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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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製企業延長工作時間?

(2022-12-05 00:44:01) 下一個

限製企業延長工作時間?

                                  2003年12月30日

何必

企業延長工作時間,每月將不得超過36小時。(略。)

有關企業延長工作時間,筆者曾經於幾年前就專門撰文討論並引起廣泛的社會反響,被各媒體廣為轉載。如果從新聞從業者的職業成就感來看,除去轉載方麵從來不付報酬這樣讓人添堵的枝節外,應該算是不錯的成績;但如果以同樣為打工者的境遇方麵,卻也看到了輿論對於社會生活所能產生的影響畢竟非常有限,很多不合情、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企業行為仍然在各處橫衝直撞大行其道,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北京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做出這樣的規定,應該說其初衷還是不錯的:畢竟,這是朝著規範勞動力市場、約束企業行為方麵走出了一步。聊勝於無。

不過,我很懷疑這種政策到底能有多大的可操作性。

比起前幾年,就業市場形式進一步嚴峻,從那時的國有企業員工下崗麵臨再就業,發展到現在,已經有了本質上的不同。

一方麵,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長期存在的城鄉差距、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及其所帶來的各種社會問題甚至對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嚴重影響,已經被越來越多地存在與街談巷議之中,並提到了最高黨政部門的工作日程。改變長期徘徊甚至下降的農民收入狀況,增加農民收入已經是全社會密切關注的焦點領域,而農民進城務工收入已經成為農民增收的主體部分,這也讓人們看到了這方麵的希望所在。而如果按照這個思路,那麽將越來越多的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到城市或城鎮中來,使之徹底脫離土地轉而成為名副其實的城市人口,就會是未來一段時間裏全社會的普遍趨向;如此一來,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將會給本已緊張的城市就業供求關係帶來新的變數,加劇就業壓力。

另一方麵,隨著1998年開始實施的高考擴招入校的學生今年開始走出校門走上社會加入到就業競爭者大軍之中,大學裏“畢業即失業”的說法此消彼長,失業白領化趨勢也逐漸明顯清晰起來。今年全國212萬大學畢業生暑期就在勞動力市場上洶湧而至,到現在各方對於其中實際就業數字和未能安排數字依然或者諱莫如深、或者玩弄一些文字遊戲,從一個側麵反映出形勢的嚴峻程度。明年將有280萬學生像放虎歸山那樣衝出校門,這種人數不斷增加已經是大勢所趨,城市就業市場也會隨著這種大學畢業聲人數的迅猛增長而麵臨新的卻未必與以前同質的考驗。

與這種勞動力市場上新增勞動力不斷增加而且範圍也越來越廣的同時,從勞動力工作崗位供給方麵看,隨著產業結構的升級和企業麵對競爭所采取技術革新的日益廣泛,經濟增長對於勞動力的帶動效應已經越來越不明顯,經濟增長所產生的就業彈性日趨減小,城市經濟發展過程本身吸納新增勞動力的能力越來越差,新工作崗位供應出現嚴重不足。

在這種勞動力供應大規模增加、而勞動力需求崗位日趨萎縮的大環境下,勞動力供求關係不平衡將會在較長時間裏存在於我們的日常生活之中,形成新的怪圈——這就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所謂“縮長”現象:一反菲利普斯曲線效應(經濟增長同時將使通貨膨脹、就業增加),不僅與美國新經濟過程中經濟增長沒有帶來通貨膨脹反而出現通貨緊縮,更與美國還不同地在增長的同時卻出現了失業的增加,從而發生了中國經濟學界對此百思不得其解稱之為中國經濟中的“哥德芭赫猜想”。既然就業崗位供應嚴重緊缺,由於市場調節並作為其結果,企業作為勞動力需求方的市場價格勢必發生大幅度劇增,就業崗位的供不應求必然產生就業崗位供應方的身價急劇攀升;而又由於目前我國法製化程度不高,產生企業使用勞動力方麵的各種違法亂紀現象也就在所難免了。

具體到企業規定工作時間,首先還是要舊話重提,這更應該廣泛地從整個社會勞動力就業崗位稀缺的角度去審視,而不僅僅是就事論事。即使按照北京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此次出台規定,也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企業按照這樣的規定去執行,那麽企業如果要延長工作時間,將要為此付出150%到300%的報酬。如果企業真是如此運作,那麽即使平均按照工資額的200%計算,那麽每月36小時加班時限,企業方麵就會為此支付工作日時間72小時的工資額,這幾乎是法定工作時間內一個職工半個月(80小時)的工資了。如此一來,企業自然會評估到底是讓員工加班值得,還是另雇傭一個人上半個月班劃算。

而如此一來,就至少部分地解決了另一個人就業的問題,也在客觀上為減輕社會就業壓力做出了些許貢獻。

但實際上,各個企業延長工作時間卻是被企業所有者、管理者乃至普通員工都習以為常的事,提前半小時到崗延遲半小時離崗,這幾乎是企業裏無所不在的慣例,更不用說遇到企業幾乎每天都會發生的“特殊情況”而要求員工延長一小時乃至更長的工作也照樣會被認為是合情合理而心悅誠服地接受並加以執行。而通常,這種被延長了的工作時間是在沒有任何勞動報酬的情況下存在的。企業方麵、員工方麵都對此熟視無睹,特別是作為個人權益受到侵害的工作者方麵,由於就業市場壓力越來越大,找工作成本越來越高,珍惜每一個就業機會就會成為工作者首要任務,而不是為了區區幾個加班費而與企業鬧得不可開交最終成為被炒魷魚的理想人選。

這種無償被延長工作時間做法爛熟於社會而長期通行無阻,也是由於相關執法方麵的欠缺。眾所周知,企業中有關考勤的記錄都是由企業方麵保管,員工根本無法獲取任何有關自己勞動時間的證據,即使在被辭退或主動辭職時與企業鬧僵而對簿公堂,員工方也很難拿出對自己有利的書麵證據;而企業裏尚沒有離開員工出於自身利益考慮難於為其他員工做有損於企業利益的證詞有情可原,而已經離開單位的其他員工出庭做證則通常被認為是與原告有相同利益而不被采納。這樣,人證、物證都難以采集並被采信,工作者的利益在事實上很難得到保護,就成為被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忍氣吞聲、或者聽之任之、或者無可奈何的現實尷尬。

更不用說,員工由於其組織化程度較低、勞動保護方麵專業知識欠缺、掌握相關信息少得可憐,很難與企業在法庭上相抗衡。

勞動監察部門如何來認定企業延長月工作時間超過了36小時?這在實際操作當中幾乎是不可能的。在目前企業普遍缺乏遵紀守法意識的情況下,要是靠企業提供要求其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材料,其真實性可想而知;要是靠員工提供企業相關材料而有不能為員工提供相關保護,這也不過是紙上談兵;靠勞動執法部門挨家挨戶巡查,不僅人力物力財力不允許,即使可行也是掛一漏萬,檢查部門剛走企業方麵照樣自行其事重蹈覆轍卻沾沾自喜,形成了對這種新出台製度的無情嘲弄。

進一步說,如果一個政策的出台沒有配套的具有相當可行性的措施跟進,就隻能淪為一種擺設,進而讓人們失去對政策的信心。從這個意義上講,這種看上去更像是自圓其說的政策還不如沒有的好,因為等到令行禁止時機成熟再做、總比放在那兒無聲無臭甚至任人譏諷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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