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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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道路上布滿殺手

(2022-12-09 22:12:16) 下一個

北京道路上布滿殺手

                                       2004年5月29日

何必

《道路交通安全法》頒行後,北京市交管部門跟著公布了3類12種交通違法行為(略。)

於是,問題就有:報廢標準到底是按照年限還是參照公裏數;過了報廢期的車一旦發生意外,責任該由誰來承擔;交通管理部門在處罰司機的同時如何處罰出租汽車公司。

據了解,做這則報道過程中,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門拒絕了該節目就此問題擬進行的采訪。

而且,與其他機動車不同,出租車是不用進行年檢的。

看了這個連續報道的節目,大概誰都會為北京街頭上的狀況感到心驚肉跳脊背發涼的:那麽多達到法定報廢標準的出租車依然大模大樣地飛奔在北京的大街小巷。按照那家2000多輛車中就有六、七百輛行駛裏程遠遠超過國家規定的50萬公裏的車輛來推算,北京市約6萬輛出租車中,是不是該有兩萬輛出租車的車況存在問題。這些車是什麽?就像一個個隨時可能對行人、乘客、司機造成致命傷害的殺人武器。如果北京人都知道了天天都能碰到的出租車有如此之多的都屬於說不定什麽時候就會發生事故的超期車輛,該是如何心情?出租車都是那些以此為職業的人開著,是這些人的謀生飯碗,他們為了糊口不得不每天都長時間行駛在路上,比起其他車輛在路上的時間要多得多,而發生事故的概率本來就大得多,如果再加上車況不好、保養也差,那麽事故發生概率也就因之而大大增加。

到現在,還沒有如果這種車出事故出租汽車公司將要承擔什麽責任的具體規定;那些惟利是圖的出租車公司也有意疏於對車輛應有的保養,因為保養自然就要影響上路行駛;司機本人也沒有動力去上趕著做什麽保養,每天100多元的“份兒錢”(上交公司的費用)是不可少的,為此需要馬不停蹄地奔走,有的出租車更是白天黑夜兩個司機兩班倒輪流駕駛,但車卻得不到任何修養。

從報道中看,車輛部件恨多都已經達到了期限,類似刹車那樣的重要裝置如果超期則意味著壽命終結。司機們也對駕駛這種車輛恨是擔憂,生怕哪天倒黴出事,但為了過日子還得擔驚受怕地開著類似沒準什麽時候就要爆炸的炸彈般的車去拉活,拿自己的身體乃至性命去賭,得過且過。恐怕他們的家人也必定從早到晚為這些在如此狀況下疲於奔命的司機提心吊膽。

於是,不管是對乘客、司機、行人、交通安全等方麵來說,這種報廢或超國家規定行駛公裏限製的車在馬路上奔馳都不是件什麽好事,而更像是對於北京交通安全的明擺著的隱患。那麽到底對誰會有好處呢?想來想去,得益者好像隻能是出租汽車公司,為了賺錢而不惜對北京交通環境製造危害,置司機、乘客、市民、行人的生死於不顧,滿眼中隻剩下點銅鏽,而且還居心叵測地在車輛剛剛行駛到幾萬、十幾萬公裏時就把車輛裏程表換掉以掩人耳目混淆視聽,把社會責任心拋到了九霄雲外。

對於出租汽車公司的這種行為,理當是萬眾一心口誅筆伐,並在道德與法製的層麵進行聲討與問責。這種公開踐踏人權的行徑如果繼續下去,社會何來安寧?類似一個公司裏就有20輛報廢車疾馳在首都的道路上的咄咄怪事,應該緊急杜絕。從中,人們更應該從企業行為方麵思考,用民眾人身安全時時刻刻受到威脅的代價來換取高速經濟增長是否是我們所期待的目標?如果企業的社會責任感都被置於腦後,這種增長於社會何益之有?對於這種車可能導致的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甚至丟掉性命的人來說,經濟增長的意義何在?經濟增長的目的到底是什麽?總不會是目前這種交通安全狀況吧?

再向外推想,是誰允許如此眾多的殺手般出租車上路行駛對城市形成現實危害的呢?北京有交通管理部門和出租車管理部門,這種專業管理機構不能說比媒體了解這方麵情況還要遲鈍或無能。但為什麽這種情況還公然存在,並在每時每刻威脅著北京常住與流動人口的安全?出租車不用年檢,這種規定的合法性何在?大量超期服役甚至報廢車依然無法無天在穿行在城市當中並無時不刻不在危害著人們的安全,主管部門是否也該為這種狀況負責?是誰縱容了出租汽車公司的無法無天的行徑?主管部門與出租汽車公司之間的關係到底是什麽樣的?如果這些出租車發生交通事故,主管部門是否也該承擔其中一定的責任?

真希望有個什麽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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