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的德行
2004年10月12日
何必
人們看到這樣的題目,恐怕會感到很詫異:乞丐怎麽還要在這樣的字眼裏出現?這兩個的概念放到一起本身就顯得很不倫不類,風馬牛不相及。不過筆者認為還是可以討論一下的。
(略。)
自從孫誌剛事件出來並被“網絡民意”弄得不可開交、最終導致一項實行多年的全國性有關收容遣送法規被廢止、代之以城市流浪人們救助管理辦法後,城市乞討人員問題就屢屢浮出水麵,暴露在公眾視野當中。此後,有關禁討區設定、禁止市民向乞丐施舍等各式各樣地方法規蠢蠢欲動,有的也曾經被堂而皇之地頒行過,結果招致媒體上一群有話語權的間接代表了“民意”的少數精英的理性點評中狂轟濫炸口誅筆伐的對象,很多這樣的法規最終都無疾而終,房寧對筆者談及此時認為修改法規還是顯得閉門造車操之過急。於是,主流輿論當中,由於乞丐是弱勢群體,受到了廣泛而深切的關注與嗬護;乞丐本身也是個職業,乞丐的生存權應該受到尊重,乞丐的人格也屬於法定的平等人格,等等,這些大快人心的命題都轟轟烈烈地登堂入室,並漸漸占據越來越大的話語空間。
作為徹頭徹尾的弱勢群體當中的一員,筆者也從來都是在為所在群體著想,也還些許有著那種“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的風骨。但平心而論,對於目前的乞丐現象,在為其職業化存在與平等權利的趨勢而彈冠相慶時,並不能防止自己碰到乞丐拽住我的褲腿死死不撒手時發自內心的厭惡與反感,就如同在為民工權利奔走呼號之際,也從來不會阻止在夜深人靜之際遇到一些鬼鬼祟祟圖謀不軌的民工而勃然大怒繼而深深的鄙視。
說點題外話。筆者在挪威時曾經多次看過一則電視廣告。一個女人趕到地鐵站候車,看車還沒到,就拿出新款手機,戴上耳機,在那多功能的機器上按了個健,然後就隨著手機裏的音樂而情不自禁地高聲唱起來,越來越忘我,閉起眼睛享受那音樂帶來的快感;乘客來往穿梭地鐵來來回回,地鐵來來往往,她還是陶醉在這忘情的氛圍之中,突然,電話振鈴響起,她停止了歌唱,睜開了眼睛,往地下一看,有很多的硬幣零散地放在她的跟前——人們以為她是在賣唱呢!她無奈地微微一笑,對著電話“Hello!”屏幕上出現了一個著名手機的標誌。
這樣的廣告在那裏是可行的,因為那裏的乞丐就是如此行乞的。也許有人會說,北歐福利國家把人的生老病死都管起來,當然如是。但是,乞丐就是乞丐,就是以此為生。在北歐城市裏,也能不時見到乞丐,也許因為吸毒,也許因為其他原因,或者幹脆就是非法居民,站在馬路旁邊手裏端著個盒子像滿街矗立的雕像般一動不動,等候著路人的施予。
筆者也親眼看到過,在奧斯陸市中心附近的國家劇院的地鐵站,總是能見到一個拉手風琴乞討的人,他的技藝很好。有一天上午,一個小學老師帶了十幾個孩子經過這裏,那個人拉起了孩子熟悉的樂曲,老師就率領孩子們隨著樂曲一遍又一遍高聲唱起了歌曲,然後沒有付任何錢就與那拉琴人友好地道別了。倒是有很多並沒有完整聽其演奏的路人因此而紛紛掏給他硬幣。這種情形很讓人感動。
而在北京筆者所住的翠微大廈附近,每天都能見到乞丐用髒兮兮的手拉住女士的衣服不放,或者拖著肢體殘疾的身體在人行道中間一躺,再不就端著個家什湊到路人麵前沒完沒了地央求使越來越多的人避猶不及。
這種架勢,隻能使乞丐與路人的關係日趨緊張,也會造成社會上越來越普遍的對乞丐群體的厭煩與漠視。當人們每每路過時,不得不從人行道上繞開而走到其他不屬於行人走的路段上時,當人們在路邊徜徉徘徊或等候之際不得不防備冷不丁出現在自己眼前的乞討家夥並嚇一跳時,當自我感覺美不勝收的女士們喜滋滋穿著時髦名牌得意洋洋當口卻被乞丐揪住衣角不放時,當乞丐不顧他人感受隻是一味製造高分貝噪音吸引公眾注意力因而形成城市汙染時,當鄰近乞丐為了一次施舍而彼此惡語相向甚至大打出手時,當乞丐行騙以滿足自身富裕欲望並在業餘時間過著花天酒地的生活方式屢屢被戳穿時,乞丐原本的弱勢群體地位已然發生了變化,將這種弱勢通過強迫或欺詐而傳遞給了受侵害者,形成了位勢的置換,並由此顛覆著社會道德,敗壞著本以麵臨凋零的社會風氣。
如果說乞丐也是個職業的話,那麽至少不應該是個討人嫌的行當,不應該成為合理合法侵犯公共利益的借口。既然是職業,那麽就應該有職業道德,而這種道德也應該是以尊重他人權利為基礎與表現的。像開篇所說,如今乞丐靠編一些悲情故事已經無法再贏得同情了,這本身就意味著乞丐依靠欺騙的手法在毀壞著自己所在群體的名聲,而要知道,乞丐作為一個群體,也是有名聲、並因此在社會資源分配格局中贏取動態的地位的。
如果乞丐侵權可以不受製約,並可以合法地為所欲為,由於這個群體多在眾目睽睽之下,對權利社會的形成將會帶來什麽樣示範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