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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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北京是否應該“殺富濟貧”

(2022-12-03 18:45:46) 下一個

也談北京是否應該“殺富濟貧”

(寫作具體日期不詳,應該是在2000年左右)

何必

最近,人民網上登出題為《北京應該殺富濟貧了》的署名文章中指出,北京富人的消費拉升了所有人的生活成本(略。)

看了周廣生的文章(簡稱“周文”,下同),感覺實在不能苟同。

周文提到了一些資料:其一,據北京市統計局消息,北京市居民購買力總量已經高達3801億元,戶均已達到12萬多元。這一數字比1991年的戶均4893元增長了25.2倍,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8倍,年實際增長21.9%。其二,根據瑞士美世人力資源谘詢公司最新公布的“2003年世界城市生活成本調查”顯示,2003年北京城市生活成本的排名為第5名。排名前10位的城市依次為:東京、莫斯科、大阪、香港、北京、日內瓦、倫敦、漢城、蘇黎世、紐約。據說,這項調查涵蓋了全球144個城市,測量了每個地區200多種商品的比較價格。也就是說,按此數據推算,北京市在全球144個城市中名列第5,比號稱現在居世界上首富的大國美國的大城市紐約還前移了5位,美國的紐約市遠遠是落後於中國的北京市了。

接著周文認為,“北京人的消費和生活成本不可能會比美國的紐約和英國的倫敦還高。這因為,第一,中國與美國比,眼下我們無論從總量上或是人均國民收入上,遠遠趕不上美國,要低於他們幾十倍。第二,北京市人口超過1200萬,但北京的流動人口很多,恐怕每年都不少於好幾百萬人吧?所以,在反映北京的消費和居民生活成本上,如按北京固定人口計算,肯定會有很大的水份的,恐怕人均12萬多元未必是真實的情況。”

不知道周文所謂“不可能會比美國的紐約和英國的倫敦還高”的結論從何而來。通看其文,也沒有看到具有說服力的資料和證據。而周文所說的兩點理由也怎麽看怎麽站不住腳:總量與人均收入的差距並不直接決定於其支出份額,城市生活支出水平並不是由生活在該城市中的市民的收入水平所左右。早在1997年,報刊對於中國轎車價格高出美國市場價格十幾倍卻要賣給收入隻相對於美國人收入十幾分之一的市民的狀況進行了報道;而北京市房價的居高不下更是讓很多外國人咋舌;更不用說,拿物價指數相對於人均收入之比看,北京市的通訊、交通、醫療、教育等方麵的比率可以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單拿北京市固定電話收費標準來說,當初在信息產業部規定(這種規定本身就具有政府幹預市場的色彩)取費標準選擇中,北京市有關部門未經過任何價格聽證就取了其最高值而引起市民的普遍不滿,但至今仍沒有任何回應,北京市民不得不在這種霸權下忍氣吞聲。

不肖說,北京亞運村、西客站這兩個豆腐渣工程讓多少中國人寒心;而且連申奧這樣的大事也不經過市民的討論和市人大的批準就代表中國出麵使其存在合法性問題;亞運村、大運村等運動會開過後就沒的可用了,大運村那些豪華設施如今成了大學生的宿舍,可這些設施隻要還存在就有維護保養翻修等一係列事情,這些事情要繼續耗費資源,而這種公共設施的投入是要由北京人來買單的,是要從北京市民納稅裏汲取財政收入來維持城市運營的。而這種工程的建設、維護、改造所消耗的資源並不能靠造幣來完成,而是要有實實在在的投入的,這當然不是從事公共管理而並沒有經濟產出的政府部門來花錢,隻能是北京市民從過去、現在和未來的收入裏掏腰包,也就是說,這種公共設施增加了北京人的支出。這是經濟學裏的常識,但在周文裏卻被視而不見。

而現實裏北京城市灘大餅似的向外擴張,奔馳寶馬夏利解放新舊高低形形色色的車輛擁堵在看似發達實際卻破敗的城市裏好像萬國車展同時又像汽車發展史活教材,舊城改造正在不斷吞沒北京的文化遺產和城市固有風韻,加上此起彼伏、毫不協調、千篇一律的現代化建築正在喪失北京文化中心的地位。

