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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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工資指導價

(2022-12-21 13:31:31) 下一個

狗屁工資指導價

                                           2005年9月23日

何必

由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編寫的《2005年北京市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與企業人工成本狀況》一書近日正式出版,書中公布了329個工種的工資指導價位……(略。)

中午到了辦公室,當班主編提及此題,詢問是否可以做。我認為這個題材的評論空間還是比較大,於是與當班製片人商量,最後派出記者製作。

我提供了一大堆各類勞動經濟、人力資源等方麵的專家聯係方式,並直接與其中一些人聯係,可不是在外地,就是在中央黨校受訓,或者就是手機關機(不知道是在國內還是出國了,反正據說是不在這個服務區就在那個服務區)。但聯係過程中,業內人士還是給了一些很有意義的意見或建議。比如,根據調查,很多用人單位在製定工資標準時,無法找到合適的參照係;勞動力不同於其他商品,其價格形成過程具有很強的信息不充分性。

聯係好采訪對象,給記者列出采訪問題,大致是:工資指導價出台的依據如何?是否準確?如此指導價既然不具有強製力,其意義何在?與參考價有何區別?如果勞動者收入與指導價不符,能怎麽辦?

而在這個消息被京城各個媒體普遍當作又一個行政為民舉措的當口,我們在做這條新聞時,看到《北京娛樂信報》將“指導價僅供參考不具強製性”、“指導價一般不低於最低工資”、“家政指導價幫忙規範家政業”、“做家政最高年薪28800元”等當作標題,來解析如此政府部門工資指導價的內容,並從該書裏摘取內容清晰列出家政各行當的具體工資指導價,而我們還是從此看出了一些問題。

家政服務被單列,其中部分職業工資指導價位(單位:元/年)是如此宣揚的:一般家具保潔員:低位數(對應的還有中位數和高位數)6840;嬰幼兒護理人員:低位數6600;自理病人護理人員:低位數6600;半自理病人護理人員:低位數6720;不能自理病人護理人員:低位數6828;老人護理人員:低位數6540。在該書所列的12個家政服務崗位當中,竟然有一半崗位的工資指導價低位數要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6960元/年,580元/月)。

就此,記者電話詢問了北京市勞社局負責宣傳的官員,為什麽新發布的指導工資價中有那麽多崗位的價格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對方甚至不知道該書裏還有如此的內容,而且反複向記者打聽到底是從哪個報紙上看到了如此文字,然後吞吞吐吐好一會,也沒能就此說出個所以然,最後隻是說,去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是545元/年,今年才上升到580元,可能該書還沒來得及作出相應的調整!

我靠,還沒來得及調整的指導價格就這麽向全社會發布了,這是什麽指導價?!

說是該指導價“一般不低於最低工資”,這種說法的具體含義是什麽呢?如此抽象而模糊的規定,在實際操作中該如何看待呢?什麽叫“一般”呢?有一般就有特殊,彈性規定意味著製度隻是個鬆緊帶,當大多數人都把自己當作不一般時,這個一般也就是扯淡了。

而且,政府指導中崗位一半都低於最低工資,這也叫指導?真不知道是何居心。

所以,該節目才做出了其他任何媒體報道此消息時都沒有過的注意最低工資標準已經發生過調整的提醒。

據稱,該書中數據由2004年工種價位調查及企業人工成本調查匯總得出。由非專業的勞動部門進行調查統計分析,其數據本身的準確性就很值得懷疑;同時,企業麵對勞動部門的調查,考慮到強製性養老、失業、醫療等保險,以及納稅等方麵的因素,做些手腳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依靠如此調查得出的價格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用人方麵的狀況,實在是鬼才知道的事。在我聯係那些勞動經濟方麵的專家時,也印證了我的懷疑,這種基礎數據的可靠性很成問題。

政府提供工資指導價,又不具有強製力,更不具有公信力,那要它作甚?現在,發布勞動力市場價格的各種數據形形色色七七八八讓人眼花繚亂目不暇接,政府為什麽非還要湊這個熱鬧,發布這麽個人嫌狗不待見的指導價呢?所謂指導價,充其量效用與由那些市場機構發布的參考價沒有什麽區別,甚至從準確性上還比不了後者。如此,花費行政資源做這麽個政府指導價,怎麽著也就是個擺設。

說家政最高年薪能夠達到多少,這種規定有什麽具體意義?設想一下,一個與服務對象關係很密切的家政服務人員,接受服務者願意提供高出所謂最高工資甚至數倍的工資,與這指導價何幹?莫非也要去接受行政問訊乃至製裁不行?

另一個,就是如果勞動者沒有取得政府指導價區間裏的報酬,能怎麽著?一點轍也沒有。總不能向發布者興師問罪甚或幹脆索取差額吧。

就此,這個指導價真是狗屁用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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