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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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O也分三六九等

(2022-12-17 19:36:57) 下一個

MBO也分三六九等

                                        2005年4月15日

何必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財政部14日公布了《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對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提出了規範性要求……(略。)

15日,各大媒體都對此事進行了連篇累牘的報道與分析,連一些平素盡做些雞零狗碎市井新聞的小報也在頭版頭條用大字號標題烘托這件事,可見如許暫行規定廣受關注的程度。

同日《京華時報》刊登署名文章,《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辦法》規定:可以探索中小型國有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簡稱MBO),大型國有企業的國有產權或股權不向管理層轉讓。這是兩大部委首次以文件形式公布對企業MBO的態度,意味著國家給國有中小企業MBO亮了綠燈。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親自向到場的媒體記者宣布了《辦法》的,並著意強調“隻允許中小型國有企業搞MBO,不允許大型國有企業搞”。

同日《上海證券報》認為,依照《暫行規定》的界定範疇,根據記者計算,有資格實施MBO的國有上市公司少於百家。此外,由於《暫行規定》中又禁止了此前采用極為普遍的以信托或委托方式向管理層收購國有股融資的辦法,因此,又阻斷了此前大多數MBO案例中管理層的融資辦法。不難看出,今後上市公司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MBO都將較難施行。

2004年8月,香港學者郎鹹平在上海演講時,以格林柯爾公司老板顧雛軍為例,破解管理層收購式的國企產權改革背後的黑幕,認為這一手法正在成為國資流失的黑洞。郎鹹平的觀點一經刊出,就引發報紙、公眾以及經濟學界的一場大討論。當年9月底,國務院國資委研究室以代表國資委觀點發文——《堅持國企改革方向規範國企改製》,首次明確提出國有大型企業不宜實行MBO,但未對中小企業MBO給出明確態度。10月底,李榮融在“五部委形勢報告會”上發言時再次表示:“國有及國有控股的大企業不宜實施管理層收購並控股。”到去年年底,在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時任國資委副主任的李毅中在會議上明確表態:“黃菊副總理已經明確指示,大型企業‘不準’搞管理層收購。我和榮融主任一致的意見是,中央企業不搞管理層收購。”

黃菊都明確表示了,想必李榮融、李毅中也隻能有如此一致的意見了。14日終於浮出水麵的《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辦法》(簡稱《辦法》),使去年以來受到各界密切注意的郎顧之爭就這麽畫上了個句號。

其實,媒體圈內認為,不在內地而在香港且為財務出身的郎鹹平醉翁之意不在酒,借著這麽個內地盡人皆知的題材,瞄準顧雛軍這個倒黴蛋,完成了捅破窗戶紙的把戲,成就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辦法》這種內容規定,立即產生了把企業分作三六九等的現實,無法一碗水端平,照樣等級森嚴。如此情狀裏,人們馬上就對企業類型區分標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辦法》中規定,中小型企業是指: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4億元以下的工業型企業;職工人數3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4億元以下的建築型企業;職工人數5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億元以下的零售業企業等。

對中國人來說,規則是幹什麽用的?是用來破壞的,要不然定規則有什麽用?推陳出新破舊立新,這是中國人的行為準則。坊間流傳有“東方管理之父”之稱(不知道此稱謂有何標準)的台灣學者曾仕強就一針見血地說,中國人是最不守規矩的,與守法的西方人不同,中國人更重的是理。

由是,必然會出現的情況就是,為了進行MBO,企業拆分狂潮迫在眉睫,把企業職工人數卡在1999個,或者銷售額分作每單位不足3億元,或者資產總額控製在4億元之內。這也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14日,郎鹹平說:“我仍然堅持我的觀點。國有企業不分企業大小,應一律禁止MBO。”這郎先生,把話總是說得這麽明白,為什麽不能保持些含蓄呢?是不是在殖民地呆的時間太長了,西方人的思維方式才致使他成了朦朧的抹殺者?