周文所謂“恐怕人均12萬多元未必是真實的情況”其中的恐怕也是很不負責任的。如果要想討論,至少應該有能拿出手的論據而不是依靠“恐怕”就能解決的;而按照他所援引的北京市統計局的數據,也很清楚地說明了這是按照北京市居民為統計口徑,外來人口由於其流動性強未必能準確收錄到其統計射程之內;“居住人口”和“常住人口”本身就是兩個概念,如果將今天來明天走的旅遊者都計算在內,那麽按照目前統計部門的能力,根本無法得出任何相關數據。另一方麵,在調查中,無非就是兩種取樣方法:普查與抽樣調查,針對北京市民生活支出狀況的調查自然要以北京市常住人口為目標;據此得出的結論並不是周文裏僅依靠“恐怕”而沒有相應的數據支持就能質疑的。(當然,這種統計方法本身是否科學也是值得討論的,就如同北京市失業率計算是按照“城鎮登記失業率”來計算的,而這種統計口徑將下崗人員、未登記人員和農村剩餘勞動力都沒有統計進去,因而形成了統計數據的不可靠。但這是另外的問題。)

順便說到外來人口,北京行政部門以“非法辦學”為名取締大量民工子弟學校,說這些學校不具備義務教育規定的軟硬件設施;而當被問及國家有規定民工子弟學校辦學條件可適當放寬、可以辦簡易學校時,行政部門回答:北京不辦簡易學校,因為北京是首都,要求自然要高一點。其中對於外來人口及其利益的屏蔽或者忽略不計已經是個傳統。如果按照周文的邏輯,北京市生活支出水平沒有那麽高時,才會想到這些外來人口,用他們的存在來平抑居高不下的人均開支,用增加分母的方式來降低比率分值,這倒是顯示出其對於弱勢群體的“關愛”,隻是有些不分場合。

而且,用若幹種商品價格指數得出來的城市生活成本排名,也與糾纏是否包含了外來人口的問題無關。

周文接著談到,“一些人富了,應不應該富?允不允許富?答案是肯定的。鄧小平同誌不是早就提出了‘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嗎?既然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了,那麽就允許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來,就允許一部分生活質量先高起來。如果隻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不允許人家生活先好起來,生活質量先高起來,那怎麽行呢?誰還想先發家致富呢?發家致富的目的又是什麽呢?”

這話初聽上去好像有道理,但卻忽略了幾個基本事實。鄧小平的確是說過“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話,但後麵還有另一句話,就是“先富幫後富”,而不是眼睜睜地要坐視貧富差距的急劇。就目前情況看,中國存在的失衡正在逐漸被各方所關注,而這些失衡中,包括地區(東、中、西部)、產業(農、工、服務等)、貧富(城市人口之中)、城鄉(農民收入呈現負增長)等領域。而其中拿沿海一些發達地區來說,經濟主體基本處於來料加工狀態,處於產業鏈條的末端,沒有形成獨立的產業體係,能夠向內地甚至西部地區轉移的可能性幾乎是不存在的,因此也就無法“先富幫後富”,這個基本事實也讓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部門煞費苦心但又找不到相應的對策。於是,問題是如何實現“先富幫後富”,而不是放任先富者哄抬城市生活支出水平提高城市居住成本。

今年6月16日,中國財政部科研所課題組近日發布的一份報告說:“以基尼係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該報告指出,“體製內的‘平均主義分配’和體製外的‘收入差距過大’兩種極端現象同時並存。‘平均主義’並沒有徹底根除,主要表現在工資收入(不包括工資外收入)分配上,多數國有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內部工資收入分配差距偏小。與此同時,在工資外收入分配方麵存在著‘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現象。”有關的基尼係數1991年為0.282,1998年為0.456,1999年為0.457,2000年為0.458,十年上升1.62倍。高收入戶的收入增長近兩年大大超過了低收入戶的收入增長,在2002年第一季度,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為7.66倍。就此,媒體評論說,中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但在人民收入水平較快增長的背後,卻存在了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斷擴大、貧富分化加劇的問題。

