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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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節勞動沒有勞動報酬

(2022-12-17 23:37:59) 下一個

勞動節勞動沒有勞動報酬

                                    2005年5月2日

何必

調查顯示,“黃金周”期間20.8%的人會犧牲幾天來完成額外工作,還有9.7%的人不得不天天加班……(略。)

現在,正值法定節日期間,中國青年報也不好好歇歇,節日期間還上班,出版報紙,還討論這麽個老生常談的問題。想幹什麽?

記得今年春節期間,筆者也在加班,媒體上報道,有外地來京人員對中關村海龍大廈關門歇業非常不滿,認為這是對顧客服務的不到位。針對這樣的抱怨,我們還是主導電視節目點評作這種歇業是值得讚許的,而且應該越來越普遍才好。憑什麽節日期間一些人休息,另一些人就活該要為休息的人服務呢?既然是節日,除了比如國防、治安、急診、水電等不可須臾缺少的公共服務提供部門外,其他機構和人員都應該得到休息,包括餐館、商場、企業。

1999年,那還是互聯網風風火火燒錢燒得整個世界都為之發懵的時候,太多的“精英男女”們奮不顧身地投入其中,也算是與時俱進張開鼻孔猛嗅信息化浪潮帶來的刺鼻清香了。那時節,互聯網公司加班是太正常不過的事了。就此,筆者寫過一篇《加班者該廢了》來討論這種現象。大意摘錄如下。

網絡公司的員工平均每周的工作時間都在至少60小時,也就是說,超過了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的50%;而有些搞技術開發的員工,更是要在幾乎全封閉的環境下通宵達旦地玩命,沒有休息日,照此計算,則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100~300%!這類現象絕非隻存在於網絡公司,外企很多也如此。而那些專門錄用外地民工的行當,更是沒日沒夜地把那些打工仔累得連家都不想了。

就業市場上以供過於求、人才高消費等為表征的巨大壓力,也使得在職者有緊迫感和危機感,市場化帶來的人力資源的可替代性加強了員工的不安全感。這樣,很多公司就可以理直氣壯明目張膽地延長工作時間而不予任何補償了。

為了計算方便,假定按照法定工作時間每周工作40小時的年收入為27000元,則日收入為100元,小時收入為12.5元,那麽在理論上,每周工作60小時的年收入在應該為40500元,而若按照法律規定,加班工作必須付加班費,那麽至少還要再追加6750元、13500元甚至27000元(此數額根據加班日期是否在法定節假日而有所差異)。這樣一算,收入要增加25%、50%,甚至100%。而像上述那些技術人員,則不隻是加班費的問題,而牽涉到健康、發展等更高層麵的人文關懷領域了。

可事實上,哪個“企業家”真正為此拿出了錢?哪個員工又為此爭取到了什麽?在年薪製的招牌下,又有了多少欺世盜名的騙局和無法無天的行經?

之所以要縮短勞動時間,一部分是從人的生理機能上考慮的。人不可能總是在緊張的狀態中持續,否則會對人的身體、心理等方麵形成非常不良的影響並造成很嚴重的後果。二次大戰中納粹德國曾經對人的心理-生理承受力做過各種慘無人道的實驗,結果從反麵證明了長時間的單一狀態下的情景和動作會把人逼向身心崩潰的境地;戰後,各種心理學和生理學的實驗結果,也都為合理的工作時間的製定確立了科學的基礎和依據。

從經濟學角度看,人的收入並不僅僅是貨幣和實物收入,這在收入中隻是一部分,而另外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則是閑暇,就是完全屬於個人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還拿上述的例子來說,年收入27000元,加班則可能是54000元,但作為勞動力市場主體的員工,是有權利選擇是否接受那追加的部分,即可以選擇不加班的。這樣,除了那固定的年收入外,閑暇時間等值於追加的27000元,在此情況下,閑暇的4小時等於工作日的8小時。從此,我們可以看出,閑暇是有價的,是人的生存權利的一種表現方式,應該引起從業者的重視和警覺。

