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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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乍現一房二賣

(2022-12-11 00:31:47) 下一個

京城乍現一房二賣

                                         2004年8月18日

何必

近日,家住西二環白紙坊橋西側信德園的史女士突然發現,自己以及入住快兩年的房子,真正的房主竟然是一位陌生人,而且還把房子抵押給了銀行,銀行隨時有可能收回房子……(略。)

看到這樣發生在北京市繁花區域裏的事,大概誰都會心裏發毛。原來也許隻是從類似中央電視台節目裏無動於衷地收看過千裏迢迢之外的比如四川什麽的地方,那些天高皇帝遠的西部發生過像一房五賣六賣,最後演變成了一間房子的若幹不同房主為爭奪房子居住權利,麵紅耳赤直至大打出手群眾械鬥,盡管觸目驚心,但畢竟還不在自己身邊,搖搖頭歎口氣也就算了。可如今,這一房兩賣一房二主的事還真是切切實實存在於北京市區裏,這回北京市的人們就不會那麽事不關己若無其事了。

7月27、28日,該節目曾經連續報道過北京某汽車主把發生了保險杠刮蹭事故而將車交給保險代理人修車並索賠,最後卻發現也許是代理人與修理廠合謀,背著他更換汽車配件並借此詐騙保險費的事,在多方求助無果的情況下,車主被告知,他的保險代理人還沒有找到,修理廠隻是按照修車人的要求操作而不具備詐騙的主觀故意;保險公司也僅僅是管理製度上有漏洞把理賠金用他的名字給了代理人。萬念俱灰之中,車主把車賣了,改騎自行車了。這件事,本來就具有極大的諷刺意味:在啟動或者振作內需幾近這些年來經濟政策主流之際,卻有消費者由於太多的消費陷阱而退出消費,從生活方式上進行複辟,如果哪天回到騎毛驢乃至刀耕火種時代,卻也是我們發展市場經濟中喋喋不休地認為增長就是硬道理的另類卻異常惹人注目的注釋與圖解。

現在,信德園這35位房主連那個被蒙在鼓裏以車騙保的倒黴車主還不如。首先,這些房主住在房子裏好端端的,並沒有幹任何不安分的事,不像那車主畢竟還發生了刮蹭事故,卻在遵紀守法狀態裏被裝進了圈套;其次,車主怎麽著也通過代理人與類似修理廠和保險公司打過交道,隻不過由於相信保險代理人而沒有直接麵對其他法人才被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居中做手腳而已,可這些房主卻從來沒有與發出房貸的銀行有過任何接觸,由於都是一次性付清房款,更沒有對以及入住房屋進行案揭的必要與可能,卻是在完全不知不覺當中所居住的房子就成了銀行的抵押品,隨時有被抵押的可能;第三,那倆被折騰得千瘡百孔的車再怎麽著還在這位車主的名下,惡意者也隻是打著他的旗號利用他的信任胡作非為,而這些房主卻在毫不知情的狀況下失去了對房屋的所有權,連房主的身份都不具備了,銀行隨時可以像轟叫化子那般合理合法地把他們或分別或集體攆出去;還有,那車主失望傷心了,也就是不開車改自行車了,可這堆住在房子裏的人卻好像不能這般消遙灑脫,不是一句“不消費了”就可以搬出去改住茅草棚那麽簡單。

節目裏出現的開發商對於解決目前問題的方案時說,隻能是用二期樓盤回款來歸還銀行房貸,解決這35個住戶的在信德園的身份問題。可這種解釋或承諾還是讓人不寒而栗。如此拆東牆補西牆形成債務鏈的運作方式,一旦某個環節發生問題,就會導致整個鏈條斷裂,而最缺乏保護的,顯然就是這些看上去傻乎乎的被抵押了的住戶們,開發商從銀行貸款,銀行有現成的房子作抵押,而抵押房裏已經入住了的人卻沒有了任何保障。而且,這個開發商也坦言,利用這35套房子進行貸款的並不是他本人,而是接手他的另一個開發商,那麽他為什麽要為拿到貸款者擦屁股幹好事承擔經濟、道義乃至法律上的風險?即使從最簡單的常識上判斷,他也不應該有動力來幹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假如拿到房貸的開發商花天酒地之後無力還貸,假如號稱要用二期銷售款償還銀行房貸的開發商改弦更張甚至申請破產,那麽銀行首先要做的就是沒收抵押品,於是現在這些連名義都沒有了的35戶“房主”們應該是時時刻刻心驚肉跳,擔心說不定哪天會突然有銀行的人來敲門發一紙通知書或決定書或判決書什麽的自己隻能目瞪口呆。

依據律師所言,雖然由於這些住戶都是一次性付款(這也是他們最倒黴的地方,因為開發商正是利用他們已經付款而不會找銀行做案揭才敢於用這些房子再行到銀行抵押貸款),房產證由於各種原因並不能隨著入住而及時拿到手(開發商也照樣可以利用這個人所共知的常識而延長時間差把房產證交給銀行作抵押材料之一),而且隨著放心入住也就不去到相關部門或機構進行產權備案,但並不意味著購房合同無效。這話怎麽聽怎麽別扭,明明交款買房還有合同,怎麽突然間就會有“並不意味著合同無效”之說?花了家庭也許十幾年的積蓄購置房產最終卻隻落得個“也許有效”,這好像也太滑天下之大稽了。律師還說,現在搜集證據要找到什麽備案表,住在房子裏好好的卻要平白無故地忙於搜集可能很難尋找的證據,這是著誰惹誰了?怎麽會發生這樣的事?

何況,即使拿到相關證據,開發商是否具備可執行財產更是關鍵性因素。假如開發商為了逃避法律責任而采取藏匿財產等手段,在曠日持久的法院執行難至今仍然不見任何起色,並由此給保護私人合法財產、以及通過維護市場主體權益而使市場經濟得以健康發展蒙上了揮之不去的陰影的環境裏,這35個住戶被逐出並走上漫長的訴訟和等待執行之路,也是可想而知的。

可以指責心黑手辣喪盡天良的開發商,可以埋怨無視抵押品現狀而出貸故明顯存在管理缺陷的銀行,可以為西部情形在首都出現而悲淒,可這麽個環境,怎麽就會明目張膽地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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