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寶馬案不了了之
2004年10月1日
何必
連日來在各校園和社會上引起普遍關注的“寶馬撞人”事件有了結果……(略。)
看來,大水衝了龍王廟自家人不認識自家人了。鬧得滿城風雨的寶馬校園撞人事件就這樣偃旗息鼓不了了之。
與黑龍江寶馬撞人案和長沙寶馬撞人案不同的是,這次北京人大校園裏的撞人案並沒有造成什麽人身傷害(至少從外表上看是如此,而且至少媒體是這麽說的),更重要的,則是發生在校園當中,而不像前者們那樣,在社會上大庭廣眾之下,沒有什麽特區,隻能援引交警所代表的法律來仲裁。
既然發生在校園裏,又沒有造成什麽人身傷害,首先介入的當然是校園管理者了。想必,學校方麵苦口婆心居中調停,各打50大板也尚未可知。反正事情是在校園裏出來了,人大校園裏發生這種事情畢竟不是什麽光彩的事,又趕上了這麽個倒黴的寶馬,在黑龍江、長沙的寶馬已經弄得國民怨聲載道,寶馬車本身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快被當作是強權者有恃無恐的顯著標識,而這次寶馬又陰錯陽差地在人大校園裏撞了人,這不能不說是人大的晦氣,那麽多寶馬車穿梭在各個高校裏,怎麽偏偏在人大撞了人呢?而且肇事者還口出狂言,這不是找著讓校方難堪麽?媒體、特別是現在屁大點事就鬧得沸沸揚揚無所不用其極的互聯網上對此事的關注逐漸升溫,鬧不好又會像被網絡鬧大發了的孫誌剛事件那樣,最終校方無法收拾,這在有著傳播學研究所的人大裏,當然是知道可能的未來的。(該研究所長喻國明教授在一次演講中,認為媒介應該去關注掌握著社會話語權的人——那些“產業界、財經界的領袖”,應該關注這些人所關注的事務和現象,這樣才能“觸及社會崩得最緊的那根神經”,來適應媒介競爭。)基於嫌貧愛富的立場、以及對危機公關事件的處理,在寶馬事件上,迅速而徹底息事寧人是最好的搞定方式。
可是,那個肇事者信誓旦旦地當眾放言“你們會知道我是誰”的結果如何呢?既然是事件告終,那麽肇事者的真實身份如何呢?現在隻是說肇事者是該校79級學生。按理說到現今離校怎麽著也得有20多年了,又開著輛吉林牌照的車,應該與學校沒什麽大關係了。那麽這個在撞人後拒不道歉,在群情激憤當中公然威風凜凜地以個人那暫時密不示人的實力與背景相威脅,然後再撞倒一排自行車後揚長而去的神秘人物究竟有何實力與背景?或者按照他自己叫囂的那樣,究竟“是誰”呢?按照時下流行的看法,開寶馬者應該是權貴階層,而且這點也由肇事者的話語得到了印證。也許,肇事者真是什麽了不得的人物,人大方麵不得不采取秘而不宣的做法,給2004年留下一個懸念。在如今的告終裏,人們對其身份不得而知,留下了猜想的廣闊空間,也給信息的公開化、社會的法製化留下了缺憾。
既然機動車撞了行人,那麽就是發生了交通事故,為什麽隻是由人大的一個院係召開調節會就可以擺平?假如說,被撞者不懂法律,不知道按照已經實施近5個月的新交法裏對這種事情有著明確的責任規定,遠非道歉就可以了結的,那麽人大方麵為什麽不請警方出麵處理此事?看上去撞人事件並無大礙,但那也是警方判斷是否構成刑事責任的依據,至少肇事者還應該承擔行政或者民事責任,而人大方麵以院係調節為事件的告終,為人師表者率先有法不依,給社會什麽樣的表率垂範?
事件發生後,人們熱議寶馬撞擊大學精神之類的題目。可如果這大學精神就是如此,也實在令人懷疑,大學已經變成了什麽樣,大學精神究竟是什麽玩意兒。
在一次有中關村附近各高校學生會、團委代表參加的座談會上,學生們侃侃而談,誠惶誠恐地就一些宏大敘事高談闊論著,北大學生更是憑借著不甘人後的架勢信口雌黃。就此,作為會議方邀請的嘉賓,筆者談起了一幕切身的經曆。那時,筆者住在北大西門附近,每天要把不到兩歲的孩子送到中關村阿姨處照看。傍晚接回來時,總是要乘坐公交車。經常的情形是,車上我抱著孩子是為數不多幾個沒有座的乘客,孩子有說有笑惹人喜愛,售票員三番五次提醒有哪位乘客少坐一會讓個座,可良久沒人搭理,所以隻能讓孩子光著屁股坐在售票台子上。當車到了北大時,不少乘客紛紛下車,眉飛色舞地步入校園——原來盡是些北大學生!筆者在會上就此發問:這就是現今的時代品質?這就是自以為是的北大?這就是大學精神?可想而知,一向盛氣淩人的北大學子們麵對這種突如其來並未曾防範的發問個個麵紅耳赤卻無言以對,其他高校的學生代表也沉默寡言,生怕也給自己的學校帶來什麽防不勝防的痛擊,破壞了對大學的美好情感,玷汙了大學那苟延殘喘的精神。
由於居住的原因,每逢周末總能看到中關村附近高校門口明車雲集,在等候校園美女款款而入,這在高校、在北京、在全國已經是曠日持久的公開秘密。
在媒體煞有介事地關注貧困大學生在校園裏的待遇以及感受時,在有限的教育資源日益向高校集中並促使其合理合法成為斂財黑洞時,“大學精神”真好像是天方夜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