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兩會腐敗
2005年3月2日
何必
壓縮“兩會”車輛占路時間,社會車輛增加放行時間……(略。)
據報道,今年,交管部門針對駐地分布及社會交通流量的實際狀況,精確計算了各駐地至主會場所需行駛時間,將派出裝有GPS衛星定位係統的警車帶路,通過電視監控係統、衛星定位係統等科技手段,實時監控車隊行駛過程,隨時調控車速,減少大會車隊在道路上的滯留時間。
看這麽全副武裝的架勢,誰都知道這是受到了高度重視的。動用如此的社會資源,形成支持條件與環境,當然不需要市民許可。
這兩天,全國一年一度的兩會即將召開,從中央到北京,各級媒體都在熱切關注著這個事情的方方麵麵點點滴滴。新聞戰早已打響,大量新聞資源都湧向了代表委員到京以及議、提案數量及其內容、會議側重點之類的題材,透露出“主流”媒體對於政治的屁顛顛,或者說,這些媒體對於政治權力的巴結與追隨。
而有關北京市為兩會所做努力,也不時見諸媒體。比如,兩會期間北京要動用65萬人的力量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北京某城區為兩會特地設立了女子巡警隊颯爽過市,北京對於外地進京車輛通行證期限從平常的30天縮短為3天,而大貨車則全天不許進入北京境內……
這兩天,看到警察又是三三兩兩聚集在北京主要繁華路段上無所事事地左顧右盼,當然是為了保證兩會安全,以及別在會議期間捅出什麽簍子,要是發案也應該在休會以後,別趕在這封口浪尖上。
去年3月2日《北京晨報》透露,3月1日,北京市市政管委透露,在全國“兩會”期間,全市將按重大節日要求開放夜景照明設施,長安街及其延長線各高大建築物要開啟內透光照明,城近郊區各夜景照明景點、景區、各高大建築物、各種道路照明和燈飾都要開啟。時間為3月3日至3月15日每晚6時30分至11時。就此,筆者寫過小稿,提出在當時全國性電力緊張的局麵裏,對於兩會這麽個無論對北京人還是其他地方人來說都算不上什麽節日期間,這種華燈齊放是個形象工程,是對資源的浪費。此文被媒體采用後也廣為轉載。到了現在晚上北京街頭依然為兩會張燈結彩,隻是也許出於對媒體的回避,北京市政管委不再聲張,而是待搭不理地自行其是。盡管能源緊張局麵比去年加劇很多,但這燈還是要點的,即使居民集中供暖溫度下降,也攔不住作為全國政治中心的北京市向表麵上的最高權力機關三叩九拜彰顯孝敬。
65萬人做安全保衛,這是何等壯觀的場麵啊,即使是春節這種傳統節日裏例行的安保加上譬如為了阻止市民燃放鞭炮的人員,也不過10多萬人,可見為了區區5000多名代表委員的安全,要100多北京安保人員保護一個政治權貴,散發著皇城根兒裏崇尚印把子、對達官貴人頂禮膜拜溜須拍馬的德行樣,相對於春節期間1400萬北京市民的安全來說,還是這些代表委員的命要值錢得多。
女子巡警隊早不出晚不出,非得在這兩會行將召開之際綽約亮相招搖弄姿,怎麽就看不到比如幼兒園孩子被歹徒殺戮時也能見到她們令人饞涎欲滴的窈窕身影?
進京車輛受限製,而大貨車幹脆全天不讓進京。而去年的規定還是白天大貨車可以到五環之外、夜間2點到6點期間可以進入市區。現在的規定明顯是比以前要嚴格多了,為什麽呢?是因為國內治安狀況總體趨於惡化?語焉不詳;而如此規定的合法性何在?不得而知。隻不過顯而易見的是,那些為北京運送瓜果蔬菜柴米油鹽之類的生活必需品的車輛全部都被擋在了北京境外,那麽是否會造成由於運輸阻力加大成本增加而使得居民消費品價格攀升?這當然不是交管部門管轄範圍裏的事,北京市民要抱怨就去對這該死的兩會吧。
而在會議期間,當然還是要繼續實行交通管製。筆者在翠微路附近租住,並曾經在軍事博物館和皇亭子央視節目組供職,全年365天幾乎隨時都能碰到交通臨時管製的情形,交警突然出現,把所有“社會”(這種稱謂本身就帶有非常強烈的等級森嚴色彩,表明非會議車輛低人一等)車輛都趕出兩條車道,壓得狂堵成災,半個小時後一輛什麽車風馳電掣駛過,一切又回到正常,交警當然不會告訴任何人為什麽要驅趕“社會”車輛以及為誰讓路,駕駛員雖然也交納了比如養路費並奉公守法,但還是隻有義務沒有(比如知情)權利。到了兩會,更可以名正言順地驅趕“社會”車輛,並且讓其可以到公交車道上行駛。
公交優先,是如今恨不得全世界都通行的交通秩序管理模式。所謂優先,就是相對於其他道路行駛車輛而言,公交車具有先行通過的權利。表麵上看,這是為了保證多數人出行的便利與安全,讓更多的人選擇公交車出行,減輕道路交通壓力,而實質上,卻是體現社會公平。尤其是對於中國來說,乘坐公交車者基本上都是像筆者這類的弱勢群體,而所謂弱勢就是在社會生活當中缺乏公平待遇以及表達這種匱乏的話語能力。也正因此,現代社會裏這類人群通常都是要受到格外的關照與網開一麵,決不能按照市場原理乃至叢林法則弱肉強食優勝劣汰。
而如今兩會期間“社會”車輛可以占用公交車道,又是個對公交優先原則明目張膽的進犯。說穿了,還是來不來就拿弱勢群體的利益當作抵押品的行政和執法基本思路。
縱觀全世界,也沒有什麽地方把這種幾千人的例行國內會議當作什麽大不了的事,要讓所有社會生活為其讓路。就算這是中國國情,為什麽偏要讓“社會”車輛擠占公交車道,而不能讓兩會車輛與“社會”車輛平等混行?為什麽隻要一有風吹草動,受害的首先就必須是最沒有發言權的弱勢群體?
從公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定義上說,也許這可以稱之為“兩會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