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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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痛的重陽節

(2022-12-21 22:22:38) 下一個

病痛的重陽節

                                            2005年10月11日

何必

2005年10月11日是重陽節,是中國的老人節。北京電視台《首都經濟報道》接連做了兩個節目。

(略。)

大重陽節的,播點什麽不好,非得把這個醫療費用問題拿出來說事。雖然時任衛生部副部長的高強在公開場合嚴厲指責藥價虛高是對國民的“生吞活剝”,而且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調查研究發布的報告認為,中國的醫療改革“基本不成功”,全國政協副主席在公開場合援引國際組織調查結果認為中國在醫療公平性方麵位列全世界倒數第四,可還是要看到,藥廠畢竟不歸衛生部管轄,基本不成功也並不意味著全盤否定,倒數第四也隻不過是國際組織的居心叵測。對於北京來說,弘揚主旋律,為社會和諧歌功頌德當然還是宣傳的基調。

國家發改委這次又對藥品價格進行調整,並實行最高限價政策。這次價格下降幅度最高達74%,的確使人懷疑,藥品價格裏的水分到底有多大。每次,價格下降都被稱之為降幅最大,每次都能有40%以上的降幅,而且短短兩年裏,降價竟然達到了14次之多。這讓人想起了那段相聲裏說的,去兩塊送兩塊還剩一塊一,去兩毛送兩毛還剩7毛錢,去一毛送一毛還剩5毛錢……藥品果然也是如此像海綿般的有永遠擠不完的水?

這藥品限價的通知發布有些時日了,到底應該是通過什麽樣的渠道到達銷售終端呢?政府部門對此含糊其辭;商家則表示,由於降價過於頻繁,很多時候隻能通過媒體報道或者網絡得到消息。

而無庸置疑的是,什麽時候,商家都把降價當作炒作的噱頭,而不會把漲價弄得滿城風雨。

同時,一旦藥品降價,商家就很容易讓這種藥品消失,回到廠裏同一種產品,換個名稱換個包裝重新以新藥麵目上市,市場價格也自然就不能與現有藥品類型同日而語。

那些沒有執行國家發改委限價通知的商家該如何呢?

1998年5月1日起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以及法定的價格幹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但現實情況是,商家拒不執行此規定的,被處罰得很少,幾近鳳毛麟角。違法成本過低,使得越來越多的藥店對於國家價格政令置若罔聞。

《北京青年報》10月11日報道,某藥廠財務副總近日以一骨傷藥為例,這種骨傷藥在全國各地猛做廣告,很有知名度,成本隻有3元錢,但是在醫院的價格卻是36.8元錢,漲了11倍多。藥品出廠後,要經過醫藥銷售公司、醫藥銷售代表、醫院、醫生才能到患者手中,這本是一個正常的程序,我國絕大部分藥品都是通過這個渠道流通的。問題在於,各個環節雁過拔毛,層層剝皮。

其實,這種現象早就不是什麽新聞。可卻還是被媒體津津樂道。人民網7月7日內容,“賣藥的,劫道的”,這個有點極端的說法,折射出人們對“虛高藥價”深惡痛絕的心態。零售價、批發價、中標價、法定醫院價、患者終端價,“價”中藏玄機。門檻費、臨床費、統方費、讚助費……一切費用,藥價埋單。

前不久,楊帆在中紀委做了個演講,講到腐敗超越底線,教育腐敗是欺負小孩兒,醫療腐敗等於欺負病人和老人時,全場掀起了會心的笑聲與掌聲。

現如今,對於重重黑幕當中的各種陷阱,人們知道得也不算少了,但卻看不到有什麽改觀;廠商對於輿論的指責無動於衷,法律對於如此明目張膽的違法亂紀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苦的還不就是那些患者。

光是在首都北京,就有超過八成的農村老人和近半數的城鄉結合部老人醫療費用自理,這種狀況比文革期間還要差勁,而且,隨著改革進程的深入,這種趨勢有著愈演愈烈的狀態。數據顯示,1994年,原公費醫療和勞動保險醫療製度覆蓋人口占當時全國總人口的19.3%;至2001年9月,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覆蓋5676萬人,占當時全國總人口的4.5%。媒體披露,有越來越多的老年人患病後不去醫院,而選擇在家抗著,實在不行隻能等死。

老年人到了這個年齡階段,各種各樣的病痛此起彼伏接二連三,醫療保障對他們來說成為日常生活中最不可或缺的基本成分,而為這些為社會主義事業做出過無私的、不可磨滅貢獻的人們提供安全健康放心的晚年,原本是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可現在的情況卻不得不讓人唏噓。

這叫什麽重陽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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