而早在1997年世界銀行就有分析報告認為,中國的收入分配不平等已經高於大多數東歐轉型經濟體、西歐的一些高收入國家以及中國的一些亞洲鄰國如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亞,這些國家通常被發展經濟學研究認為是收入差距很大的國家;中國的一個突出特征是,中國的收入差距不僅程度高於別的經濟,而且其發展速度也超過了其他國家,根據可得數據,中國的總體不平等程度的增加是所有國家中最大的(石油工業出版社2001年)。

而這種狀況並沒有得到改觀,反而財產的集中度也越來越強,居民家庭財產的差別也越來越大。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占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財產總額的53.6%。

就此看來,人民網上文章裏所提到的“有的富裕家庭已經在買第二、第三輛小汽車了,但大多數低收入者隻能聽任人家的小汽車停滿小區院落,每天上下班途中隻能在擁擠不堪的公共汽車上,身心疲憊、悶悶不樂地耗去幾個小時”,“許多私家車無償占用了屬於公眾的空間,在富人們開著小汽車享受較高質量的生活時,直接造成了窮人們生活質量的下降和生活成本的提高”等說法,又有什麽不對嗎?讓窮人替富人買單、並飽受城市擁擠空氣汙染之苦不也是有目共睹的嗎?以《誰來養活中國》一文著名的生態經濟學家萊斯特•布朗尖銳地說:“汽車和農作物的土地之爭已經演變成富人與窮人的爭奪。政府用從全體人民那裏征收的稅款,為建設汽車產業基礎提供補貼,事實上就是利用窮人的錢來保護富人的汽車。政府為建設以汽車為主的交通係統提供補貼,就必然要占用耕地。從目前情況來看,發展中國家有汽車的人根本不可能超越少數富裕階層的範疇。在這種情況下,提供補貼就是以幾乎看不見的方式重新分配收入,利用窮人的錢為富人服務。”(2003年9月《南風窗》)在如此狀況下,還說是“既然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了,那麽就允許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來,就允許一部分生活質量先高起來”,社會公平與做人的良知何在?

周文繼續認為,“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了,隻要是依法經營,合法的收入,靠自己的辛勤勞動,創造了價值和財富,那麽應當受到肯定和鼓勵才對呀?怎麽能看到別人先富起來了,生活先好起來了,就提出來要‘殺’富了呢?進一步地說,就是真的殺了富,窮人就能自然而然地富起來了嗎?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這裏麵,就提到了一個中國現有富人是怎麽富起來的問題。頗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由英國人胡潤從1998年開始苦心經營的《福布斯》雜誌每年排出中國大陸富豪榜,讓歐美商業人士更易了解大陸市場,但榜上有名的人物成為最近中國稅務局查稅的重點目標。涉嫌偷逃稅遭到中國警方逮捕的著名影星劉曉慶,1999年曾登上福布斯“中國富豪排行榜”第45名。《福布斯》雜誌去年公布的中國大陸富豪排名榜,前50名內地富豪中,隻有4人同時登上“中國私營企業納稅五十強”,可見內地富豪逃稅漏稅問題的嚴重性。《華西都市報》報道,一位在證券市場出名的人物日前被《福布斯》找上後,大為緊張。據稱,他以往的處世原則是“不該露臉的機會,絕不出來”,現在則改成“該露臉的機會也不敢出來。”一名中國知名地產商則明確表示“不要上財富榜”。2003年6月11日《北京晨報》報道,“今日上午9時,個人資產曾達75億人民幣、被《福布斯》評為2001年中國二號富豪的楊斌在沈陽市中級法院受審。”

