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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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一轍的放心牌匾

(2022-12-11 00:14:58) 下一個

如出一轍的放心牌匾

                                       2004年8月10日

何必

近日,北京市房地局聯合北京市房地產開發促進會、北京市消費者協會,頒發首批“2004年度承諾銷售放心房企業”牌匾……(略。)

再仔細看其中所謂的“2004年度銷售放心房企業的八項承諾”,內容有:1,保證銷售的商品房“五證”齊全,產權合法無爭議;2,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房屋,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按照合同對消費者進行賠償;3,保證出售的房屋工程質量合格,經政府備案,確保房屋設備的完好和正常使用;4,保證出售的現房麵積與實際相符,預售房屋麵積嚴格控製在國家允許的誤差之內;5,保證廣告宣傳內容真實、可靠;6,保證房屋交付時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嚴格按照“保證書”內容兌現有關承諾;7,保證為消費者提供簡便的房屋入住手續和周到的售後服務;8,自願接受北京市各級消費者協會對在商品房買賣和提供相關服務過程中出現的糾紛進行調解。

通看這八項內容,怎麽看怎麽覺得沒有什麽與時俱進的創新之舉,不過都是企業應該對消費者盡到的最低限度的義務和責任。前七條那些規定,都是作為房地產企業必須做到的底線標準,就好像餐飲業承諾消費者不會由於到此消費而中毒死亡、公交車承諾乘客不會因為上車而發生重大交通傷亡事故、通信企業承諾用戶不會源於使用通信工具爆炸而造成耳朵乃至頭部殘跡等一樣,如果這種最起碼的企業責任標準的滿足也能夠被當作是“放心企業”並大張旗鼓立牌坊的話,無非說明,一方麵,北京市房地產領域守法經營狀況之惡劣程度,在上千家房地產企業裏,能夠達到這種最低水平的不過寥寥幾十家,而這八條中前七條裏類似五證不全、不按規定時間交房、工程質量不合格、房屋麵積名實不符、宣傳不真實、不提供質量保證書也不兌現質量保證承諾、不提供簡便入住手續和售後服務等現象比比皆是,否則就都成了“放心企業”掛上了牌匾;另一方麵,即使掛上了這個牌匾,在對消費者負責方麵也隻不過是很差強人意,剛剛過了生死線,卻就被房地產領域的行政管理部門煞有介事地立起了牌坊。

而其中的第八條,看上去就是給北京各級消協招攬生意,使其具備針對房地產領域說三道四的資格。消協原本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現如今卻與行政部門坐在一條板凳上向消費者公布什麽“銷售放心房企業”,也實在令人擔心這樣的消協究竟能為消費者幹點什麽、以及在商家和消費者這個對立的二者之間它到底站在哪邊。

湊巧的是,該節目接下來就報道了北京市房地產領域裏的另一件事,一直麻煩不斷的北京金佰佳房地產經紀公司終於神秘蒸發,該公司總部大門禁閉,門口張貼的西城和海澱法院不同日期的傳票和執行通知書竟然有18張,從年初到現在,僅西城法院受理起訴金佰佳的案件就有69起,已經審結的也有30多起,但如今金佰佳人去樓空。

其實,該公司一個分部早於2003年就曾經發生過卷款潛逃事件。在北京房屋租賃市場上,從2002年底“恒基無限”人間蒸發到2003年底“堅石公司”人去樓空、再到後來的“中天恒基騙錢事件”,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裏,“黑中介”屢次利用“房屋銀行”這種業務形式進行詐騙,給廣大房屋業主和承租人帶來巨大損失。

有趣的是,其中的堅石和金佰佳都是北京市房地局授予的“放心中介”企業。不放心還好,這一放心就徹底讓社會對這個領域失去信心。堅石案至今未了,部分卷款逃逸者被抓,但房主與租戶的損失卻再難索回;緊接著,金佰佳再度照方抓藥,而且作案手法幾乎一模一樣,又是一起涉及眾多房東和房客的事件,又是一個“放心中介”轟然倒下悄無聲息逃之夭夭。

而這放心到底應該來自何方?在企業運作的微觀層麵上,追求自身的美譽度是放心的本質內容,而這種美譽度是源於企業產品或服務的消費者,而並非所在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評價。

那邊“放心中介”接二連三出事,也沒見當初頒發放心牌匾的房地局出麵就此進行什麽解釋或進行責任追究,在如今問責製方興未艾之際卻若無其事,這邊還是這房地局又弄出了“銷售放心房企業”的牌匾。所不同的是,這次房地局也知道由於堅石、金佰佳等“放心中介”令社會不放心,致使自身立牌坊的可信度受到懷疑,於是拉上另外兩家單位聯合操作混淆視聽,特別是綁架了名義上是消費者代言人的消協上船而使這個牌匾具有高了點的含金量。

可令人費解的是,那邊“放心中介”此起彼伏發案,已經給這“放心”稱謂造成了很大的名不副實,可房地局怎麽就這麽冥頑不靈,甚至連個巧立名目都不做,還繼續拿著這“放心”的爛旗號嘩啦啦招搖、再度給房屋銷售企業招呼?稍微有點常識的人也會知道要回避惡名,至少把“放心”改作比如“踏實”、“中用”、“地道”什麽的,也比怙惡不悛原地踏步要強點。

作為房地產領域裏的行政管理機關,房地局代表著政府的形象,所作所為都在向社會傳遞著政府在該領域裏監管和服務的信息,並且擔負著樹立並維護政府在房地產領域中公信力的責任與使命。不顧後果濫發放心牌匾,隻能給政府形象帶來極大的損害。

如出一轍的“放心牌匾”,會不會如出一轍地出現蒸發?誰能對此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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