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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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開除當三陪的學生

(2022-12-18 01:44:41) 下一個

不得開除當三陪的學生

                                     2005年6月28日

何必

 “發現當三陪、當二奶、當二爺、搞一夜情的將開除學籍”這條規定,在學生中引起軒然大波。(略。)

從報道的內容來看,校方介紹,《管理規定》是嚴格遵守重慶市教委《高等學校製定和修改學生管理製度》中第四十二條“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精神來修訂的,學校在做出如此規定時也曾經張貼公示,於5月22日正式試行,6月中旬製成展板,放到學生出入較多的一教樓,希望學生發表自己的看法。但是,沒有一個學生到學生處反饋意見。征求意見的時間於本月28日結束,如沒有大的變化,將與下學年正式實行並寫入《學生手冊》。張老師說,此舉是想規範、杜絕學生的不良行為。

西南師範大學人文學院有30年高教經驗的李達武教授認為,受社會不良風氣影響,部分學生道德觀念下降,學校完全有權利和必要這樣做,以規範學生行為。

而學生們對這個規定卻不以為然,隻因為怕“說了也白說”;不管學生做什麽,都是學生的事情,學校知道後也應該按照規則處理,不需要什麽行政規定;學校的做法很無聊,因為道德問題用法規守則來約束好像沒什麽效果,比如“一夜情”是個模糊的概念,誰來認定、如何認定?現在大學生都可以結婚了,再製定這些“規定”沒有實際作用,如果因為“一夜情”就開除學生,是不尊重學生。

“這是道德問題,不是行政管理的範疇……”律師曾傑認為,道德問題即使寫入《學生手冊》,也不好實際運用。而且,開除學籍不妥,剝奪學習權利過嚴,教育部有明文規定,隻有違法犯罪才可以開除學籍。他認為,學校不能超過一般法規和教育部的規章權限。

看起來,這又是一個很熱鬧的事情。大學方麵在這個聽上去很可笑的“當三陪、當二奶、當二爺、搞一夜情”的將開除學籍,究竟是在什麽狀態下搞出來的、製定者頭腦裏是不是進了水等等,都成為了網絡上人們熱議的題目,顯示出校方作為強勢力量麵對弱勢的學生悍然動用行政權力所遭遇到的應得報應,更是折射出當今人們對於權力的極端厭惡、反感與痛恨,甚至到了凡是權力主張的就要反對的地步。

而學生對於校方公示規定內容不屑一顧不予捧場,任憑校方那塊破扳子樹立良久也隻是拿那內容當作是笑柄的反應看,也實在表明如今的官民關係的確已經到了水火不容的程度。

至於那個西南師範大學李教授的說法,也是人到了耄耋之年對於青春的回憶,這種頗有嫉妒色彩的主張大概是絕不會引得青年人的讚許的。

說到這三陪、二奶、二爺、一夜情究竟該如何認定,這也是很讓人心潮澎湃恨不得天天鑽到這事情的認定過程中探究花邊緋聞的營生當中過足意淫之癮。而校方也承認很難認定,既然如此,幾乎沒有操作性的規定公告出來意義何在?敲山震虎?聲東擊西?色厲內荏?或者幹脆就是故意要僵化學校與學生之間的關係?要讓學生們知道,走向社會之前就必須得知道權力的存在及其威嚴的神聖不可侵犯?

律師的看法固然也是不錯。教育部明文規定隻有違法犯罪才能開除學籍,其他情況都不能剝奪學生受教育的權利,更不能在教育部的規定之外另立門戶搞出新花樣,明顯觸犯行政許可製度,超越法律權限的規定擅自提升校方權力強度與容量擴大權力邊界。

從網絡上對於這個事件的各種評論看,主要都是把出台這種措施的重慶師大罵得狗血噴頭體無完膚,而且依然是網絡上慣常的說辭,汙言穢語沒兩句話就直奔身體中段並且捎帶上當事人的爹娘祖宗,體現出網絡語言及其所透示的民意的洶湧慘烈、高強度的派他性以及對於不同意見極為可憐的容忍度。

也許,我們在進入著一個憲政時代,一切都要聽憑法律的裁決。

那麽,法律以外的那些範圍呢?不消說,三陪、二奶、二爺之類的行為,可能還不能說是要大張旗鼓提倡的;特別是,作為教書育人的學校,在中國政教合一的特殊體製下,承擔著傳授知識以及道德教化的雙重功能,在目前學校、家庭和社會教育三個領域當中,社會教育基本上已經破碎殘缺土崩瓦解;家庭教育則由於類似獨生子女以及學校原離家庭等原因也形同虛設,在學生健全人格形成過程當中,學校就不得已必須擔負起更多的義務。

從雲南大學馬加爵殺害同學後被害人要起訴校方,讓校方感到很委屈;如果再加上這則報道,形成的就是不管要承擔責任、管了卻又越權的兩難境地。

前些年在美國一所大學裏,一個中國學生畢業時收到一個公司的工作邀請,並且很爽快地接受了,可沒幾天又收到另一家企業更為優厚條件的邀約,這個學生二話沒說又答應了後者的請求,使得第一家找到校方抗議,認為學校培養了道德上有缺陷的學生,並揚言從次不再吸收該校畢業生,引發該校學生集體遊行,譴責該生行為;學校也表態,嚴厲指責該學生不負責任的行為,並將其表現記錄在案(要知道,記錄在案意味著該生在西方國家永遠也找不到工作以及其他信用機會);第二家企業得知此情況,也取消了與該生的工作契約,迫使其不得不悻悻回國,榮幸成為一名品學兼優的海歸。

這種對於個人道德品質近乎挑剔的要求,恰恰是我們社會裏所嚴重缺失的。我們也許無法指摘校方把我們這名同胞擠兌到沒有出路的行經,但國內周邊卻在道德虛無主義上越走越遠,以至於除了違法犯罪幾乎可以為所欲為(遑論有法不依的狀況為我們越來越熟悉與麻木)。

在校學生的行為,從道德層麵演進到與法律有牽扯還距離很遠,或者說在違法犯罪行為之外有著太大的回旋空間,而目前這個地帶幾乎沒有任何製約體係。在道德教化已經被行政主管部門視作猛獸並塞責推諉之際,道德的真空就堅定不移地迅速蔓延並日漸深入地植根於社會生活當中,逐漸把中國塑造成為一個道德嚴重稀缺的洪荒破敗的不毛之地。

筆者無意說學校就應該開除三陪之類的學生,但現實而緊迫的問題是,學生的道德問題學校不管,誰來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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