問題在於,如果按照這樣的計算,加班4小時要付工作日8小時的工資,那麽老板注定是會心疼的:與其這樣,還不如再找一個同等水平和能力的人,同樣工作8小時,工作時間多了一倍,老板付出的還是那麽多;如果這些真正成為事實,那麽上述公司的人員規模會比現在擴大一倍,那麽會大大緩解就業市場的壓力,減少了很多社會矛盾和潛在的危險。

如此看來,加班問題不僅僅是個企業管理問題和人道主義問題,更是一個就業市場亟需認真對待的問題。正因為有了這許多加班,才造成了很多隱性就業,而這之中很多還是非法的和無償的,才使得很多人擁擠在就業的瓶頸裏惡性競爭自相殘殺,才迫使更多的人處於失業的狀態而增加了社會保障的負擔和社會治安的壓力。

在國外的一些地方,如果一個企業的員工在某些時間裏經常加班而超過了一定限度,那麽就會引起司法部門的幹預,對這個企業的經營能力進行調查。其立法基礎很簡單:你既然總是需要員工加班,也就是你的工作很多,在法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那麽就意味著你雇傭的員工數量不夠,必需再錄用新的員工以分擔現有員工的工作,以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安定;而如果你拒絕這樣做,那就會招致對你的企業的從業資格重新認定和評鑒,那你的企業可能就沒法正常經營下去,不具備經營能力,進而從這世上銷聲匿跡掉。

這樣說來,我們真是到了該從社會安定、就業保障、員工安全、按勞取酬等多方麵重新審視加班現象了。

熱火朝天地爭取縮短勞動時間,在資本主義國家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1886年5月1日,美國芝加哥等地工人舉行大罷工和遊行示威,反對資本家的剝削,要求8小時工作製。經過流血的鬥爭,才取得了勝利。1889年在恩格斯組織召開的第二國際成立大會上,決定5月1日為國際勞動節。所有這些,距今已經100多年的光景了。

此文一出,被轉載得一塌糊塗。

現在又到了五一勞動節,又是那個1886年美國工人為縮短勞動時間罷工示威遊行浴血拚爭的紀念日,已然119年的時光流逝,但在中國,情況卻如此不盡人意,以致於權益被侵害人群呈現擴大態勢;而6年前討論的話題,到現在不僅沒有任何改觀,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趨勢。發生變化的,也許隻是打工者從自願加班到被迫加班的心態變遷,是權利意識較之於6年前覺醒程度的提高,而加班付費方麵的狀況卻依然如故,執法方麵的情況更是越來越慘不忍睹。

這些年來,每逢節日媒體都會尋找加班付費方麵的題材來抵擋各種機構放假帶來新聞源荒疏逼仄,可這類題目討論來討論去卻沒見到有什麽進步。那些被剝奪了加班法定報酬者也就是想著打官司、網上叫罵或者找媒體傾訴。而這幾種途徑本人都嚐試並親身體驗過,沒有一個能夠有效緩解就業過程裏日趨嚴酷壓力和比西方資本家還要殘忍的盤剝與壓榨。目前中國勞動法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經濟增長而不是為勞動者而設立的,對於企業的偏愛遠勝於對勞動者的保護,遑論遇到黑心執法者就絕難尋求最後的公正了,這點筆者每每想來就咬牙切齒;而媒體本身對內部員工的壓迫也是黑幕重重,即使是在新華社、中央電視台這樣公眾以為是青天衙門的地方,筆者在其中也深受其害,勞動報酬被克扣是太稀鬆平常的事了,就這還別說讓他們為遭害者鳴冤叫屈伸張正義了;至於網上貼謾罵詞句,發泄過後天空還是昏暗陰沉,沒有任何效用。

立法立場的偏頗、司法過程中的腐敗與不公、普遍存在的對於法律的漠視與嘲弄,都使得法律成為“盡人可夫的娼妓”(武漢大學趙林在26年前說的話);而所謂的“大局觀念”、“大河有水小河滿”這種顛倒黑白本末倒置的說辭、重集體輕個人、重機構輕員工、重無私奉獻輕權利保障的權力語境和社會風尚,也使得機構?企業霸權日漸昌盛橫行霸道無法無天。

啥時候能使那近3/4的人拿到法定的加班費再說什麽法製化或民生安樂,或許還能讓人相信那麽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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