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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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又是一番治理

(2022-12-06 00:19:32) 下一個

果然又是一番治理

                                         2004年2月27日

何必

大柵欄“十假”報道刊發後,一場查假行動隨即開始,……(略。)

從新聞從業角度看,該報自己製造了一個新聞事件,大概也會對此窮追不舍,做了整個版麵的專題,還設立了專門熱線名為與讀者溝通、實際上當然還是要用互動來吸引讀者擴大發行量賺取廣告收入,並能在什麽時候吸引更多的投資。

無獨有偶。同一天《京華時報》頭版赫然黑底白字大標題“注水肉湧入北京”,報道活豬灌水死豬注射,每頭生豬注水幾十公斤,每天都有近3000頭注水豬流進北京,朝陽區弘善批發市場成為主要集散地,巨額利潤引發注水成災,並動用了3個整版來報道這個事件。不知道京華時報是否要步新京報後塵也掀起對北京假市的階段性區域性的清算。同一報紙上,還有“河南來京人員為發財走上歪道,用扶貧款買設備印假發票”、“一公司老總詐騙建行900萬”、“法學學生打劫取款機”、“小時工幹活之餘偷首飾”、“小廣告也有‘中介’組織”、“運通車票虛假廣告蒙錢50萬”、“貨主虛報托運報價,火車站輸了官司少賠錢”、“遭搶超市被判返還貨款”等等新聞。

而隨便再翻開別的報紙,同一天,越來越主流化的《北京青年報》也有“假外幣被收,儲戶告銀行”、“‘神秘大院’原來是黃窩點”、“四家單位進了消防黑名單”、“養豬場熬出12噸‘泔水油’,食品安全辦公布舉報電話,查證屬實給予獎勵”、“安全重查六類行業場所”、“少繳社保費職工可舉報,去年六成企業被查少繳漏繳,今年4月1日起專項審計,隨即抽查3000企業”等報道。

北京到底怎麽了?光是這一天,光是這幾份報紙,就有那麽多的內容。實在是讓人觸目驚心。如果加上其他新聞媒體報道的,以及沒有被媒體注意但卻實實在在發生著的五花八門的事情,又該是什麽樣的情形?身在北京生活,周圍就時刻在發生著這麽多聞所未聞的事情,叫人如何能安心塌實地生活。北京人已經被形形色色的虛假產品服務包圍了?這就是首都?這就是前進的中國的“首善之軀”?這就是全國的文化中心?在這裏,向外界展示並傳遞著什麽樣的文化信息?

不用說,有關大柵欄假象遍布被新聞媒體報道後,可想而知的是會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會有一些相關的治理舉措。可為什麽總是要到媒體報道後才引起有關部門的行動?新聞媒體的力量也是有限的,而且也不可能長期關注某一個具體地區的具體事件,對於新聞的追求使得新聞媒體自然跟著新鮮的事情跑,而不會流連於舊的話題和事件。那麽,當新聞關注離開了以後,當人們目光轉移到別的地方後,這些假貨橫行是否會卷土重來?有關部門由於新聞湄體關注印發社會注意而采取的整治措施,是否也會具有運動性質而隻是暫時行為?如果按照執法部門的說法,在大柵欄與造假者的拉鋸戰從來沒有停止過,但結果是,在這種拉鋸戰過程中,“十假”還是堂而皇之地公然招搖過市並危害者市民的生活。如此結果的存在,使得執法人員的拉鋸戰的戰果也實在讓人不能恭維,至少,其執法能力當然是應該收到質疑的,依靠這些與造假者大拉鋸戰的執法隊伍,難以保證大柵欄地區虛假產品服務哪怕稍微少點而不被新聞媒體當作素材,也自然不能確保市民的消費安全。在這樣戰鬥力的執法群體的保護下,北京人除了處處小心翼翼地加強自身和家庭的戒備、把周邊當作是個充斥危險與欺騙的實在外,還能幹什麽呢?

還有,那些沒有被新聞媒體關注的地區呢?畢竟,在目前環境裏,新聞資源還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在新聞報道上還有很多限製與禁忌,不可能時時刻刻覆蓋北京社會的方方麵麵,在那些尚屬新聞射程盲區裏,那些違法亂紀行為又是否被有關部門關注並采取措施來加以管理、製裁和取締呢?如果新聞媒體報道成為執法行動的起點,那麽社會控製還不成了新聞控製?要知道,新聞本身是不具有這種功能與力量的。從我日常接到大量媒體受眾把媒體當作具有執法能力的投訴現象上,也可以反映出媒體權力被誤解的事實,從一個側麵襯托出執法部門的無所作為。

再有,大柵欄那10家被查處的造假商戶會怎麽樣呢?很簡單,如果大柵欄因為這次整治行為隨著關注力度下降而逐漸輕微乃至消失,連地方都不用換重操舊業即可;如果這種整治行為製度化長期化,也無非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把坐商改為遊擊隊就萬事大吉。造假成本過低,有造假經曆者沒有任何個人或企業信用負擔,造假行為不會對自己的社會生活有長期的影響,違法成本低廉,按照市場運行規律,自然會促使社會資源向這個暴利行業匯集,吸引越來越多本來可能也屬於善良遵紀守法的人前赴後繼迎頭趕上照貓畫虎,加入到造假大軍中去。現在北京很多自行車被盜者由於手續繁雜並且沒有什麽實際效果而懶得去報案,使得自行車盜竊者被追查的幾率越來越小,得逞的可能卻越來越大,當然是對於現實法律效果的負麵評價,降低司法部門乃至法律本身的威信與尊嚴,疏離法律與人們的關係,形成很怪異的社會關係與利益格局。而法律地位的下降也會助長自發調整社會關係行為的蔓延,而給類似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開辟巨大的現實生存空間。

真不知道,從大柵欄“十假”現象及其應對舉措中,能夠讓我們多得到些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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