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銀行的社會責任
2005年12月18日
何必
……免費服務已經停止了。有律師認為,銀行的這種做法有誘導消費者的嫌疑……(略。)
這是個什麽樣的事情?是個很較真的過程。這個消息文稿最初給筆者看的時候缺乏律師的態度,隻有雙方的說辭,於是我讓記者補充采訪,而成文也有幾天了。主播認為這種事情太叫勁了,所以推遲了幾天播出。
不過,筆者看到這條消息時倒是認為,這也應該是個比較典型的企業與消費者雙方由於權利不對稱而導致的強弱差異明顯的事例。看上去,王小姐就為了區區兩塊錢較真,而且最終還不得不屈從於銀行方麵的要求,乖乖按照對方的指令交錢接受服務完事,而不是采取利用手中的錢作為選票就是不給銀行這個臉,拒絕接受如此服務,事情也就是這麽簡單。
其實,這種花招在當今的各種消費領域比比皆是,號稱打折優惠促銷等等,可真到了消費者手中時,卻已經不聲不響地過了優惠期限。
排除太多的國有銀行從理論上說還擔負著必要而必須的公共服務使命外,單純就這些銀行作為企業,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唯一企業行為目標,這種短視與功利也會使國有商業銀行最終失掉還有十幾天就開始的與國內外各種銀行之間的平等競爭。
12月12日出版的《中國新聞周刊》裏,有一組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座談紀要。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丁元竹認為,一個成熟和諧的社會應該有三個基本的價值來支持:第一就是責任,第二就是機會,第三就是大家能夠在一起共同工作。勞社部國際勞工信息研究所副所長張峻峰介紹,現在的企業社會責任是一種並行於法律係統之外的行為準則。國際標準化組織剛剛確定下來以ISO26000作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國際代碼。我們強調第一,這是一個指導性文件,以自願為基礎是一個前提;第二,ISO26000標準是不用於第三方認證的一個標準,目前這個階段,應該是培訓和宣傳重於認證;第三,ISO26000標準不作為一個管理體係的一個標準。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郭沛源則談到,在金融行業推行企業社會責任,能夠得到其他行業得不到的收益。如果從金融係統著手,調控資源向可持續發展方向配置,那麽企業行為對社會的負麵影響就會少很多,我們經濟增長的效率就會高很多。我們經濟發展的很多成本沒有被內部化,而是被外部化了。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麵並沒有遇到成本的約束。因此,約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首先應當確立企業才是履行社會責任的主體與主角。目前在國外就有很多基金產品來調解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麵的行為,這些做法在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方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漢斯•約納斯在《責任原則》把責任置於倫理的中心“你應當保證自身的行動不會影響人類在地球上的長期生存,不會產生毀滅性的後果。”
2001年11月26日出版的《世界報經濟專刊》介紹,一個組織的社會責任符合哲學—倫理的概念,一共有三派觀點。最重要的是美國的“商業倫理”派,要求在企業內部建立道德規範;德國學派則注重集體倫理:工薪階層和企業領導都得參與其中,他們之間必須達成共識;最後是法國學派,該學派對企業倫理觀的可行性持“批評”態度。
進一步,F•伯納洛亞在《倫理與經濟之間》中更是一針見血地說到,“倫理問題的出現……是因為公(國家)和私(市場)的雙重失敗造成的。對社會權利或是人權的尊重也是如此。同樣,公平交易標誌著發展和傳統貿易的失敗”。
拋開其中學術性的色彩,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又有哪一個是可以在我們的銀行當中得到切實實施的呢?考慮到2004年曾經熱抄的SA8000標準被國內以不符合中國國情而打入冷宮的經曆,ISO26000最後也隻能是中國企業一旦與國際市場打交道時才會倉促上馬並因此搞得千瘡百孔行將就木;在金融行業推行企業社會責任,這原本就是在一塊朽木上作秀(筆者就此寫過大量玩意兒揭示中國各銀行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德行樣);至於責任是否已經成為倫理中心,以及美國-德國-法國學派的各種說法拿到中國來、特別是針對中國的銀行們會被如何界定與闡釋乃至應用,就更是有好戲可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