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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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藥橫行無阻

(2022-12-18 01:06:29) 下一個

過期藥橫行無阻

                                           2005年6月11日

何必

收藥範圍:暢銷藥品半價收,過期藥照樣要……(略。)

倆主持人慢悠悠地念叨著,把節目牽引出來。一個個黑乎乎、搖晃擺動的畫麵,顯然是以隱藏拍攝為其幾乎全部采訪手法。畫麵中,藥販子一個個振振有辭,講述著個中行道與門路。

以前在央視財經頻道負責修改記者稿件時,曾經對這種隱藏拍攝(也叫非常拍攝、隱蔽拍攝等等)手法嗤之以鼻不屑一顧,而且專門寫過質疑這種拍攝手法的稿子,認為這對於保護被采訪人權利有著很大的不利的示範作用,同時也強化了社會上陽奉陰違的作風。可於今看來,對於社會現實而言,那種理想主義的說辭還是很有局限性的,央視那種“高風亮節”(事實上焦點訪談、法製節目、特別是《每周質量報告》在使用這種拍攝采訪手法方麵早就矯枉過正了)在這個汙七八糟的社會裏基本上隻能是局外人坐而論道的清談,注定無關時下熱浪滾滾的生活。那句話是怎麽說來著?對待流氓隻能用流氓的辦法?雖然不能用非法治理非法,可就新聞來說,這種采訪方式實在是等而下之的不得已選擇。《首都經濟報道》節目的兩台偷拍機顯然是不夠用的,常常是這個記者剛拿回來那個記者早就等得不耐煩趕緊放到或男或女的手包裏匆匆上路。麵對如今越來越多而且越來越甚的黑幕,這種機器的作用開始排上了越來越大的用場。

紙媒體記者,隻是帶著嘴和耳朵就能進行采訪,特別是可以采用微型收錄機、甚至可以采取聽他人轉述的方式進行寫作,而電視記者卻必須要捕捉到現場畫麵,否則新聞就不成立,這樣記者往往要親臨現場若幹次,一旦被發覺經常會有人身安全的危險。比如去年北京家樂福銷售三星麵粉被懷疑有滑石粉引起社會關注,記者與攝像在該超市就遭到圍攻,我親眼見到欄目製片人接到就報道該事件打來的恐嚇電話。

拍攝該節目的女記者剛從學校畢業不久。在傍晚和夜間連續幾次隻身前往這些來自東北的藥販子的住地附近,才把這些畫麵帶回來。而且她對我們介紹,她費了好大勁也沒能進到藥販子的住處見識藥品庫房。看來是真夠玩命的。

曾經與李峙冰一起為他的欄目《財經聯線》招聘過記者,有的還在學校,幹上記者後一下子接觸到如許血淋淋的社會現實,經常在采訪過程中掏空口袋裏所有的錢給那些貧困得隻能等死的被采訪人,每天回家哭得像淚人。

真不知道,是我們不該讓這些花季少女過早了解社會的現狀,還是這個社會太黑暗了。

看到該記者的稿子,我對當班主編說了一句“我靠!”他回應著我:“是不是看了這樣的稿子感覺更沒希望了?”

聽聽那些藥販子對身份是陌生客戶的女記者是怎麽說的:

“一般針劑最貴,還有一萬多一盒的,(收購)治糖尿病、心血管的(舊藥、過期藥,下同)能給50%,消炎藥給不了;

“過期藥根據藥量大小,藥量小吃不壞人,隻要不超過一年就沒事;

“主要是從醫院護士手裏收,好比我是護士,明明兩個病人打一樣藥,我就給他倆一人打半支,我就偷出一支,像健擇一支就能賣1000多,(有的護士)能賣幾十萬,一年之內車房都有了;

“一支藥掙200、300的,手還得快,藥要好賣。要是沈陽有廠子的一年掙個幾百萬;

“我們收回來後他們(藥廠采購者)就定期來;

“在沈陽醫藥批發(市場)那邊賣,我們(的藥)走市場有票,沒票藥店不要。市場專門算你倒二手藥。”