2003年6月12日上海《外灘畫報》刊載文章說,中國的大富豪們有個特點,就是異常地集中在地產領域。在中國2002年度100名富豪中,竟然有40多人涉足地產業。作為對比,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中,500富豪隻有30人左右是地產商。中國國資委研究中心宏觀戰略部部長趙曉認為,這方麵的“問題富豪”也是最多的。《南風窗》2003年9月載文指出,“最近,海外傳媒刊登了一篇《製造一顆經濟定時炸彈》的署名文章,為國內《參考消息》所轉發,在海內外引起不小轟動。通過這篇文章,人們才知道,在北京,平均每3000個市民就有一家房地產公司!全中國有超過3萬家的房地產公司。”常駐北京的政治經濟學家及律師勞倫斯•布拉姆發表的這篇文章說,“北京的地平線上已經可以看到零散的證據:開發商用光了預算,留下聚集塵土的混凝土框架,然後轉移到另一個地點重複這一過程。“去年,北京有9000萬平方米商品房沒有售出,其中半數其實是上一年遺留下來的。今年第一季度內,未售出的商品房又增長了9.6%。但建築狂潮仍在繼續。對中國房地產投資平均每年的收益率是15%—大約是全球平均水平的3倍。在北京,70%的利潤來自轉售土地和項目批準的過程。實際的建築開發商通常購買經過多次倒手的土地。除了土地的價錢,房地產開發商還有‘間接支出’—基本都是腐敗款項。國土資源部提供的統計則表明,80年代末以來,土地出讓、轉讓所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最保守的估計每年也達100億元以上,‘比走私造成的損失還要大’。《福布斯》雙周刊裏列出的2002年中國前10名首富中,7人是純粹的房地產大亨。他們的財富來自以美夢般的項目為由借貸銀行資金,隨後將這筆錢挪作它用。如今,銀行資金中約有4000億元陷在房地產項目中。”

“富豪落馬”,使媒體總結中國房地產界富豪積累財富的基本流程是“低價獲得土地→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抵押套取資金→用套取的資金進行下一輪土地的運作,如此循環,直至資金鏈條難以支持為止”。

《北京娛樂信報》2003年9月13日透露,《福布斯》2002年內地100名富豪隻有四人及其企業進入私企納稅50強;《新財富》雜誌今年4月排出的2002年度中國400名富人,也隻有12位和他們的企業進入私企納稅50強。有媒體以“中國老板偷稅超3000億?”為題報道了國家稅務總局計劃統計司與《中國稅務》雜誌社2003年9月聯合推出了2002年度中國納稅排行榜,更令人驚奇的是,全國各地上報國家稅務總局統計司的私營企業重點稅源戶共計124家(即年納稅額超過500萬元的企業),就有40多家不願意向社會公布納稅情況!《中國稅務》雜誌社長張木生說,因為過去上“福布斯”榜的許多富翁都跌倒了,他們把這看做一個死亡。

2003年11月《南風窗》則進一步認為,“回望未竟的2003年,中國的富豪們命運多舛。年初以來,從河南喬金嶺的猝死,到深圳吳誌劍被判入獄,再到上海周正毅錢永偉折戟滬上,直至當下正遭受媒體空前質疑的許榮茂和孫廣信,福布斯排行榜上的中國富豪們劫難重重。北京有觀察人士將之概括為三重劫難:富豪之疑;富豪之囚;富豪之死。”

……

看看我們的“富豪”都在幹什麽吧。這還是在目前中國很多立法並沒有及時跟上的情況下;假如對於這類“問題富豪”的問題進行法律追究的手段完事化,還會有多少人翻身落馬?如此觸目驚心的報道裏,我們還能安之若素地說什麽“應當受到肯定和鼓勵才對呀”?

至於周文設問“就是真的殺了富,窮人就能自然而然地富起來了嗎?”並自問自答作“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不知道周文是否明了一個基本原理,那就是國家的存在就是為了用強製性手段協調社會關係並借以維持社會正常運行,而其中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進行包括個人收入在內的社會資源的再分配以達到社會某種程度和階段上的均衡。如果一個社會裏的一些人利用各種手段致富的代價是另一些人的貧窮,那麽國家就應該有義務去將這種代價降到最低,因為如果不這樣將會帶來很大的社會災難,對於社會安定和人心穩定構成難以容忍的威脅。

周文繼續說,“可以肯定的說,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可能會產生兩個方麵的作用。第一,先富起來的人會影響沒富起來的人,可以帶動沒富起來的人,起到示範作用,帶動大家共同致富。第二,在同一地區或同一個城市生活,先富起來的人由於收入高,會對未富起來的人生活上產生一定的影響。比如,可能會抬高物價,在某種程度上會影響未富起來的人生活質量的問題。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兩分法,都是一分為二的,都有利有弊,或利大於弊,或弊大於利的問題。從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事上說,是利大於弊呢?還是弊大於利呢?對此,我們大家可能都會說: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能帶動大家共同致富,肯定是利大於弊。既然利大於弊,在當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時候,當一部分富起來的人生活先好起來的時候,我們怎麽能提出非要‘殺富濟貧’的無理要求呢?”

