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載電視侵害公民權利
2004年12月
何必
如今,對於筆者這類天天乘坐公交車的人來說,又有了一個新的體驗,那就是車載電視。
12月7日千龍傳媒喜不自勝地報道,今年5月28日開始,很多公交車上都安裝了移動電視(略。)
北廣傳媒要將北京10000輛公交車都安裝上車載電視(他們的專業性詞匯叫“移動電視”),除去郊區接收不到信號外,隻要上車就能夠看到這電視節目。不僅如此,北廣傳媒也在北京出租車上實施了按照行動。
光是在公交車上安裝車載電視,北京又取得了一個世界第一,何等令北京人感到自豪與驕傲。按照北光傳媒負責人的說法,如今這全球第一也隻是敲門磚,還要專注於高端客戶,並誘惑電視與廣告從業者說,移動電視是天上掉下了一塊大蛋糕。各商家為了爭奪傳輸標準已經打得不亦樂乎,人腦子快打出狗腦子來了。
市場前景喜人,發展空間巨大,簡直就是像走在路上一低頭就看到一個鼓鼓囊囊的錢包那樣喜出望外,這等好事,自然值得商家為此短兵相接刺刀見紅。就像今年那個狗屁中超聯賽改革鬧劇般的,足協、投資人、俱樂部、球員、裁判各方利益博弈,但最後人們驚奇地發現,作為市場最關鍵主體的球迷卻被排斥在了博弈過程之外,隻剩下掏錢買票喝采的份兒。這公交車移動電視也是如此,商家殺得死去活來,乘客成為犧牲品,非但公交月票取消指日可待,而且車載電視收益並沒有對乘車環境有任何改善,反而卻形成了新的煩惱。
被光傳媒負責人毫不隱諱地說,移動電視是數字電視的地麵試驗。而參與試驗者是什麽人呢?是公交乘客,或者說,在根本不知情的狀態裏,乘客就成了數字電視的試驗品。而按照試驗的行業規範來說,進行試驗者是要對參與試驗的人履行告知義務的,但如今卻秘而不宣地將試驗堂而皇之無所顧忌地安裝到了越來越多的公交車上。
在這篇帶有明顯廣告宣傳的介紹中,不經意間卻流露出一個至關重要的詞匯,那就是公交車移動電視具有“強製收視”的特點。
筆者向北京電視台新聞節目製片人提起這車載電視可作為選題,被問及是否要做負麵報道,當得到確認時立即被否定,說這北廣傳媒是電視台的上司,如果做了負麵報道上麵一個電話來記者就白跑了,對於按件付酬的記者來說就是做了無用功。
想必,這樣的舉措是得到包括北京精神文明辦等多家政府機構認可的。在強化意識形態灌輸的當下,通過各種媒體對社會進行權力意誌的廣泛宣傳,是在道德體係日益鬆垮的形勢裏幾近千鈞一發需要立竿見影的;而通過公交車這樣的宣傳媒體進行意識形態教化,並獲取可觀的商業收益,確實是一箭雙雕。
但所謂強製收視,強製了誰呢?當然是乘客了。乘客不得不去收視。看看如今這車載電視所播放的內容吧,傻乎乎的主持人正襟危坐,播報著自欺欺人的新聞,而且從新聞製作角度看,那樣的電視新聞實在乏善可陳;每天中午播放的相聲,更讓人體會到這來源於北京天橋的庸俗藝術到如今已經淪落到了什麽樣的地步。北京電視台如今還在播放的《南北笑星火辣辣》收視率一路猛跌,以及相聲、評書界名人紛紛賣身投靠到電視節目裏充當主持人,這些不思進取之輩,還是依靠把自己家人當眾數落來博取觀眾難得一笑作為看家本領,也能看出傳統曲藝瀕臨滅絕的慘狀。
在飛機上也有電視,但那聲音卻是在座椅扶手上插座裏可以自己控製。但在公交車上,一旦上去,就不得不接受電視的洗禮,即使乘客不想看,但在封閉的車廂裏,那聲音是躲避不掉的;而且,其音量也不是可以根據自己的喜歡來調節的,這與公交車上的展板廣告可以視而不見不同,是無法屏蔽的;同時,也與家庭電視機不同,車載電視裏的節目是不可以選擇的,放什麽就得視聽什麽,形成了完全的賣方市場與壟斷。像筆者這樣天天與電視製作打交道,好不容易得出空閑來躲個清靜,卻還是免除不了再度進入那些粗製濫造得慘不忍睹的電視節目中;而且在車上常常能看到,有些想利用堵車這點時間閱讀或休息的乘客,卻也不得不忍受那刺耳的噪音汙染和“強製收視”,有的幹脆隻能借助隨身聽來阻隔噪音侵害。就算是意識形態灌輸,在如今氛圍裏要是不起到逆反作用才叫見鬼呢。
公交車本身屬於公共空間,那麽就應該考慮到公眾利益,而公眾利益當中也應該區分不同的需求,並盡可能尊重之,而不能出於官方或商業考慮,讓原本可以避免的乘客進行“強製收視”。這種強製收視是對於公民包括不受到視覺與噪音汙染等權利的無視與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