……

記者說,這些東北藥販子都住在六裏橋一帶,附近居民都不知道他們是藥販子,他們自己說在北京收藥的有1000多人,往東北走藥是一個很大的網絡,東北有藥廠,收到的藥運往東北後會進行統一處理包裝,再以新藥名義重新銷售;進口藥或者某些像同仁堂那樣的大廠家的藥是最暢銷的,藥品過期小販也要,價錢還不低,基本上都能按照市場價的40%到50%收購;一般的膠囊片劑大都是從享受醫保者手裏買的,北京享受醫保的人很多,大多數人家裏都有一大堆剩餘藥品;很多人幹這行已經4、5年了,成千上萬的針劑和貴重藥品主要是醫院的護士偷出來賣給他們,就在記者與小販接洽時對方還接到一個護士打來的電話,真正掙錢的也正是從醫院拿出來的貴重藥。根據藥品管理法規,過期藥品如果量大應該上交當地藥品監管部門統一銷毀,居民家裏沒有過期的剩餘藥品缺乏統一管理,隻能自行處理。但最好不要賣給收藥的小販。

我很是擔心,把這個黑幕揭開後會起到什麽樣的作用?原本,人們也許還不知道藥品、特別是過期藥還能有如此巨大的利潤空間,這下可好,那些享受醫保的、醫院裏還為醫護人員待遇太低叫喚的主兒們這下可算是如夢方醒:噢,原來還有這樣輕鬆而手到擒來的牟利機會!

讓那些“家裏有一大堆剩餘藥”的人們不要把藥賣給這些收藥的小販,這話說得多麽蒼白無力,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無利不起早,特別是在如今這個惟利是圖到了徹底沒有了道德禁忌的時代,為了區區小利可以謀財害命,而把屬於家庭財產的那些剩餘藥合理合法地處置,這在法律上根本沒有任何風險,在法治社會,法律沒有禁止的行為就是合法的行為,憑什麽不讓我不把哪怕過期藥出售給小販換取些錢財而要扔到垃圾箱裏汙染環境?

其實,收購過期藥的事絕非僅存在於北京,而收購藥品者也絕非隻是東北人。3月11日《深圳商報》就深圳存在的此類現象進行過報道。“記者近日發現有藥販將回收來的藥通過某些渠道再賣給消費者牟利。根據相關部門近年來的調查,這些藥販們回收的藥品,大多為家庭丟棄的過期藥或是假藥、傳染病人使用過的藥。這些藥一旦流通,將貽害無窮。而提供藥品的人中也有一些是用醫保卡開藥再出售牟利。”

2月21日《深圳特區報》透露,2002年,河北省邯鄲市宏寶藥業將退貨回廠的過期針劑“回爐”被曝光,這家藥廠將過期針劑倒進盛有液體的大盆,讓工人用掃帚不停攪拌,洗掉藥瓶上的字跡。然後將洗去字跡的藥瓶擺到太陽下晾曬,再送進車間打印上新的生產批號,重返市場銷售。經調查,這家企業對藥品進行批號翻新的做法從1993年就開始了。這位捅“天機”的醫藥代理商說,一般來說,片劑、膠囊等口服藥“回爐”比較多,注射劑則較少。因為注射劑一旦過期,液體常出現渾濁、沉澱,容易被發覺,同時,針劑生產批號印在玻璃容器表麵,重換包裝也比較麻煩。還有一些企業則更加“高明”。2004年5月,長沙九芝堂集團(有限)公司被媒體曝光,該企業在5月份生產的“驢膠補血顆粒”包裝上打的卻是7月,被發現時,數量已達5萬件,且仍在繼續生產。按照這位醫藥代理商的說法,“早產”是一種存在已久、也格外普遍的“聰明”做法,不易被發現。杭州市藥監局在一次突擊檢查中,發現一家藥廠的倉庫內存有好幾百箱其他藥廠的過期藥品,懷疑是一些藥廠在進行“過位”,也就是委托其他廠家或子公司幫自己“回爐”過期藥。事實上,類似案例在國內其他一些城市已經出現。2003年11月媒體曝光,北京雙鶴藥業2003年1月份生產的“雙鶴新速效感冒片”在9月份被陸續送到子公司江蘇昆山雙鶴。在昆山雙鶴,員工把這些大半年前生產的藥片從原來的包裝裏剝出來,換上新的包裝和生產日期,2004年變成了2005年。這是利用子公司“回爐”的做法。一名略為知情的醫生對記者說,膽小的藥販子會把搞來的過期藥和無批號藥貼上新標簽後再賣出去,膽大一些的則連偽裝都免了,原封不動地銷到農村去,因為他們清楚地知道,這些藥價錢便宜,非常受那些買不到高價藥農民的“歡迎”,而且農民用藥知識缺乏,往往不知道什麽樣的藥能用和不能用,即便吃出了事也往往想不到是用藥不當惹出的禍。回收藥的危害究竟有多大?有關醫學專家指出,洶湧的藥品回收暗流對百姓生命安全構成極大威脅,如不及時遏製,極有可能構成公共衛生事故的巨大隱患。

