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亡靈呼喚安全與快樂童年
2004年3月10日
何必
雲南尋甸縣三元莊小學……8名住校男生被活活燒死……(略。)
看了這則消息,一時間,竟然語塞,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一切話語都被觸目驚心所帶來的震懾與絞痛淹沒;慘不忍賭的字裏行間挑戰著我們的正義和秩序,憤懣與憋屈蕩滌了所有粉飾太平的叫囂與璀璨,現實以赤裸裸卻不乏殘酷的表象向我們的心理底線叫板尋釁,試探著社會方方麵麵的承受力。
這裏麵所牽涉的問題太多,似乎遠遠不是一兩篇小文章能說清楚的,而且,從根本上說,也不是靠寫些無關痛癢的文章就能使局麵有所改觀的。相對於拿天真無辜的孩子發泄私憤小學教師人性的泯滅、火災發生後人們把教師的“摩托車、教具甚至粉筆都搬出來卻無人想起去組織救援被困的孩子”這樣真切的蔑視生命的行經、鎮縣教育部門以“在事故前後均已盡到監管責任”而不承擔法律責任(報告沒有提及這些部門是否承擔了哪怕稍微具有人情味些的道義責任)的嘴臉、當地律師懾於當地政府機關的淫威而不敢接手此案,等等等等,想必會使每個稍微具有些社會良知的人都感到不可思議欲說還休。在如此情狀下,那些空泛、抽象得稍顯做作還矯情地談論生命的價值、人的權利被尊重的必要性、對於強勢的製約和束縛、社會關懷、法律救助等都顯得如此蒼白無力,充其量不過是紙上談兵,對於被大火吞噬的8個孩子來說,沒有任何意義。
看到這則消息後,我立即給辦公室裏的同事閱讀,因為此前我們曾經就如何讓孩子在這種狀態下獲得健康成長的條件而多次討論過。說起來,這件事發生在偏遠邊陲的雲南,但即使其他省會城市照樣發生了令人不敢多想的事,2001年,南昌一家貴族幼兒園就發生了大火燒死13名孩子的悲慘事件,雖然事後把當時不務正業的老師關了起來,但孩子們還是永遠離開了我們;是在首都北京,孩子們的境遇也強不到哪兒去。前幾年,一個北京排得上號的幼兒園(北京第幾幼兒園是檔次比較高而且不是隨便什麽市民都可以把孩子送進去的)曾經發生過孩子沒有按照老師的要求做而受到懲罰關在衣櫃裏,到下班老師忘記放孩子出來,結果第二天早晨打開櫃門發現孩子已經窒息。就拿我自己的孩子來說,在北京某幼兒園由於多動而經常受到老師的體罰,最可怕的是,孩子有時中午沒有按規定午睡,拿起小床上的物品在手裏轉呀轉地一不留神扔到了別的小朋友的床上,被老師發現,三伏天中午被勒令在太陽地裏暴曬,這還不算,中午幼兒園的大門是敞開的,而孩子站在院子裏時,老師也去午睡了,如果這時有人把孩子弄走,將會如何?想起來就後怕,隻能再三叮囑孩子:即使睡不著也要假裝睡了,千萬別再讓老師弄到當院裏罰站。後來,孩子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報告,或者興高采烈地宣布當天中午睡著了,或者沒有睡著但卻沒有被老師發現而罰站。
把孩子送到歐洲後,我自己回國前對他開玩笑說帶他回來,他馬上拉下臉來帶著哭腔拒絕。問他為什麽,脫口而出“這裏不丟小孩!”接下來如數家珍般地陳列“這裏”幼兒園男老師讓孩子騎在身上滿園子爬、讓揪頭發和胡子、讓帶自己的玩具、讓一塊坐地鐵到鬧市區玩、讓全員“一個都不能少”地參加聖誕節專門為孩子的教堂演唱會……以致於,現在已經上初小的他如果在學校裏調皮搗蛋,最有效的警告就是讓他回到國內來上學。
我帶孩子赴歐洲是2001年10月上旬,正值“9•11”剛剛發生,歐洲各大機場都如臨大敵戒備森嚴,凡是進出旅客無不被荷槍實彈麵無表情的警察檢查個底朝天,但我卻沒有受到任何盤查,反而被那些警察笑容可掬地安排在其他同行中國人羨慕嫉妒不已的快速通道,僅僅是因為我帶了個孩子。
我對那裏幼兒園職員(那裏並不叫“老師”而大小都直呼其名)談起中國幼兒園裏孩子怕老師的情形,那些職員瞪大了眼睛仿佛聽到了外星人的故事,最後,我們在如此層麵上取得了一致:中國的老師不愛孩子,教育隻是其謀生手段,他們隻愛自己。
在孩子的記憶中,國內的幼兒園是充滿懲罰、訓斥、白眼、暴力、傾軋、野蠻、排擠等恐怖的,這種孩提時代的記憶不知道會對其未來的成長、以及在如此環境中有共同遭遇的一代所形成的社會意識帶來什麽樣的影響。想想都讓人不寒而栗。目前社會上孩子動輒就采取極端行為的現象日益頻繁,少年兒童心理問題已經造成了巨大的社會負擔,並對社會發展形成了難以忽視的負作用。但究其原因,誰又能像開篇縣鎮教育機構那樣從容免責而將過錯都歸在孩子身上?對於這些孩子如何本著起碼的天良裁定他們的過失?更不用說,尋甸、南昌等七七八八之處被如此和這般林林總總死於非命的那些天真、可愛、無邪的孩子們了。
孩子出生在哪裏並不是自己可以選擇的,而且也不能因此獲罪。麵對開篇裏那些讓人不忍回顧的消息,空洞而小心翼翼的說辭都已經倍露寒蟬,唯一可謂的真理是:孩子有權利獲得安全而快樂的童年。
然而什麽時候,這才能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