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曾祖父生長於廣東梅州的一個有錢人家,19世紀八十年代初出生。有錢是相對的。他的曾祖父家才是真有錢。他曾祖父的父親當時富甲一方,給八個兒子建了八個大屋,每個都二十來間房。中國的遺產分配製度是平分,這樣幾代過去,每家的資產就越來越少了。我曾祖父的父親二十歲去世。他和母親婢女一家三口,勉強靠房租地租過生活,後來賣資產過日。
成年後,親戚給曾祖父經營一個小雜貨店。三十來歲時,店被欠賬的給燒了。沒有了收入,一家人要養活,隻能下南洋馬來西亞。
下南洋有不少風險,沉船,疾病,等。隻要順利通過了這些風險,華人在東南亞生活都不錯,地大人少加上聰明勤勞怎能不發達。在十九世紀南洋,華人是英國人的助手,地位遠高於本土人。不像在美國的那時,華人被歧視得極其淒慘。
曾祖父就是遇到了一種惡病,數年不好,無法工作,隻能靠朋友接濟度日。八年後病好,朋友推薦他去澳門一個廠直接當經理。幾年後自己創業開廠。公司生意紅火。五十歲去世前,交代要把她母親為了養他賣掉的幾間屋買回來。
曾祖父創業時他的出資入股的錢基本是借的。這說明兩點。一,信用好,有人願意無抵押借錢給他;二,膽量,現在創業熱時都很少人會借錢創業。從這一件事就可看出曾祖父的美德。