6月19日《新民周刊》介紹,過期藥“還魂”再生,已經不再是幾個無良商販的小打小鬧。在一些城市,記者發現過期藥地下市場已經出現一條完整的產業鏈,已經形成幫派的藥販通過各種渠道回收過期失效藥,在地下倉庫翻新後販賣至一些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在藥廠,有人告訴記者,把退回的過期藥品“還魂”後重新包裝上市,已經是業界公開的秘密。一些醫院和藥店的業內人士自曝黑幕:他們會幫助合作夥伴——藥廠,在病人身上“消化”過期藥。三條黑色產業鏈觸目驚心,違法者在利益驅動下喪失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規定,藥品“有效期”是指藥品在一定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持質量的期限。一旦過了這個有效期,按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就將成為劣藥。借用一位藥學專家的話說:從嚴格意義上講,過期藥物已經是一種醫療垃圾。藥物過期不僅會導致藥效降低或失效,甚至可能增加毒性。一組數據令我們無法輕鬆:國家衛生部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推算,我國每年因藥物不良反應住院的病人達250萬。在住院病人中,每年約有19.2萬人死於藥物不良反應。更可怕的是,審視三條黑色產業鏈時可以發現,過期藥“還魂”過程中鮮見強有力的監管力量。

今年武漢開辦了一家專門為貧苦居民進行輕微病症診療的醫院,其中那些患者麵對“如果得了重病怎麽辦”的問題時,竟然異口同聲地回答“等死”!

北京電視台《財經聯線》係列節目裏采訪到身居市區的北京貧困市民,他們在得病後隻能在藥販子手裏買些過期藥甚至假藥來尋求虛假的安慰。

……

看到這些,我們還能單純指責這些藥販子的喪盡天良?一個巨大而完整的產業鏈條清晰而活靈活現地展示在世人麵前。整個公共衛生體係已經腐朽到如此地步。

看到這些,我們還能為非典時期那些令人潸然淚下的白衣天使們情不自禁地鼓掌喝彩嗎?實在話,於醫院有著太多糾葛、因為母親和夫人是醫務工作者等緣故,我從小就可以算是在醫院裏長大,對醫院有太多太深也太複雜的感情,非典時期,我看到那些人為製造出來的賺取眼淚於愛國主義情懷的新聞就不屑一顧,因為知道太多其中的肮髒,而且以一個悲觀主義的新聞工作者的直覺,感到早晚其中會出大事。

醫藥市場的混亂幾乎盡人皆知。當公共衛生蛻變為私人消費品時,政府又在幹什麽?公共衛生當然屬於公共產品,理當有著再怎麽嚴格都不過分的監管。國外很多國家在醫務人員的職業水準、特別是職業操守的把握方麵異常嚴厲,其道理很簡單,醫療行業是人命關天最直接也最要緊的地帶,來不得半點馬虎懈怠。可在我們這裏,公共衛生卻被政府像甩包袱般扔給了社會,麵對過期甚至虛假藥品在社會上橫行霸道為所欲為卻無動於衷。

我實在感慨於,到底是誰們聯手謀財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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