行為進行製約,本身就帶著不少的麻煩。

而且,省級單位來確定一費製收費標準,其依據從何而來?拿江蘇看,蘇南與蘇北的經濟發展水平相去甚遠,省裏製定收費總額並向地方分攤依靠什麽樣的標準?對於無論是國家還是省裏來說,經濟發達地區總比欠發達或不發達地區有著更多的發言權,這是因為他們對財政的貢獻較大。那麽,這種總額的分配也就難免出現這種習慣性的模式。

還有,省裏還是要根據本省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來確定收費標準,而這裏所謂不同情況,還是要根據鄉縣市逐級上報的情況來確定,於是說到底,還是要由基層地方政府來決定這種收費標準,隻不過到了省裏,可以在這個層麵進行利益平衡,多少會有些變化,而且有利於中央政府控製。這樣一來,省裏隻不過是走過場而已。

再看這種一費製收費的具體內容。其中的雜費,包括學生家長或個人應分擔的極少部分辦學公用經費,還包括部分信息技術教育、北方地區冬季取暖的補充性費用。雜費標準應按照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開支的公用經費(學校用於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的費用)的一定比例確定。各省首先應該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維持學校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以及教育發展的需要,製定出每個學生平均的公用經費基本標準。

這裏“雜費”中所包含的內容,卻也是很有彈性的。什麽叫“極少部分辦學公用經費”?這個“極少”到底是多少?如果隻是如此抽象而模糊地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太有可能被有意無意曲解,借助語義上的把戲來突破政策製定者的套路。

而且,既然還包括部分信息技術教育等其他項目,那麽這種公用經費從原理上是可以被超越界限的。這也就在起點上給巧立名目變相收費留下了通道。

從一費製的整體思路上看,還是有一刀切的痕跡。看上去好像是一次性取費,但再仔細推想,效果卻未必好到哪兒去。

比如,針對一費製,學校會在以前逐步收費總額的基本上進行加總並預留出一部分餘額,以備不時之需。如此一來,原本分期分批收費項目集中到了一起,學校帳下也多了由於一費製的實施所帶來的巨額資金,學校平白無故多了利息收入,也給不法分子卷款而逃帶來了便利;同時,由於學校方麵對於不可預期風險的防範心理,以及鐵板定釘的不允許多次收費,如果發生始料未及的變故,校方也不能取費,那麽幹脆就在開始為學校自己上個保險,多收一部分費用作為其資金,而這部分負擔自然是要轉嫁到學生及其家長身上。

而且,考慮到通貨膨脹的因素,如果宏觀經濟形勢發生變化,當初收取的部分費用由於物價變化而產生貶值,校方自然不會心甘情願蒙受此損失,必將在未來的收費中予以衝抵。這樣,就可能出現新生為老生買單的情況,製造新的不公平的源泉。

從根本上說,一費製是針對教育亂收費的現象而出台的措施,但這種收費方式的改變並不能徹底消除亂收費的社會基礎,堵住亂收費的渠道,隻是治表的辦法。弄不好,還可能加重學生和家長的負擔。

看來,治理教育亂收費還是得從源頭上抓起。類似一費製這樣的措施畢竟不能根除這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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