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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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廣告收益曠日持久被侵吞

(2022-12-15 00:43:28) 下一個

小區廣告收益曠日持久被侵吞

                              2004年11月24日

何必

業主們認為,作為這棟樓的產權人,巨大的廣告收益,理應有他們一份……(略。)

這個節目播出去,將會引起什麽樣的社會反響?現在無法預料。但當我看到這個記者寫好了的稿子時,心裏不禁暗暗一驚:我靠,現如今還有這等事?感情這麽多年,看上去一個個喜形於色川流不息的人們都被蒙得像傻子似的,怎麽到現在這事才被抖落出來?原先我怎麽就沒想到?狠狠為自己的迂腐與冥頑捶胸頓足好一番自我侮辱後,也為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勾當竟然能夠理直氣壯堂而皇之矗立在北京大街小巷而無人問津感到,莫非人們都像我這等無視常識或缺心眼兒?

現在城市裏的高樓大廈各式各樣,樓頂上豎立的廣告牌也是花花綠綠。據了解,現在一塊麵積大而且地段好的樓頂廣告牌,每年租金要100多萬,地段一般的每年至少也要10多萬。

想來,這樓頂廣告牌豎立已經有些年頭了。隻要廣告牌安全、不影響住戶采光,居民大體上是不會反對在樓頂上加裝廣告牌的。

而部分商業寫字樓裏,有些產權也是被購買了的,或者有些單位交了租金,那麽同理,這些地方安裝廣告也應該征得用戶同意,其收益也應該全部歸產權人,或部分核算到租戶。

據廣告界人士估算,北京市樓頂廣告每年的收益大概在兩位數的水平上,也就是說,每年有十位數億元的進帳。換言之,北京業主和租戶們每年都損失著十幾億或幾十億元的合法收益;而自從樓宇廣告出現到今天,被侵吞了的廣告收益將達數百億!

該節目敘述,由於北京目前70%的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大部分居民又不清楚樓頂廣告的究竟,所以很少又業主能親自享受到自家樓頂廣告牌帶來的實惠。不知,這巨大的收益都流進了誰的腰包?最後,該節目評論到,沒有業委會造成沒有力量團結的組織來管這件事。

好像板子打到了業主身上,是因為他們的無組織狀態才導致被占便宜的。

要是說沒有組織就勢必導致權益被侵害,作為社會上最弱勢的乞丐們,應該是組織形態很差的,至少比起小區業主來,居無定所,人際關係微妙,到處流浪,在目前社會條件下每天以依靠出賣自尊心和遭到路人鄙夷不屑厭惡貶斥的環境裏巴望偶然碰到施舍為生,拋開前一段河南出現乞丐在外地乞討回家蓋樓新聞真假當中丐幫不說,至少在表麵上,乞丐的組織化程度與自我保護能力應該是最不盡人意的。但即使如此,乞丐在去年之前還在麵臨的收容遣送製度還是由於孫誌剛事件後被廣袤的輿論所討伐,最後壽終正寢;此後各地禁乞措施五花八門,但都被媒體口誅筆伐最後不了了之。到現在,北京街頭上乞丐幾乎無所不在,他們權益受到保護,應該不是以成立了乞丐委員會而導致的。

而對業主或租戶來說,現如今這樓頂、電梯、樓道廣告收益統統都成了一筆糊塗帳,被廣告公司黑不提白不提中飽私囊自己數著這大把大把人民的幣偷偷地樂,而且這一樂就是10多年,而且還全社會都像傻瓜似的熟視無睹。

其實,得知了這樣的情形,誰心裏都明白,並非全社會都是傻瓜,其中還是有那麽幾個聰明人,他們串通起來,悍然踐踏業主與租戶的合法權利,巧取豪奪,不聲不響繼續著自己花天酒地的生活。

在如今法製化被嚷嚷得頭疼的環境裏,誰的權利誰主張已經成為一句走俏而身份的話。很難設想,房地產開發商會主動告訴業主:如果在樓裏安裝廣告其收益將大部分是該樓業主的,另外一部分是歸其他樓業主。本來業主與開發商就是一對難以調和的怨家,就像古往今來買賣雙方一直是對怨家一樣。也很難設想,如今矛盾越來越激化的物業管理方麵會將小區廣告收益真相告知業主,原本二者之間還有著鬧不完的糾紛。業主對於小區廣告的收益權,究竟應該由誰來告知呢?不知道該節目所提及業主是怎麽就突然一天哪根筋轉錯了冷不丁想起這麽件事而引發了法律自覺,並被媒體廣而告之,可這之前到底是怎麽了?

該節目最後問的那句話倒是很有意思:不知,這巨大的收益都流進了誰的腰包?但卻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筆者就此對廣告界人士進行了討教,廣告公司通常是從房屋管理方購買廣告牌,自己再賣給廣告商,自己隻拿代理費,並且要打點開發商和物業管理機構。如此看來,廣告公司隻是個拉皮條的中間人,真正收取大多數款項的,是房屋管理部門。在商品房時興以前,房屋有歸房管局的,也有各單位自己蓋的,到後來商品房和央產房上市後,就統一劃歸作為該市場管理機構的房地局管了。也就是說,小區居住、管理乃至經營,都是房地局的事;而開發商和物業也都要看房地局臉色行事來不得半點造次。

如此,也算是真相大白了。說是政府不與民爭利,看看這麽多年來動輒幾百億的活脫脫的例證吧。

這樣,說業主委員會稀缺是導致廣告收益被侵吞,還不如說房地局與廣告商狼狽為奸坑害居民或租戶更為恰當。

再想到當下居民小區的物業、衛生、供暖等方麵費用糾紛日益高漲的局麵,至少收取費用時到房地局核銷部分業主承擔費用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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