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個人資料
正文

加班是理所當然的?

(2022-12-05 01:30:02) 下一個

加班是理所當然的?

                                       2004年1月24日

何必

有超過5萬人次參與加班……(略)

這種僅在號稱最與國際接軌的上海就是動輒幾十萬人放棄休息的情形,讓我想起了一個故事。身為猶太人的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一次到猶太國家以色列首都特拉維夫,聽到當地人說這裏有一家非常有名的咖啡店,就派隨從找到該店,並出於安排考慮要求老板在周末安排國務卿到這裏來爽口。不想老板斷然拒絕,理由是按照猶太教規,休息日是不能工作的,不管是誰都不能破這個例,即使來訪者是超級大國的領袖。

雖然這個真實的故事當中有著宗教的因素,但是將休息日神聖不可侵犯化卻是值得我們思索的事情。

事實上,在西方很多國家裏,每逢類似聖誕節這樣的重要假期,商店全部關門大吉,而且一關就是10天左右;到了平安夜那天的下午,城市公共交通就會停止營業;即使是在平常的周末,不少商場也是要關張的。那裏的員工不會考慮什麽150~300%的加班費,給再多的錢也還是抵擋不住抗著行李到處旅遊的誘惑。這似的像我這樣生長在中國的人非常不習慣,必須提早對此有所準備,儲藏節日期間所需要的食品等,以免發生斷炊。就此問及當地人,他們覺得人必須要休息,而且人到這個世界上來,除了工作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要享受生活。而也正是由於這種價值觀的普遍並主流化,才有了將節假日加班視作非法的權力意誌、以及中國人現今也模仿來的每周五天工資製。

上海那些人過節“放棄休息”,這種說法聽起來好像是員工自願的。不過,凡是在工作崗位上幹過些時日的人都知道,所謂“放棄休息”,很多時候是員工不得不麵對的職業選擇;特別是在如今勞動力市場上作為供應方的勞動力嚴重供大於求的總體狀況下,在日趨嚴峻的就業壓力下,在崗人員對於現有崗位的珍惜力度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強得多。

2003年底,中共中央將修改憲法議程交付人大常委會。在這個方案裏,首次將保護人權列入到憲法修正案條款當中。而在人權裏,生命權是其最基本的組成部分,在其基礎上,休息權是不可忽視的重要權利。隨著我國法製化進程的加快和各界權利意識的提高,對於包括休息權在內的生命權利的尊重和維護,已經得到範圍越來越廣、層次越來越高的重視。

春節是中國人的傳統節日,而且由於現代化步伐的日益加快,勞作一年的人們對這個一年才有一次的節日更加珍惜。許多日常疏於聯絡的親友、疏於打理的事務、疏於清點的觀念,需要有這樣一個時間來償還一年之中所欠下的債務,需要有這麽個時段來調節自己已經忙碌一年的心情,調養身體以備再度投入到越來越激烈的競爭當中。而如果長期勞作不得使自己的身心得到放鬆與休憩,不能有機會放緩節奏陶冶性情親近生活,對於生理與心理健康的損害將會是致命的。

不錯,中國處於快速發展階段之中。既然是快速,就必然會有其成本;同時,隨著中國就業形勢的日益嚴峻,節假日加班也成為就業競爭不可或缺的方式。盡管北京、上海等地春節前都出台了相應的政策,重申勞動法有關法定節日加班付酬的有關規定,但是對於那些終年得不到適當休息的人們來說,多了那些加班費的益處恐怕不足以抵償由此所帶來的身心疲憊給自身形成的長期損害。

而且,加班的存在實質上加重了社會負擔,對於緩解就業壓力並無助益,反而由於加班的理所當然觀念與習慣的存在而在客觀上排擠掉了為數不少的就業機會,使得本來有可能就業的人由於其他加班者大量存在而不得上崗。因此,無論是平等就業機會方麵看,還是效益最大化角度看,對於勞動者、社會以及要為此多付報酬的企業來說,加班都不是什麽可以向其歌功頌德之事。

更不用說,京滬等地之所以強調節假日加班必須依法付酬,本身就是由於存在太多加班卻沒有相應回報的現象。

如果經濟快速發展是以人的健康為代價,那麽這種速度在以人為本的意義上就是值得置疑的;如果說追求增長就必須付出代價並因此對人的休息權利置若罔聞,依然有著不惜拿一些人作為犧牲品來換取總體增長的嫌疑。

同樣是我國法定假日的五一節,起源於1886年美國芝加哥工人為了爭取八小時工作製而舉行大罷工、1889年第二國際為了紀念這次流血鬥爭及其勝利而做出的決定。美國工人在距今118年前就有了爭取休息權利的自覺,進入21世紀,人類文明程度今非昔比,有了非常大的進步;在這當口,中國的相關部門、勞動者、媒體和社會又該如何看待普遍存在的“放棄休息”的加班呢?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