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宴請乞丐究竟能得到什麽?
2004年1月20日
何必
武漢市政府表示,大年三十,將為沿街乞討人員提供一頓豐盛可口的年夜飯。……(略)
看了這則消息,感覺那些流浪街頭的乞討人員終於可以有一頓“豐盛”的年夜飯可以吃,也算是可以快快樂樂度過年關了。可再仔細想想,卻感覺好像有些什麽欠缺之處。
首先,給在武漢的沿街乞討人員提供一頓豐盛可口的年夜飯的決定,是武漢市市長距離大年三十還差三天時在接頭發現乞討人員露宿在城市街頭後做出的。那麽,如果該市長由於政務或其他安排沒有在這一天出視巡遊,會不會有此發現呢?應該說,武漢也與全國的情形一樣,城市沿街乞討人員的存在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2003年在廣東由於沒有攜帶身份證件而被收容後被毆打致死、並導致頒行長期的收容遣送法規被廢止、代之以對於流浪乞討生活無著人員救助辦法出台而聞名全國的導火索式的人物孫誌剛就是武漢人,孫誌剛事件後,在武漢引起了熱烈的反響。武漢市政府對此並非不知情。那麽,武漢市裏的乞討人員是不是非得要市長視察並偶然發覺這些人露宿街頭才能被當作事實?這種偶然由於其隨機性質而根本不具備製度化色彩,並且由於市政府一把手的“溫馨”與體貼弱勢群體而才有了如今這頓豐盛晚餐,假設一把手沒有如此視察與發現可能也就不會有如此親民舉動,那麽直接的問題就是,政府其他工作人員是否有這種意願與操作空間?僅僅是靠一把手來運作某種特定節日期間的親民舉措這樣做是不是帶有了很強的人治色彩?
其次,讀者也會發問,為什麽那些沿街乞討者會對政府巡查人員如臨大敵避尤不及?“由於種種原因”到底是什麽意思?從各地(北京、上海、蘇州、長沙、成都等)近來紛紛出台的限製乞討人員在城市裏某些區域行乞、甚至如果違反規定將遭受拘留處罰的措施看,乞討人員與城市治安管理體製已經形成了尖銳的矛盾,其調和方法有時不得不借助於強製性手段,而作為明顯弱勢一方的乞討群體幾乎沒有任何置疑的話語空間和實際的抗爭能力。在這種大背景下,見到巡查人員趕緊逃之夭夭也就在所難免了。那麽,在這種矛盾未能得到實質性緩解的情況下,武漢靠市長一聲令下派上一些政府工作人員到街頭上搜尋乞討者並給予其年夜飯的做法,也就太不自然了。
還有,這種被大張旗鼓宣傳的政府慰籍的親民舉措當中,令人們自然而然地就會想到,這些乞討人員在大年三是酒足飯飽之後,怎麽辦呢?吃了一頓飯,再回到街頭乞討,到底對於現狀的改善有何助益?既然那麽多人躲避政府的善意,那麽大概這些躲避者還要繼續露宿生涯,吃這麽一頓飯意義何在?這於加強武漢市的社會安定又有什麽幫助?一頓看上去豐盛的晚餐過後是繼續的顛沛流離,那麽這種豐盛也許改作不那麽豐盛但卻更加實惠而彌久可能更讓人耐受些。
再有,不得不提到,政府出麵出錢請街頭乞討者吃年夜飯,花的並不是這些政府官員個人的錢,而是武漢市法人、自然人對於武漢市存在與維係所貢獻的錢,這種錢的花費當然應該出之有名查之有具核之有理,僅僅是市長一次偶然出行發現了某些人群生存狀況而大發慈悲擅動民款,其做法當然值得深思與置疑。因為如此一來,按照邏輯與現實推論下去,乞討人員露宿街頭需要幫助,那麽那些沒有討回工錢的農民工是否需要幫助?那些城市下崗人員是否需要幫助?那些實在是“由於種種原因”(比如現實中一畢業就失業)處於邊緣化位置上的人群是否需要幫助?那些城市中老弱病殘們雖然有相關政策關照但由於地方財政能力所限而無力自保者是否需要幫助?……按照武漢現行做法,這些人群如果被市長深入社區巡查發現了,是不是也得由政府買單吃頓年夜飯呢?再推而廣之,社會上任何有困難的群體一旦被政府哪怕是偶然地發現,都會被政府用公共財物款待,這是否就是政府應該做的事?
進一步想,如果政府把施政精力放到這種偶發的現象與事件上,勢必會影響政府的整體工作目標、質量和效率。那麽,假設這種為乞討人員設置豐盛年夜飯的做法得到肯定,則會成為新增加的行政成本中的組成部分,給本來不堪重負的地方財政增添新的負擔,使該地方受到全方位的波及。
如此想來,武漢市這種市長突發奇想給乞討人員買單的做法,實在有些不妥。與其讓乞討人員吃頓年夜飯,不如讓他們受到日常合理的關注。
如此,既然武漢市大年三十夜款待沿街乞討人員沒有什麽實際意義,而且是在對於政府、市民和受款待者都是利弊較為明顯的狀態下,那麽武漢市的這種做法除了作秀、以及給倡導者帶來些個人可以為某些方麵歌功頌德的政績外,也看不出有其他用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