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個低保支出負增長
2004年3月
何必
“北京部分區縣低保金支出負增長 就業增加是主因”(略。)
今年春節前,到一個多年的朋友家,他已經從與之鬧了多年矛盾的報社病退,每個月領取700元錢,他也不清楚這是退休金還是什麽;他夫人最近剛剛下崗,按照規定,一次性領取了近6000元的什麽補貼,據說這筆錢可以管兩年,兩年後如果還沒工作,則再可以有幾乎同量的補貼,然後這輩子就這樣了;孩子已經18歲,畢業在家呆著沒工作。我問他靠了這麽點錢怎麽過,他倒是樂嗬嗬地表示隻能湊合,而且他周圍這麽湊合的人越來越多。
突然,他想起到現在從來沒在體製裏呆過一天的我,讓我去檔案所在街道去問問,是否有了什麽新政策,也可以享受到他夫人的待遇,一次性也弄個幾千塊錢,“共產黨的錢不拿白不拿”。
緊接著,我就到了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仔細打聽才知道原來的勞動科已經單獨分離到外邊辦公。好一通找,才看到一座富麗堂皇的建築,把勞動科改作“社會保障中心”。膽戰心驚地推開門,大廳裏空空蕩蕩,工作人員頭也不抬地湊在一起聊天。打擾了那些滿臉對我鄙夷不屑的人,說明我是該街道多年的無業人員,被指到裏麵的辦公室找有關人員。剛往裏走,一痛震耳欲聾的吵鬧聲尋道而來,近前,原來是該中心西裝革履外表頗為斯文的負責人正在與一個年齡與我相仿的求職者麵紅耳赤彼此汙言穢語不可開交,爭吵著什麽該給的錢中心方麵是否應該給之類的,旁邊站著幾個工作人員,看到我,大概是不想外揚家醜,其中一個迎上前來怒氣衝衝地問我有什麽事,並邊說邊把我推向門外並隨手關上了熱鬧非凡房間的門。我問及像我這樣檔案在街道已經十幾年而且多次領取求職證但卻沒有得到過哪怕一次工作機會的人如今是否會有什麽新的待遇。對方莫名其妙地看著我,好像我剛從天外來,很不耐煩地告訴我沒有任何新政策,也沒有什麽新機會;那我該怎麽辦?回答作你自己再到前台去看看。然後就轉身進屋繼續助戰,把我扔在黑洞洞的樓道裏束手無策。返回前廳,看牆上有關低保條理,需要在規定時間裏找工作兩次以上,而且得被雇傭單位辭退,還得由辭退單位開具證明,才可以辦理低保。但看這些條款時,另一個典型北京人模樣的好事者湊上來與我搭訕,指著低保宣傳牌嘟囔著“純屬扯淡”,說他本人去了多家這裏給找的單位,對方後來都用了外地人;按照這種規定請用人單位給開證明,沒有一個單位會開,因為他們必須保持招收本市失業人員的名頭,可以享受政策優惠;同時也不敢得罪社會保障部門,即使讓你滾蛋也絕不會開什麽證明。旁邊的工作人員聽著我們的交談,也不動聲色,大概習以為常,對於求職者的抱怨與苦楚見怪不怪熟視無睹了。
折回接待台,說剛才辦公室讓我到這裏看看有什麽工作,接待人員像對狗那樣扔過一個板子,上麵貼著一張紙,黑糊糊地一看就明白不知道被多少人觸摸過。那是個用人單位提供崗位的清單,上麵有送報紙的、水暖工、餐館負責騎三輪車拉送蔬菜等原料運輸、保潔、夜間在停車場看車、處理垃圾等活計。以本人親眼目睹很有學曆的中國人在國外幹粗重活計的經曆,當然不會計較工種;不過往下一看,就傻了眼:那些工作的月收入,基本上都是三、四百塊錢!
就在幾乎同時,北京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495元,而作為社保部門,卻明目張膽地推薦勞動報酬比最低標準還要低的崗位。作為行政權力機關和執法部門(這兩種職能兼顧本身就是很讓人費琢磨的事),公然自己違反自己的規定,讓用人單位在底限以下操作,如此最低工資標準的可信度和可操作性也就毋庸置疑了。執法犯法就在眼下的北京就這麽被從事著,作為求職者,你奈他何?
就這樣的工作,幹不幹?不幹,就是國家給你找了工作你卻挑三揀四,當然不能享受低保;幹了,在政府規定但又是政府認可的最低工資水平以下,自然不能到政府去申冤叫屈,承受著法定的非法行為的後果;就算真受不了,自己離開則由於不是單位辭退當然不能沾染低保的福分了。
那個好事者還在我旁邊叨嘮著:這低保就是個套兒,怎麽鑽也逃不出人家的手掌心。我想了想,北京人俗話說的話糙理不糙,不是套兒又是什麽?
想來,我作為老失業者,已經二十多年經曆了,其間沒有享受過任何來自戶口和檔案所在地方麵的保障。宣傳上那些“應保盡保”不過是些混淆視聽的美麗謊言,至今,從勞動科到社保中心,除了收我辦理因私護照必須由檔案所在地開具證明的錢外沒幹過別的事,當然,也沒有分文給我。
果然這樣,低保支出出現負增長還不是理所當然的?如此,又有什麽可值得彈冠相慶大書特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