先富起來的人是否能“帶動”、“示範”沒富起來的人,從上麵那些偷稅漏稅、徇私枉法、官商勾結強取豪奪的先例中已經很清楚地表明了,在此不贅;而所謂“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能帶動大家共同致富,肯定是利大於弊”的推論無論從邏輯上還是現實情況上看,都是不能成立的。事實上,如果繼續放任富人侵害社會利益,造成社會上大多數人蒙受損失、不公乃至災難,為富不仁以強淩弱,違背了黨政部門的“代表先進文化、代表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執政方針的設立初衷,那麽這種富裕及其過程本身當然是可以被質疑的。

周文所進行的利弊權衡的標準好像並沒有明晰可辨,就馬馬虎虎地說“肯定是利大於弊”。這種想當然的說法看上去並不是在說理,而好像是小孩子在玩“過家家”。首先,富人之所以成為富人,有著太多體製轉軌過程中法製不健全的痕跡;其次,富人並不會理所當然地具有帶動沒富起來的人共同富裕的動力;再有,富人鑽空子得到的財富給周邊樹立了並不太合適的致富榜樣,維護富人利益則是對社會正義的嘲弄;還有,如果富起來的人生活好是建立在對於他人生活空間的占領排擠和他人利益的占有上,則還應該有是否動用司法手段沒收不義之財的問題。於是,周文對此的“肯定是利大於弊”就成了子虛烏有了。

周文好像很辯證唯物主義地利用了兩分法,但遺憾的是,兩害相較之中還是取了不光彩的一麵。

周文結論道:“因此,我們認為,現在在北京提出要‘殺富濟貧’的問題和口號,是非常荒唐的,是毫無道理的。”

不知道誰在“荒唐”,不知道誰製造著對於日益加劇的貧富差距熟視無睹的“毫無道理”。在上述財政部報告認為可確立一些類似“在各級財政之間合理劃分收入分配調節事權”、“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係”、“改革收入分配調節資金支出方式”、“調整相關稅製”、“在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中設立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等的個人可支配貨幣收入財稅調節政策,以改變貧富差距逐漸擴大趨勢的大背景下,周文這種說法不免有著嫌貧愛富、替列寧執意要去剝奪的那些“剝奪者”們歌功頌德悲天憫人、繼續著貴族化思維的色彩。

最近國外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在經濟一直持續高增長的中國,各種風險正在逐漸暴露出來,這些風險主要來自三方麵:第一是改革的速度和方向不當,導致失業增加,從而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加劇;第二,如果不能消除對企業經營的過度行政幹預和企業缺乏獨自技術開發能力等阻礙競爭力提高的因素,經濟增長就將陷入停滯;由於貧富差距的擴大和城市富裕階層的出現,對民主的要求正在急劇高漲,存在著動搖政治體製的風險。”這好像與周文之倡導大相徑庭。

麵對各種各樣日益嚴重的失衡,還是應該腳踏實地,本著起碼的責任心和公德感,別再去幹著些“荒唐”和“毫無道理”的事情卻道貌岸然地似乎在弘揚正義。

我曾經寫過題為《堵出一個新北京》的評論並見諸報端,談及北京生活支出水平太高對於北京的城市競爭力很不利,人們大概不會有周文裏貫穿的那種思維,越貴越買並為此還得意忘形。目前,北京還處在與東京、漢城競爭“東亞首位城市”的當口,而如此節節攀升的城市支出水平自然在蕩滌著北京僅存的一點優勢。如果再讓周文裏遍布的荒唐邏輯在北京蔓延,用不了多久,我們看到的就隻能是一片凋零所導致的洪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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