責任感很強的溫鐵軍每天都給關注三農問題的一群人發些非常值得閱讀的內容,其中有4月14日《東方早報》數據,備受關注的《辦法》昨日終於推出,但其中並沒有涉及最關鍵的國有資產定價問題,表明以後還有會改進。《辦法》最重要的約束條款是管理層不得采取信托、委托等方式間接受讓企業國有產權。國資委認為,上述行為會造成很多不良後果,所括:難以了解受讓人真實身份,會因“內部人控製”、信息不對稱等原因,產生自賣自買、低價轉讓等一係列問題;難以了解受讓方的資金來源,管理層很可能用國有資產為其融資進行擔保;隱藏了受讓方的資信水平、資本實力、經營管理水平等,對於企業長遠發展有隱患;無法確定收購方的經濟性質,從而難以界定轉讓後的產權性質並進行相應監管。分此專家指出,沒有設定估價標準始終是一個缺憾,這方麵可以借鑒國外的做法,如德國規定可以用5個馬克賣掉一家國企,但規定了收購者必須是大企業、必須帶來資金和技術等。因此未來《辦法》很可能要進行補充。

這樣,《辦法》又成了個沒頭沒尾的擺設,配套促使跟不上,將又會出現執行中的掣肘。

問題還在於,中小企業可以進行MBO,如此規模的資產就不是國有的了?如此規定的法理依據何在?出售國有資產方麵,中國與西方有著太大的區別。國內現在幾乎到處都是的將上億元資產(符合《辦法》規定標準)的企業作價不到百萬出售給企業一把手,誰來進行資產鑒定?中介?在中介服務機構一片混亂的情況下,鬼才相信能夠杜絕雙方聯手作假。

而大型企業不能進行MBO,又能如何呢?中航油陳久霖拿著2650萬元的年薪,卻把約6億元的國有資產化為烏有;倪潤峰退休後還不閑著,再度出山執掌帥印,卻使得長虹在海外被騙幾十億元,不得不黯然退場,綿陽市領導恬不知恥地稱之為“民族英雄”,看來中華民族真到了世無英雄樹子成名矬子裏麵都拔不出將軍的地步了,而被騙的國有資產也就黑不提白不提了。大型國有企業更是問題多發區,改也不是,不改也不是。

進一步,在國資委本身的合法性廣受質疑、財政部權力過大既管編製預算又管撥款的狀況下,二者聯手發出《辦法》,使得《辦法》本身的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都存在問題;同時,這個《辦法》與新一屆黨政最高當局早已明確的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麵的基礎性作用的思路也有著明顯的距離,違背了企業交易的基本規律。

當然,早就有著另類的聲音,指責國內主流話語力薦的“現代企業製度”,認為所謂產權明晰不過是蛀蟲們中飽私囊的理論粉飾、以及官產學沆瀣一氣狼狽為奸所產生的怪物。摩根斯坦利亞太首席經濟學家謝國忠指出,目前中國存在著國家利益被一部分人把持的狀況。如果他的話也是西方思路,那麽事實上,既得利益集團要挾政治扭曲民生,已經演變為不可逆轉的時尚,並像黨政報告裏再也沒有“無產階級”這個詞匯那樣,把社會主義徹底送進了曆史。

溫鐵軍發來的材料裏還有令人瞪眼的內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經濟展望報告提出,全球經濟增長率今年可能放緩至4.3%,中國經濟增幅將達到8.5%,但對於經濟失控的風險政府要多加注意。報告指出,中國經濟已有失控苗頭,中國政府需要給予調控,主要是控製過度投資、提高利息以及提早使人民幣利率自由浮動。中國政府在過去的幾個月中已經盡力控製投資過度的情況,並采取措施減緩經濟發展速度,使銀行借貸的難度加大從而控製貸款。但IMF認為,盡管中國政府采取了一係列措施,但效果不夠顯著,中國經濟的發展速度仍然是區域最強勢。除了今年的8.5%以外,2006年中國經濟增長也將達到8%的高水平,而預計2006年全球經濟增速僅4.4%。中國也應該關注投資質量不高的問題,通過對企業的整改來改善這一情況。

企業整改?好像沒那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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